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截四男違口罩令 一逾期男閒坐水塘

  【本報訊】為落實特區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警方根據第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進行執法,持續派員在本澳各區進行巡查。於12日下午3時至晚上7時,治安警對下列五宗個案作出刑事檢舉。
  下午約3時,警員巡經祐漢新村第六街時,發現一名沒有佩戴口罩的本澳男子,五十多歲。
  同一時間,警員巡經巴素打爾古街時,發現一名沒有佩戴口罩的中國籍男子,三十多歲,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下午近4時,警員巡經水塘行人天橋附近的休憩區時,發現一名於上址閒坐的中國籍男子,且處於逾期逗留的狀態,年約五十多歲,持往來港澳通行證。
  晚上近7時,警員於慕拉士大馬路執勤時,接報有旅遊局人員需要協助。經了解發現一名本澳男子懷疑沒有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口罩,年約三十多歲。
  晚上7時,警員巡經富運台時,發現一名沒有佩戴口罩的本澳男子,年約二十多歲。
  五名人士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根據第三十條“違反防疫措施”第四款,處最高兩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
  警方再次呼籲,所有在澳人士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必須嚴格遵守及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防疫措施,盡量減少非必要的人員流動,將病毒傳播的風險降到最低,齊心合力共同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