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愛國者治澳原則慎防另走極端現象

  審計署前日公佈《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後,特區政府高度重視該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中揭示的問題。就此,行政長官賀一誠已經作出批示,要求廉政公署按其法定權限,對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問題,以至倘有的其他違法事宜或行為展開調查。
  這是負責任的態度。既然審計署對原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監察工作進行的衡工量值式審計,揭示原文化產業基金對受助企業的後續監督工作,存在著開支核銷把關不嚴等問題,就應由廉政公署接手進行調查,是否存在著行政違法違規甚至是涉及刑事等問題。如有,當然要依法懲處;如只是行政疏失,尚未至於行政違法違規甚至是涉及刑事責任,也讓市民大眾釋疑,但已經與文化基金合併的文化發展基金,也應吸取教訓,加強對受助企業的後續監督工作。這也是從另一個角度,維護和強化「愛國者治澳」成果的積極行動,以「賢能愛國者治澳」的嚴格標準,要求每一位參與公共行政管理工作,尤其是涉及到公帑發放工作的人員的職業道德。
  文化產業在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佔有一個較為重要的位置。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中央頒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澳門要「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並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文化戰略目標。中央對澳門提出「二個支持及二個加快」: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支持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加快發展休閒旅遊、會展商務、中醫藥、文化創意等產業。不論從宏觀或微觀角度,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和全體社會都已認識到文化產業對於澳門經濟多元化及相關產業發展的重大意義,是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重要動力和可靠手段。因此,澳門特區政府正式啓動澳門文化產業推動發展工作。在文化局、原文化產業基金、原文化產業委員會三個核心機構的通力合作下,十年來澳門文化產業發展形勢持續向好,爲社會創造了更多元化的教育、就業選擇,文化產業體系不斷完善。其中原文化產業基金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執行其法定職責,對有助於促進文化産業孵化、産業化或規模化的項目;具有鮮明本土特色,且具發展潜力的項目;推動文化創意商品的研發、設計、生産、營銷和推廣的項目;有助促進知識産權登記的項目;屬其宗旨範圍內的其他項目進行資金扶持,使得澳門的文化產業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從粗到精地發展起來。雖然距離中央的要求和市民的期待尚遠,但總歸是萬里長征走上了第一步。
  誠然,這是一項新事物,或許是對扶持文化產業的初衷認知不深,也或許是經驗不足,甚至更或許是其中有某些工作人員懷有私心,公器私用,因而在工作中出現了某些問題。比如,審計署前日公佈的《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就揭示了原文化產業基金存在著對其發放的文化產業資助款項的後續監察工作,不但是有多個項目疑似有行政違規違法的情形,而且在機制管理工作也存在著各種問題。包括在機制建立上,部份機制設定存在缺陷,基金不但沒有及時修正,還容許倒退的情況出現;在機制執行上,雖然基金表示曾有落實執行,只是沒有執行紀錄,但基金對不少明顯的問題及現象都視而不見。種種事實表明,基金的管理取態被動而消極,是一系列問題的主要成因。  
  當然,《澳門基本法》有關「無罪推定」的原則,同樣也適用於審計署、廉政公署對原文化產業基金的調查工作,一切的結論在於廉政公署的調查結果。如果是涉及行政違規違法,由特區政府依照相關法定權限處理;倘是涉及刑事責任,就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即使只是行政疏失,特區政府也應當作出相關決定,責令文化發展基金吸取教訓,認知整改,管好公帑,尤其是在澳門特區遭受疫情影響,政府財政收入銳減之時。
  因此,引出一個必須值得注意的問題。就是在「愛國者治澳」的基礎上,提升為「賢能愛國者治澳」。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主任對「愛國者治港/治澳」,提出了「五個善於」的要求:善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善於破解香港澳門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問題,善於為民眾辦實事,善於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善於履職盡責。另外,夏寶龍主任也曾指出,「愛國者治港/治澳」必須做到「五有」:有情懷、有格局、有擔當、有本領、有作為。管治者「不僅要愛國愛港/愛澳」,還要德才兼備、有管治才幹,「想幹事、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這是全體參與特區治理的愛國者必備的素養,也是中央對全體愛國者提出的要求。不只要看立場態度,更要看能力。「戰略思維」、「宏闊眼光」、「科學決策」、「消除痼疾」、「衝破藩籬」,「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更重要的是要「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只是叫口號、表忠心,熱衷於敲鑼打鼓,但卻是「口頭的巨人,行動的矮子」,是不足為訓的。
  還有另一個問題必須注意,那就是在去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全面貫徹實行「愛國者治澳」原則後,雖然是把那些「不擁護,不效忠」的人物排拒於作為澳門特區政權機關之一的立法機關的大門之外,但隨即也引帶出一個新問題,就是會否導致造成在「兩制」亦即澳門特區高度自治事務範疇內的不同聲音也隨之而減弱以至消失。這就慎防發生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的效應。尤其是要防範某些公共行政人員在監督力度或批評聲音可能會減弱之下,也就流失了自警心理,對依法行政不那麼認真,甚至有人可能會乘機「上下其手」。這是需要關注的。當然,我們希望不會有這種情況出現,但也要警鐘長鳴。
  在「澳人治澳」昇華到「愛國者治澳」的新階段之後,更應自覺地實現「賢能愛國者治澳」,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立法會議員,都應如此。不是叫幾句口號,就代表是愛國者,還要擁有專業技能,尤其是高度的職業道德精神。要管治好澳門,絕非易事,沒有點真本領是不行的,缺乏職業道德更是難以立足的。只有做到「五個善於」和「五有」,才能真正實現澳人對良政善治的美好期盼,「一國兩制」實踐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