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將「水客」分流到青茂口岸通關及其他

  筆者上周六有關「水客」擾亂拱北口岸通關秩序的述評文章刊出後,在互聯網社交工具中引發回應,筆者也直接收到一些朋友討論式議論,竟然是「異曲同工」,建議趁著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關時間的臨時調整,將基本上是在拱北口岸通關進行「走水」活動的「水客」,以強制性的手段,將他們分流到青茂口岸通關,具體做法是對每天出入境兩次以上者,或有「走水」習慣記錄在案者,集中在青茂口岸通關,以騰出拱北口岸旅客通道的空間及邊防、海關人員的服務,為正常通關的澳門居民及遊客,提供良好通暢及安靜的通關環境。
  可以說,這個構思,既是人們對「水客」擾亂拱北口岸通關環境深惡痛絕而產生,也是由珠澳兩地決定臨時調整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關時間所啟發。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日前發出「關於臨時調整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關時間安排的通告」,宣稱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並報請上級批准,自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凌晨零時起,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關時間由現行二十四小時通關,臨時調整為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二十四時通關(每日凌晨零時至七時暫停通關),並僅向園區工作人員開放,非園區工作人員不能經該口岸通關。
  不少澳門居民對這個通告的解讀,是在同樣是二十四小時開通的青茂口岸通關後,由於比跨工區口岸更接近珠海和澳門市區,而且通關環境更舒服通暢,在口岸兩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更方便,因而吸引大量市民、外僱及遊客分流到青茂口岸通關,這就使得跨工區口岸的人員通關的作用大為下降,因而可以促使跨工區口岸成為真正的跨境工業區的通關口岸,回到原本設計的定位。
  既然如此,也可以對現時在拱北口岸通關的「水客」,尤其是有慣性「走水」記錄的「水客」,或每天出入境兩次以上的人員,強制性地規定分流到青茂口岸通關。這些「水客」不但佔用了拱北口岸旅檢大廳的大量空間和值勤人員資源,而且他們與執值關員之間的糾纏,也嚴重影響通關環境及氛圍,對正常通關的市民和遊客造成騷擾。如果將這些人分流到其他口岸,尤其是與拱北口岸只有數百公尺,通關及市區公共交通方便程度不亞於拱北口岸的青茂口岸去,讓拱北口岸成為正常通關的澳門居民及內地旅客的「專用口岸」。這樣就能讓拱北/關閘口岸恢復正常,讓市民和遊客順利通關,也讓旅客在入境澳門時留下「良好印象」,不被「水客」與執值關員之間的糾纏所「嚇壞」。而且,也可讓青茂口岸的客流量,達到設計能力容量,充分利用其通過能力。
  其實,拱北口岸的汽車通關引流,已收到良好效果。此前,出入境汽車主要集中在拱北口岸通關,每天都排長隊,尤其是在早晚的高峰期,動輒就是半個小時。前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短暫「封關」後恢復通關,但對車流進行調整控制,拱北口岸的汽車通道是依據內地車牌號碼最尾的單雙數,與日曆的單雙數「對口」通關,不同步者則必須在港珠澳大橋或橫琴口岸通關(這兩個口岸不限車牌號碼單雙數),這就分流了部份汽車。現在拱北口岸汽車通道的通關環境較佳,幾乎是隨到隨檢,無須排長隊。因此,這個分流效果及經驗,也應推廣到拱北口岸,並作為整頓拱北口岸秩序的有效手段。
  當然,拱北口岸汽車通道的通關環境,還可進一步改善提升。其一,是在出境汽車通道的隨車人員旅檢廳,也宜像入境汽車通道的旅檢廳那樣,允許內地旅客及香港居民通關。再進一步,在澳門關閘的汽車通道允許台灣居民隨車通關後,也宜將此優惠推廣到台灣地區居民。
  本來,按照《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規劃,是在將拱北口岸供澳鮮活產品車輛轉至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出境之後,拱北口岸現有供澳鮮活產品檢驗廳(東配樓),就改為汽車出境通道的隨車旅客檢驗廳,以方便隨車乘客,也減輕拱北口岸旅客大廳的負擔。但在青茂口岸的建設過程中,澳門方面已經將原先供澳鮮活產品批發市場搬遷到珠澳跨境工業區之後,裝載供澳鮮活產品的貨車仍在拱北口岸出境,兜了一個大彎,還要經過澳門一些主要街道,既費時費事,也滋擾澳門居民。如果裝載供澳鮮活產品的貨車直接在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出境,到南粵批發市場只有幾百米、幾分鐘的路程,十分方便,也完全沒有與澳門居民發生接觸。但不知為何,《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十年效期已經告滿而結束,這項規定仍然未能落實貫徹。
  而且,也造成拱北口岸汽車通道的隨車旅客在入出境措施的並不匹配同步。實際上,在汽車入境通道,內地及香港居民是可以隨車通行的;而在汽車出境車道,內地和香港居民卻不能隨車通行,這些隨車乘客必須人車分離,在旅客大廳通關,繞了一個大彎,尤其是老幼弱殘者極不方便。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有關「將拱北口岸供澳鮮活產品車輛轉至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出境」的規定的背後,就含有將「東配樓」中的鮮活產品檢疫檢驗用樓,改為隨車旅客出境檢驗廳的設想。何況,據說鮮活產品檢疫檢驗用樓內部,也已改建了旅客出境檢驗設施。但不知是什麼原因,或許涉及到「部門利益」,而至今未能落實執行。
  如今珠澳聯防聯控決定臨時調整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的通關時間,據傳其中一個原因是對口岸設施進行改建。是否就是為了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有關「將拱北口岸供澳鮮活產品車輛轉至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出境」的規定,而進行相關工程?這讓人們充滿憧憬。
  另外,在澳門特區的出入境管理方面,如果說,隨車通道不對持外國護照者開放,是有所堅守的話,那麼拒絕對台灣居民,尤其是持有內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台胞證」以至「居住證」者開放,就得不太符合國家的對台政策,不利於對台工作的開展,更不利於落實貫徹習近平主席關於「實現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的指示。
  實際上,既然中央已經先後多批次對台灣同胞先後推出多項優惠措施,向在內地創業、就業、就讀、居住的台灣同胞提供平等的「國民待遇」,因而在通關措施上,具體表現在汽車通道的隨車旅客安排方面,也體現國家的這個精神,這也是澳門特區「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的表現。何況,「台胞證」和「居住證」都是由國家公安機關簽發,與港澳居民的「回鄉證」和內地遊客的「通行證」一樣,都與澳門警方及內地邊防的出入境大數據連線,要進行通關管理「易過借火」。因此,珠澳兩地口岸的汽車出入境通道,都適宜向持「台胞證」和「居住證」的台灣同胞提供隨車旅檢服務。當然,持台灣當局發出的證件,堅決不能作為與內地的通關證件,這是捍衛「一個中國」原則的需要,而且也不方便邊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