新博彩法草案講政治加強監管防止無序擴張


  新博彩法草案「講政治」的另一個特徵,是配合中央正在推行的加強行業監管,防止某些特殊行業無序擴展、野蠻生長的策略,有利於全面加強監管博彩業,及行業穩定規範發展。但在尺度上則較為溫和,這是連外媒也給予中肯客觀評價的。如《華盛頓日報》就指出,「中國政府尋求加强監管這個西方賭場運營商的搖錢樹,但澳門咨詢公司IGamiX的執行合夥人兼創始人Ben Lee表示,該法律草案比外界預期的要寬鬆得多。」另外,也有外媒指出,草案並沒有收入諮詢文件關於向博企派駐政府代表的建議,也顯得澳門特區政府既要推動對博彩法及博彩業進行改革,但也要保持穩健,避免發生震盪。
  其中的訂明批給數量最多為六個,並明文禁止轉批給;及規定批給期間不得多於十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三年;以及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澳門元五十億元,以確保幸運博彩的承批人具備足夠的財力;還有提升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出任的常務董事的佔股比例至百分之十五,並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使承批公司的業務與澳門建立更穩定的聯繫等,就是重大的改革,但其幅度卻是穩健溫和的,不是「疾風驟雨」式的「革命」。將賭牌年期定為十年,就是一個重要的改革措施。這與賀一誠的任期無關,因為即使是賀一誠爭取連任,這個年期再加上可以酌情延期三年的期限,已經超逸了賀一誠可能的兩任共十年的任期。因而將賭牌期限縮短為十年,更多的是考慮到有利於特區政府加強監管,尤其是在「百年未見之大變局」的國際形勢,而且可以預見仍將會有美資博企投得新賭牌的背景之下,避免因批給期限過長而不容易適應市場變化的情況,缺乏靈活性,而是可以根據未來十年前後國際形勢及周邊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時,及時調整政策,增加澳門博彩業的競爭力。
  而且,十年合約期也有利於實務操作。現行的賭約期限是二十年(「澳博」簽約時是十八年),是基於兩家投得賭牌的新博企,都是在賭場設施上「一無所有」,需要時間建設賭場。相對地,「澳博」可以利用其前身及母公司「澳娛」留下的現成賭場「無縫交接」繼續營業,因而其合約年期就少了兩年 ,為十八年。,但一方面,據「江湖傳聞」,「澳博」為了便於管理,已經向政府購回曾經交公的賭場設施;另一方面,政府為了便於「同步齊頭管理」,利用「博彩法」的相關條文規定,給予延期兩年,與其他賭牌合約的期限同步到今年六月二十六日,這也就無論是重新競投,還是適當地延期,都容易管理得多。更重要的是,十年的批給期限與周邊市場較為接近,一方面讓重新獲得賭牌的現有博企,可以立即向特區政府租賃現成的賭場設施進行營業,十年+三年的時間足可獲得應有的利潤;另一方面也能夠使得倘有的新投資者獲得適當的穩定發展的年期,安心進行較大規模的投資項目。而規定參與競投公司的資本,由現行的二億元提升至五十億元,也是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之舉,而且還可以防止「空手套白狼」的投機者濫用競投權,保證賭牌重新開投的順利進行就品質。
  改革必須穩健,不是「革命」,否則就會犯「左」的錯誤。因而博彩稅仍然保持在百分之三十五的幅度。其實,這個稅率與周邊國家地區相比,已是較高的了。在此前有大量內地遊客到澳門「娛樂」之時,澳門的這個稅率可能會「無所謂」;而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後,如再提高稅率,博企就吃不消了。
  但新博彩法草案建議中介人不得經營貴賓廳、不得與博企分成賭場收入外,也規定所有賭場必須在博企的不動産內經營,就是「革」衛星賭場和貴賓廳的「命」的重大改革了。不過,政府爲此設定三年過渡期限,若相關承批公司再取得賭牌,可在一個合理期間裏處理好相關問題,三年過後就要確保所有賭場都必須開在業權都由承批公司所有的地方。這個「革命」對於衛星賭場的經營者來說,還是較為溫和的。在互聯網社交工具上,有網友提出,在三年過渡期內,衛星賭場的持有者可能會分別與特區政府和相關聯博企分別「討價還價」,最大公約數可能是由博企「收購」其股權,當然是以博企佔有過半股份,以符合新博彩法的規定;而衛星賭場業主則佔較小的一頭,但繼續享有經營權及管理權。這可能是符合各方面利益最大公約數,既能收加強全面監管之效,也能避免震盪,並可適當照顧現有業者的合法正當利益。
  對於對「中介人」的規範管理,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透露,將會把現有規範「中介人」的行政法規,升格為法律。將明文禁止博彩「中介人」與承批公司以任何形式或協議分享賭場的收入,也禁止「中介人」承包賭場的專用區域,並對從事博彩中介的資格、準則、監管和處罰等,以法律進行嚴格的規範,以完善有關博彩中介業務慨法律監管的制度。
  相信,「中介人」制度將會有重大變化,就是回到三十多年前的初始形態。而且,也禁止組織及招徠內地居民來澳參賭,以配合《刑法修正案(十一》三百零三條新增「組織中國公民出國/出境賭博罪」,當然更是避免澳門被納入「境外賭博城市黑名單」。當然,「中介人」仍然可以合法存在及運作,但經營方式可能會進行重大調整,僅限於為博企介紹客人並按法律規定領取佣金,亦即回到二三十年前的老規矩去,而必須摒棄現在的承包賭場的專用區域,及與博企分享賭場收入的經營方式,及類似「泥碼」等的手法,還有向賭客免費提供各種服務以招攬賭客的手段。當然,更是禁止「中介人」以各種手法組織及招徠內地居民來澳參賭,而是規定「中介人」必須將招客重點擺放在國際市場,及也是屬於中國的香港特區和台灣地區。
  就此而言,新博彩法草案雖然不是「革命性」的,但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的「革命」,是「革」了貴賓廳和以內地居民為主要客源的「中介人」的「命」。這些經營者過去「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到頭了,傳統的第三方承包制貴賓廳模式將會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