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電話擾民時發生 十二實體被罰廿一萬

  【本報訊】擾民式電話推銷的不法行為在過去三年仍時有發生。於2020年至2023年1月底,針對不法使用個人資料進行電話推銷的情況,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共開立124個行政違法調查卷宗。
  在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完成處理的個案中,共向涉案的12個負責實體發出13張罰單,相關負責實體包括多間境內外公司及個人,累計處罰金額共215,000澳門元,同時依法對三個負責實體執行公開譴責,科處刪除及銷毀個人資料的附加處罰。其中部分個案因涉及刑事犯罪,已轉交刑事警察機關跟進。
  個資辦現公佈部分調查個案摘要(暫只有中文版),供公眾參閱。
  個資辦呼籲各機構和個人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切實履行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定義務。對於相關不法推銷行為,個資辦會一如既往地依法進行打擊,對違法者作出處罰,保護市民個人資料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