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報名呈現超穩定狀態

  澳門特區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提名期,已於前日結束。已有十六人前往選舉工作辦公室呈交提名信參選,但其中有一人因為只是提交了一張提名信,應是不具參選資格。而另有一人雖然到選舉工作辦公室領取參選人登記表,但由於卻是在提名期截止前十分鐘才領表,因而肯定是連一張提名信都徵集不到,因而連提交給主席團會議審查的資格都沒有。
  在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審查參選人的資格並公佈候選人名單後,就可進入第二階段,各位候選人進行競選「拉票」活動。估計,除只是呈交一張提名信者之外,其餘的十五人,因為所提交的提名信都跨過《選舉辦法》規定的十五張提名信的「門檻」,而且其中十四人本身就是選舉會議的會員,其選舉會議成員的資格是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因而其候選人的資格完全可以過關。至於另一位不是選舉會議成員的參選者,只要其符合《選舉辦法》規定的「年滿十八周歲的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這項最基本條件,而且在參選登記表中作出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區;未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而且並未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也就可以成為澳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候選人。
  由十五名候選人參加十二個應選名額的選舉,差額率較小,是自澳門回歸之後,以澳門為選舉單位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以來,歷屆中差額率最低的,不像此前曾經出現過的「禾雀亂飛」,亦即有相對較多的代表性不足者也貿然參選的現象,因而候選人的資質較為「勢均力敵」、「旗鼓相當」,可能競爭較為激烈。
  不過,卻是呈現出「超穩定結構」的現象。雖然沒有香港那樣的「西環名單」、「金鐘祝福」之說,但「社會各界別代表」的結構極為明顯,基本上澳門社會各主要的界別都有人選,而且較為勻稱。在現屆的十二名代表中,有九人爭取連任。而有三位現屆代表,因年齡、任職屆期等因素而沒有爭取連任,也是在該界別內「承前啟後」,安排同界別的代表人物「替補」。而選舉會議的成員又多是各界別的代表,基本上都有「界別認同」,因而補替者「安全當選」的機率甚高。因此,就呈現了「超穩定結構」,符合「均衡參選」的理想要求。
  但今屆也有特別情況,就是有明顯並非是屬於「界別承前啟後」的「新人」報名參選。而其人的實力,可能比某些「界別接棒新人」更強。因為在「何馬崔三大家族」中,馬萬祺是最早接觸中國共產黨的,早在潘漢年、廖承志、方方、饒彰楓等主持八路軍香港辦事處的工作時,就已經是「八辦」的常客。當柯正平奉命來澳門開闢工作時,馬萬祺給予支持配合,使得柯正平迅速站穩腳跟,建立中共的地下黨組織,並成立後來成為中央駐澳機構的前身「南光行」、「南通銀號」等。在何、崔兩大家族已有二代人物當選並出任過行政長官的情況下,有部分對澳門愛國愛澳傳統歷史極為熟悉,並懷有深厚感情的選委,可能會出於「補償」心理,支持其後人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何況,其人在澳門參政議政的表現也很亮麗,比其他參選者絲毫不遜色。
  倘此,就可能會有「界別接棒新人」中的一人,難攉其纓。這樣就可能在「界別平衡」方面,出現小小的「失衡」。但即使如此,也不用氣餒,因為《選舉辦法》規定,若有代表因故出缺時,將由得票超過半數的「落選頭」順序依次遞補。實際上,過去就曾經有兩次發生過依次遞補的情況,因而得票率過半的落選者,仍有機會。
  至於得票率不過半的參選者,就連依次遞補的機會都付諸厥如了。因此,在徵集提名信過程中,能夠徵集到較多的提名信,甚至是超過二百五十九張提名信(五百一十七名選舉會議成員的一半),當選的機率就較高。而爭取連任的現任代表,及「界別承前啟後」的「新人」,及另一具有實力的「新人」,其所呈交的提名信都超過選舉會議成員的過半,因而「穩陣過泰山」。
  相比於香港,澳門確實是「超穩定架構」。因為香港的「替換率」較高,有三分之一的現任者不爭取連任。而澳門則是四分之一。而且,不少參選者包括爭取連任者,呈交的提名信數量,都沒有超過選舉會議成員的一半。不過,香港的選舉會議的成員有一千四百二十三人,而且香港的地域面積較大,選舉會議成員分佈較分散,要徵集到較多的提名信,實在並不容易。但在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進行投票時,要獲得過半得票率,卻不是難事。
  香港的「參選新人」的「政治位階」都較高,基本上是現任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或卸任的依基本法規定必須由國務院任命的特區政府局級官員。鮮見有祈求「一步登天」、「小頭戴大帽」的「政治素人」去「沖頂」。
  在爭取連任的現任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中,有一些人問政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中,有關「應當同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條目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的規定,每年都有向選舉會議的成員匯報其參加全國人大的工作,並在每年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開會前,致信選舉會議成員,向他們徵集意見和建議,並在大會結束後匯報辦理的情況。這些全國人大代表,讓選舉會議的成員感受到誠意和尊重、信任,因而在爭取連任時,可能會高票當選。實際上,獲得較多提名信者,也是對選舉會議成員較為尊重者,這種心態,必然會反射到投票行為中去。何況,《選舉辦法》規定,選舉會議成員在圈填選票時,必須圈填滿十二個應選名額,固然是不能多於應選名額,但也不能少於應選名額,這樣現任者「冧樁」的機率就極高了。
  在賀一誠因為參選行政長官而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後,連續兩年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都沒有進行補選。相信,在明年三月召開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時,必會從十二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安排其中一人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候選人。這樣,澳門又將會擁有一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與澳門特區作為省級行政區劃的建制相適應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