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發展條例 九措便利澳人生活就業

  【本報訊】8日公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中,在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方面提出了九條措施,推動合作區深度對接澳門教育、醫療、社會服務、交通等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便利條件。
  《條例》指出,將支持合作區完善在合作區就業、居住的澳門居民子女就學政策,建立銜接澳門的教育服務機制,推動與澳門學校的交流與合作,鼓勵在合作區內開辦澳門子弟學校、子弟班。在合作區就業、居住的澳門居民子女入學、入園,與橫琴戶籍生享有同等權利。
  就業創業方面,支持合作區打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載體,為澳門青年提供更多的創新創業空間。廣東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澳門青年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提供政策扶持,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
  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以視同境內從業經歷。並探索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醫務人員在合作區便利執業。推動符合條件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經備案可以在合作區內為澳門居民和境外高端人才、緊缺人才提供服務。
  《條例》還支持在合作區探索提供澳門模式的醫療、教育、廣播電視、電影及社區服務等,營造銜接澳門的居住環境。在合作區建設「澳門新街坊」等民生項目,拓展澳門居民優質生活空間。
  另外,鼓勵澳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合作區內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設置醫療機構。前款醫療機構可以經批准後在本醫療機構內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澳門上市的藥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臨床急需、澳門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大型醫用設備除外)的醫療器械。
  此外,還支持合作區銜接澳門養老服務標準及規範,提供多元化的長者照顧服務,建設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