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嫌犯家族間關係密切 廉署證人:是犯罪集團

初級法院

  【本報訊】初級法院2日下午續審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經過約兩個月的審訊後,法庭今日開始傳召廉署證人作證。控訴書指,賈利安和李燦烽透過家族成員收受商人利益,各成員之間關係非常密切,互相分工,是一個犯罪集團。首名廉署證人以PPT展示調查所得,顯示賈利安自2019年3月21日被宣告成為嫌犯後,案中各被告之間有協助團夥的心態。
  賈利安的妻子李惠清(第十三被告)潛逃到泰國後,曾因蕭德雄(第二被告)態度冷淡一直沒有聯絡而大感憤怒,更打算回澳「爆大鑊」,與其「攬炒」,但最終沒有實行。蕭德雄曾要求下屬到其辦公室將與李惠清有關的照片和文件全部拿去碎掉,企圖「毀屍滅跡」。而李燦烽因害怕被查,2020年3月出境後便無再入境,畏罪潛逃。
  昨早甫開庭發生一段小插曲,辯方律師一致反對證人用PPT作供,認為證人要講出所記得的事情,不是用PPT作陳述,其他證人都無輔助工具。主審法官盧映霞認為,有關內容來自卷宗資料,做法能夠便於法庭了解事實真相,可行合理,而且過去亦被允許,並獲終審法院確認無問題。第四被告吳立勝代表律師歐安利則提出,其證人和結案陳詞時又可否用PPT?
  其後證人剛開口作供不夠一分鐘,又有律師提出反對,認為證人應該是回答檢察官的提問,而非在庭上作陳詞。此時主任檢察官黎裕豪高聲反駁︰「邊一條條文話咁係唔啱?你唔好憑感覺去講嘢!」盧官則指法庭已允許使用PPT,亦會記錄律師的反對意見,律師們不應該再介入滋擾庭審。「如果再發生頭先的情況,可能會停咗律師的發言。希望律師唔好證人未開始講,就打斷發言。否則可能真係會禁止你哋發言,希望你哋克制自己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