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咪錶電子繳費自5月1日起實施

  【本報訊】立法會昨天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法案自今年8月1日起生效,但公共道路泊車位的泊車費用僅得以電子方式繳付的規定則由5月1日起生效。
  多名議員關注咪錶使用電子繳付的方式提前生效,當中議員林宇滔及羅彩燕認為咪錶應在兼容聚易用後再推行電子方式繳付,議員李良汪認為應關注使用硬幣投幣者的情況。交通局局長林衍新表示,政府與咪錶公司合同將於4月30日到期,5月1日由政府臨時接管整套系統,會短期延續咪錶公司合同,是協助政府管理模式,真正運營是政府。本澳有1,100個咪錶,但交通局整個咪錶組只有七人,即使代管,政府要監管現金流向,防止不規則情況,故他希望立法會支持5月1日實施咪錶支付電子化,方便政府監管,減少不規則行為。
  他表示,目前咪錶投幣佔12%,電子化支付佔88%,對比政府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資源監管投幣,政府寧願鼓勵市民使用電子貨幣支付。至過去三個月咪錶故障率0.13%,約半小時可修復,在0.13%中五成是與投幣有關,如雨水影響系統、有人惡意破壞或使用其他幣種,故在技術、行政費省卻及人手方面,他認為5月1日實施是適合時間,而新的咪錶會朝更便民、更多種的電子支付模式。
  法案建議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經營批給須預先進行公開競投;但在具適當理由或基於公共利益的特殊情況下,得以直接磋商方式批給。
  議員高天賜及林宇滔關注直接判給如何更公開透明,擔心不規則的情況,林衍新回覆時稱,正常情況大部分是公開競投,而現時超過100萬元的採購會在網上公佈,是公開透明;至於林宇滔追問局方能否承諾停車場直接判給於網上公佈,林衍新只稱,會根據現時政府做法,即超過100萬元的採購會在網上公佈,當局會嚴格按上級的指示。
  對於政府早期曾表示會與咪錶公司短期續約,林衍新表示會循此方向繼續進行,但真正經營是政府。咪錶管理合同未有確切的時間表,方向是越短越好,會爭取時間盡快進行新的咪錶合同公開招標。屆時由新的咪錶公司根據批給合同管理,政府負責監察角色。至於是咪錶公司支付政府回報金或政府支付咪錶公司服務費?他稱未有最新決定,現時是回報金模式,但回報金亦有不同方式,有最後決定會作公佈。
  由於五月一日仍使用現行咪錶系統,屆時未能使用新的電子支付模式,現時可使用兩種電子支付模式,當中85%是使用澳門通,其餘是另一款。五月一日會由新管理者協助政府進行封咪錶投幣口相關工作。
  另外,關注到「聚易用」支付巴士車資?林衍新稱,目前金融管理部門協調更多的電子方式,當局表示歡迎,會密切留意新的支付模式會否延長巴士運作時間,比如現時二維碼支付運作約0.5秒,希望將來新支付模式時間相若。當局與巴士公司一直緊密溝通,相信調試朝正面方向進行,有信心不久後會有較多的電子支付模式。
  至於何時取消搭巴士戴口罩要求,林衍新稱,留意到越來越多內地城市取消公交戴口罩的要求,亦有部分地方是自願性質,當局會密切與衛生部門協調,暫時未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