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細則性通過預防未成年酒精法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議程為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天細則性通過《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法案將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界定為酒精飲料。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日後控煙辦將改為控煙控酒辦,並研究將其由處級單位升格為廳級。
  列席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控煙辦將更名為控煙控酒辦,並正研究由處級變為廳級單位,現時控煙辦有73人,日後有需要會適當增加人手,估計約10人,首先會由內部及跨部門調動,之後再對外招聘,現時熱線已設24小時及錄音,收到投訴會安排跟進巡查,尤其巡查黑點。
  法案訂定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為「酒精飲料」。有議員認為,本澳應參考鄰近地區,將法案規定酒精濃度下調至0.5%;同時亦質疑法案並沒規管未成年人在私人地方飲酒,若未成年人將飲酒照片上傳至社交平台,法案似乎無法監管,認為政府的法案應該要更加全面。歐陽瑜於會上回應表示,政府不鼓勵飲酒,法案亦有清晰要求,包括向公眾推廣酒精飲料的危害性,並計劃聯同政府各部門開展親職教育,或在體育活動中加入相關宣傳教育。她續指,上述問題政府難以執行,認為未成年家長及監護人有相關責任。
  另外,控煙辦將更名為控煙控酒辦,正研由處級變為廳級單位。歐陽瑜表示,上述部門已設24小時舉報熱線,收到投訴會安排跟進巡查。她指,目前控煙辦有73人,日後會師傅需要增聘人手,解決人力需求。
  議員林宇滔質疑法案並沒規管未成年人在私人地方飲酒,歐陽瑜認為,相關規定難以執行,認為家長及監護人有相關責任,她稱,政府不鼓勵飲酒,法案亦有清晰要求,包括向公眾推廣酒精飲料的危害性,並計劃聯同政府各部門開展親職教育,或在體育活動中加入相關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