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通過夾屋法 售價參考相鄰區私樓

​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表決通過《夾屋法》,將於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認為,五年禁售期太短,重申夾屋使用公帑興建,是解決居住問題,而非「用來炒或做生意」,若有人需要一間房屋去住,應該住一段時間,因此建議禁售期為十六年。
  在昨日的大會上有多名議員關注政府住屋政策規劃、定價及夾屋是否有恆常申請機制等問題。羅立文稱,社屋恆常申請實施2年多,相信不久後經屋亦會開放恆常性申請。至於夾屋是否「跟隊」,他形容夾屋是新鮮事物,現時討論相關問題太急,但他對特區政府有信心,相信未來一定會做到。
  議員林宇滔和李良汪認為法案文本無列明面向人群,質疑青年是否在評分標準佔優勢,羅立文回應稱,政府不會寫一個條文只是「比著數」某部分人,但已好清楚寫明夾屋收入上下限,並重申夾屋定價會按相鄰區域私人住宅樓宇價格作折讓,屆時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羅立文強調,夾屋未有設計圖則,亦未知用料,希望議員們理性,現時講售價是言之過早,又如果到時樓價跌,現在公佈售價就有問題。他以經屋舉例,按邏輯,市民選屋前政府會公佈價格。
  羅立文稱,夾屋定價前會委託顧問公司估價,至於為何不考慮以建築成本定價,他指夾屋等同私樓,不同於經屋及社屋。他又認為計算公式非常簡單,相信屆時行政長官會小心定價,若現時「寫死」折讓率反而欠缺靈活性。
  羅立文表示,偉龍馬路將建設澳門首個夾屋項目,目前已完成整個偉龍馬路項目環評、噪音等多方面的研究及論證。又透露短期內會開三個偉龍馬路設計標,包括兩個房屋及整個偉龍馬路的基建。但暫時未有具體夾屋數量及訂價,有信心未來經屋及夾屋一定能做到恆常性申請。
  偉龍馬路由最初規劃為經屋,後改為夾屋,議員李靜儀形容「改來改去」,並關注夾屋數量。羅立文表示,偉龍由經屋改為夾屋,相信單位數量會少了,但「單位會大啲及條件好啲」。夾屋定位為私樓,但與私樓不同的是,夾屋下方將建設公共停車場,而非私人停車場。
  至於夾屋能否恆常性申請,羅立文直言,夾屋是新鮮事物,現時問恆常性「太急了」,目前社屋已開放恆常性申請,相信經屋及夾屋未來都一定能做到恆常性申請,而且時間不會好長。
  至於提前公佈夾屋的售價,他同樣認為言之尚早,「法律都未有、屋都未有,講價錢嚟做咩?我覺得又是太早了。」重申夾屋定價會按相鄰區域私人住宅樓宇價格作折讓,屆時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李良汪關注經屋及夾屋申請對象相近,青年在評分標準有無佔優勢。羅立文直言,當初立法會一般性討論法案時,已明言有不少居民可選擇經屋,又或申請夾屋,因為申請夾屋收入上限較經屋上限多一成,收入下限約為經屋上限的一半,相信「大部分是同一班人」。但不同是兩類房屋的性質及業權,夾屋定位是私樓,經屋是公屋。他指出,不會在法律中寫明「畀著數畀某一部分人,如青年或老年人」。但政府相信青年對夾屋更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