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實施新法規 助澳醫療人員跨境執業

  【中新社珠海8月1日電】《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及配套規範性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註册管理辦法》8月1日正式實施。
  新法規實施首日,4名澳門醫療人員率先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衛生健康處提交執業註册申請,執業類別涵蓋醫生(婦科、美容皮膚科、麻醉科)和中醫生。
  據瞭解,《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經珠海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該法規允許符合條件的澳門15類醫療人員在澳門從事相關執業活動滿2年後,經註册並取得執業證書,便可在合作區範圍內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
  配套規範性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註册管理辦法》,具體明確了澳門醫療人員在合作區執業註册申請流程、申請材料、開辦中醫診所及監督管理等內容,確保法規落實落細。
  「註册申請材料受理過程非常方便快捷,而且所需材料也較以往簡化不少。」澳仕醫療中心中醫生梁偉衡表示,兩地日趨便利的交通環境,為他創造了兼顧兩地行醫的條件,同時新法規有效銜接了澳門法律法規,也為其提供了與內地醫療人員交流學習的機會和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為受聘醫療人員代辦執業註册申請的橫琴臻林醫療服務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杜志權表示,兩位受聘澳門醫療人員對合作區的發展充滿信心,在新法規出台後,他們第一時間向醫療機構溝通註册辦理事宜。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副局長馮方丹表示,申請人到合作區民生事務局衛生健康處辦事窗口遞交執業註册申請材料後,該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可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獲發《澳門醫療人員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證書》,並可在合作區提供與其澳門資格認可證書相符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