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發展條例 粵人大:促澳經濟多元

  【本報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8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對8日發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相關情況進行介紹。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指出,《條例》聚焦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主題主線和琴澳一體化發展目標,著力推動澳人澳資澳企在合作區加快聚集發展。
  余建紅指出,《條例》共八章66條,對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與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規定。
  在完善體制機制方面,《條例》明確合作區管理執行機構、廣東省派出機構的職能定位;明確賦權方式和路徑,最大限度放權賦能,並創新合作區財政體制和收益共享機制。
  在強化規劃引領方面,《條例》規定合作區建立以總體發展規劃為統領的規劃體系,創新建設用地、能耗雙控、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管理模式,賦予合作區充分的開發建設自主權;規定構建靈活多樣的土地供應體系,強調新出讓建設用地應當直接服務於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定加強地下空間分層開發利用,探索土地管理改革創新。
  並且規定加強琴澳一體化立體交通體系建設,推進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強琴澳智慧城市合作;充分銜接澳門海灣的生態保護與利用;立足琴澳一體化發展,創新超高層建築管理模式。
  余建紅指出,圍繞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條例》明確支持保障的具體事項和措施。一是細化支持促進發展的四大產業內容。結合正在編制的合作區產業發展規劃,細化相關內容,如規定支持設立、創建重大創新平台和國家級重大科研平台;支持構建特色微電子產業鏈,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支持發展大健康產業,推動依法開展前沿醫療技術研發和應用;支持推動文旅跨界融合,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支持創新發展現代金融業,探索構建高水平開放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二是強化人才支撐,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為吸引、集聚國際高端人才參與合作區建設,規定支持合作區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綜合改革試點,加強與澳門「優才計劃」的銜接,建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人才招聘、評價激勵、科研管理等制度;明確實行更加開放、寬鬆、便利的人才停居留管理措施、臨時出入境政策和工作簽證政策。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明確具體的稅收減免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