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信貸法送立會 今年修不法賭博罪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何浩瀚(左)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時表示,為完善對娛樂場幸運博彩業的監管,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特區政府開展一系列與博彩業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繼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及制定第16/2022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後,同步檢討第5/2004號法律《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制度》,並重新草擬本法案。
  法案明確規定博彩中介及與其訂立博彩中介合同的承批公司,透過訂立合同而獲准進行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業務後,方可獲賦予信貸資格,即信貸實體僅為承批公司及博彩中介。此外,為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及《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的適用,法案不再容許管理公司透過與承批公司訂立合同,代表承批公司就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業務訂立合同或作出法律上的行為。
  法案訂定信貸實體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後果,有關規定亦延伸適用於作為承批公司從事信貸業務的代理人或有代理權代辦商的博彩中介。為完善監察機制,法案新增監察職權、公共當局的權力、保全措施,以及處罰制度等一般規定。
  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何浩瀚稱,法案將交至立法會審議討論,若通過後會取代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他稱,現時對管理公司定義不同,因此要確定信貸實體,未來由博監局負責監察職權。有傳媒問及會否設限制和處罰機制,何浩瀚稱,由於涉及法案行文,需交至立法會討論才能定出。
  另外,有傳媒關注修改「不法賭博罪」的修法進度,是否針對涉及太陽城和德晉的不法行為作約束,張永春表示,「不法賭博罪」於一九九八年訂立,隨著經濟社會及博彩業發展已不合時宜,需要與時俱進修訂。今年立法規劃已包括全面修改「不法賭博」的法律,正按部就班開展,並將於今年適當時候提交立法會審議。強調不是單純針對一、兩宗的刑事個案做工夫,而是通盤考慮,就博彩業發展和相連帶的不法賭博作全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