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鳴
一、引言
澳門位於珠江口西側,轄區包括澳門半島和氹仔、路環兩個離島,澳門的總面積因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擴大,自有記錄的1912年的11.6平方公里逐步擴展至2018年的32.9平方公里。嘉樂庇總督大橋、友誼大橋和西灣大橋把澳門半島和氹仔島連接起來,而路氹填海區把氹仔和路環兩個離島連為一體。2018年澳門總人口66.74萬人,人口密度約2萬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高居世界前列。澳門是世界最發達的城市之一,2017年澳門的人均居民總收入達到57.47萬澳門元,位列世界人均居民總收入的前五位。截至2017年,澳門的本地生産總值(GDP)已達到4406億澳門元,其中博彩與博彩中介業是澳門最具特色的産業,其生産總值佔全澳本地生産總值的49.1%。
族群的形成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到城市環境和特定群體之間的關係。一般來說城市中來自不同背景的移民在進入城市後,其背景不同帶來的文化差異會直接導致文化的多元性産生,並成為族群構成的基礎。這一形成過程可以是地緣的———如來自同一地區,可以是血緣的———如來自同一親屬群體,也可以是語言的———如講同一方言,也可能是其他原因導致的,他們往往會聚居在一個區域,或至少在日常經濟生活中有比與外界更多的往來。這些群體由於長時間的互動往來,往往傾向於保持原文化,或在原有的基礎上使用新的文化符號來強化或至少保持群體成員之間的相互認同,如此族群便在這些交往與認同的過程中産生了。
1999年回歸後,澳門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社會矛盾顯著緩和,族群交往密切和諧,不僅在東亞社會獨樹一幟,在全球範圍中亦堪稱典範。在這一時期同時發生的是筆者所預言的澳門族群作為一個共同體認同的建構産生。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毋庸諱言,「回歸」作為一個歷史事件對於澳門整體的影響十分巨大,它直接加速了澳門族群的組合進程。澳門族群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員,它形成的過程與結果極具代表性,對我們研究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有很大的價值,本文就此展開探討。
二、澳門多元族群形成的三個階段
澳門是一個多族群共同生活、相互交流與發展的社會。作為一個400多年的中西文化交匯之地,在澳門歷史長河的不同階段,不同的族群由於歷史階段的特殊環境漸次登上了澳門這片土地,書寫了各自的高光時刻,也鑄就了澳門這一多族群的社會文化根基。筆者將澳門的族群形成大致分為葡人來澳前、葡人入據澳門至1887年前之澳門、1887~1999之葡屬澳門三個階段,簡要將澳門多元族群形成的過程與最新之演進做一介紹。
(一)葡人來澳前
澳門擁有居民的歷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時代古越人便已在澳門區域內開始繁衍生息。上世紀70年代以來,澳門路環島的竹灣、黑沙北、路環村及九澳等地相繼發現了史前及唐宋時期的遺物,表明澳門地區自新石器時代以來就一直有人類在此活動。據考證,路環島黑沙等地發掘出來的彩陶殘片與長江中下游的大溪文化屬於同一類型。
公元1152年,宋朝始設香山縣。澳門屬香山縣長安鄉延福里恭字圍,其時有龍田、龍環兩個漁村,居民以捕漁為業。澳門的早期居民,主要是從事漁業的漁民。澳門舊稱蠔鏡,為避蟲字旁,亦稱濠鏡。現存史籍最早對於蠔鏡的記載來自葡萄牙人皮雷斯1514年所著之《東方志》,從葡萄牙人的記載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在這一時期的澳門,已經成為了區域內比較重要的港口,「除廣州港口外,另有一港名濠鏡(Oquen),陸行三日程,海行一日一夜,是往琉球諸地之海港。」16世紀的澳門顯然不是單純的漁村,它作為一個扼守珠江口的重要節點,彼時被有眼光的商賈與海客以官府體制之外的方式進行利用。明萬曆三十年(1602年)郭裴纂修《廣東通志》卷七十記廣東疍民說:「疍戶者以舟揖為宅,捕魚為業,或編篷瀕水而居,謂之水欄……莞、增城、新會、香山以至惠、潮尤多。」澳門及其附近海域的疍民,可謂是澳門的土著族群。
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澳門人口稀少,主要的族群劃分是以陸上居民與水上居民兩種生活方式作為分界綫的,彼時的主要居民是被稱為「疍民」的水上居民,他們以捕魚為生,文化與珠三角其他地區的水上居民沒有本質的差異,他們共享自己的一套社會組織、特有節日、禮俗活動,水上居民雖然如今已然成為極少數者,但他們長時間是澳門人口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澳門從一個小漁村成為一座舉世聞名的「東方聖城」,還要從它的開埠說起。
(二)葡人入據澳門至1887年前之澳門
澳門400多年來中西交匯之處的特殊地位是從葡萄牙人來到澳門開始的,自1553年葡萄牙人來到澳門「晾曬貨物」開始,澳門這個多元文化匯聚的城市就開始了它的傳奇之路,至今仍舊站在東亞的舞台中央。
葡萄牙人進佔澳門後輸入與傳播西方文化,最早是以宗教的形式進行的。葡萄牙作為一個以天主教為國教的國家,進佔澳門後便將澳門變成了其在華天主教傳播的策源地,同時也將澳門視為天主教在東亞的中心。天主教士聖方濟各·沙勿略(St. François Xavier),1552年試圖進入中國傳教,後因病死於廣東台山上川島。1553年葡萄牙人入據澳門,此後耶穌會士來到澳門傳教。1561至1563年,來澳門的耶穌會士已有8人,發展天主教徒600多人。其後,信仰天主教的澳門居民逐漸增多,並形成了澳門多元文化中的一股重要力量,天主教作為一種迥異於中國傳統儒家禮俗的生活方式,自然而然的表現出了天主教傳統與中國傳統的差異性,族群認同從差異開始發源。
從血緣上看,這一時期登上澳門歷史舞台的族群有幾類人,分別是葡萄牙人、土生葡人和來自中國其它地區的移民。乘海船追求絲綢與綠色黃金之國至此的海外來客自不必說,他們信守著拉丁文化與天主教傳統,成為了最初改變澳門居民單一膚色的一群人,而他們與當地人結合後誕生的「大地之子」們,歷來是人類學家們關注的熱門族群,土生葡人在這一時期雖已存在,但中葡之間大
規模通婚的普及還要推遲到下一個歷史階段,在下一部分會重點討論。
葡萄牙人的大量進入給澳門的發展帶來了新的變量,而澳門的開埠自然推動了廣東本地居民的大量湧入。除水上居民外,陸上居民主要是來自大陸的移民。這一時期的澳門居民主要從廣東與福建各地遷入,中山(香山)人佔最大多數,大約佔據了當時澳門人口的三分之一,由於澳門在這一時期依然被香山縣所領有,所以他們嚴格意義上不能算是跨區移民。數量第二多的是福建人。與上述擁有天主教教會傳統的葡萄牙人不同,中國人在澳門一般是通過不同地域所組成的同鄉會或不同姓氏所組成的宗親會進行社會動員與文化適應的。以同鄉會為例,按照地域的等級同鄉會可以被分為不同的層次,比如中山同鄉會作為最大的同鄉會,其下還設有各鄉的同鄉會。
這一時期的澳門多元族群的特點主要有三方面,首先體質上的差異天然的區分出了葡萄牙人與中國人兩大集團,其他國家的移民在這一時期也漸次進入,華人與非華人從體質特徵上可以明確區分,這種族群的分別貫徹澳門發展的始終;其次比體質特徵更為不明顯的是信仰差異所致的族群差異,由於葡萄牙人的天主教傳教事業的擴張,信仰天主教的團體逐漸成為了澳門族群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他們與遵循中國傳統生活方式的中國人以及遷來澳門的其他非天主教徒共同構成了澳門的多元文化根基;最後是上文提到的在澳門的中國人中的同鄉會與宗親會,不同方言與血緣認同構成的一個個不同族群同樣在澳門的族群系譜中相映生輝。
縱觀這一時期的澳門各族群,可以發現澳門人的認同是多重的,例如一個人可以既是天主教徒,又是香山同鄉,同時也是孫氏宗親會的成員。這種不同層次的族群認同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提供了極好的緩衝,當一個葡萄牙人與中國人發生衝突時,他們很有可能因為同是天主教徒而尋找到消弭矛盾的方法,這種多元族群的複雜認同在這一區域所起到的的社會作用不應被忽略。
(三)1887~1999之葡屬澳門
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政府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中列明:「由中國堅准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至此澳門正式成為了葡萄牙「殖民地」,雖然之後的北洋政府、南京國民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從來沒有承認過這份條約的合法性(1972年,聯合國將香港、澳門兩地從殖民地名單中删除)。這一條約的一個影響是至此之後葡萄牙通過派駐官員等形式擴大了對澳門的控制,它的一個重要結果是使得在澳門的葡萄牙籍公民數量的增加。相應的,葡萄牙人成為「合法」管治者的後果是,葡萄牙人在澳門各族群的地位攀升至歷史最高點,跨海而來的葡萄牙統治者與當地人的通婚數量大幅增加,土生葡人的數量漸漸增加,作為一個群體登上了澳門舞台。此後,澳門的人口直綫上升,「廣州商團之亂」以及抗日戰爭時期,大量人口進入澳門避難,導致人口均急劇增長。
人類學家卡布拉爾(Cabral)在討論澳門土生葡人時認為有三種用來識別自我或他人是否為土生的主要因素。一是語言,即某人及家庭與葡萄牙語的任何聯繫。二是宗教,包括個人和家庭與天主教的任何認同方式。三是歐亞混血。卡氏認為這三種因素中的每一種都可以作為識別澳門土生葡人的基礎。在特殊情况下,具備有其中一或兩個因素也可以認為是土生葡人。被稱為「大地之子」的土生葡人們的判定標準至少有兩條:首先是從血緣上看,中葡混血一直以來被認為是從體質上顯而易見的特徵。第二是文化上的,葡萄牙文化與本地文化的長時間接觸與互相採借的結果是文化混合的不可避免。土生葡人族群的標誌性特點首先是操中葡雙語,其次在文化認同上他們在這一時期傾向於認同葡萄牙。
自1887年條約簽訂後,葡萄牙人成為了澳門的統治階層,相應的,與葡萄牙人體質上有較近淵源的土生葡人的地位水漲船高,也進入了特權群體的行列。在這種社會大環境下,土生葡人對葡萄牙的認同隨著權利的相對變化而日益增長,但土生葡人的文化特質並不完全是葡萄牙式的。族群的文化是其認同的基礎要素,是對族群可識別性的認知依據。在日常交往中,族群區分一般通過語言、姓名、相貌和習俗等體現出來。土生葡人的許多文化特質都是葡國式的,對華人主體族群文化的吸收也是廣泛的,具有混合文化的特徵。土生葡人的文化特徵是其自身族群認同的最基本要素,但土生葡人這一族群的認同更多地具有主觀心理傾向,影響這一主觀心理傾向的因素,如上文所提到的權利等等都是極其重要的。這一心理因素的極端表現為某些體質上並無葡萄牙血統的澳門人,亦自我認同為土生葡人,由此可見這一族群的産生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脫離了上述分類原則的心理主觀選擇。
這一時期的澳門各族群的總體特徵,主要表現為族群的多元化進一步深入,土生葡人作為一個介於葡萄牙人與華人各族群之間的特殊群體受到各界矚目。儘管主體族群華人和主導族群土生葡人在過去維持著各自的族群界限,基本上實行族內婚,但在這一時期的發展歷程中,相互之間的界限隨時間發展已淡化,族際通婚已極為普遍。同時我們可以觀察到,作為族群界限的重要符號———宗教,在澳門族群間的區分程度越來越不明顯,如華人可以極易皈依天主教,而現今的土生葡人也開始信仰佛教等其他宗教。族群認同亦有淡化的傾向,並具有個體選擇的特徵,尤其對他族文化的認同特徵很明顯,如新生代的土生葡人廣泛認同各種文化。因此,澳門雖族群繁多、華洋雜處,但其族群關係在這一階段的趨勢是逐步走向緩和而非緊張的。
三、回歸作為一個社會轉型
1999年12月20日,中國正式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早在澳門回歸之前,「九九」一詞作為澳門回歸的代稱即在澳門社會中産生了諸多討論。澳門的各族群在未來預期被確定的情况下展開了對於澳門未來的大討論。在這樣一個大討論中,最大的前提是「九九」之後,澳門即將成為一個特殊的政治單位———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這一歷史轉型的影響對於澳門的社會生活不可謂不深刻。
而回歸作為一個歷史轉型過程的內容,除了「九九」作為一個歷史節點之外,它更作為一個文化事件決定著澳門各族群的組合方向,最終的結果便是澳門族群的誕生。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後,在保持澳門文化多樣性的基礎上,澳門人作為一個澳門各族群的整合逐漸推進,這一族群整合方式,我們稱之為澳門模式。
(一)回歸作為一個歷史節點
以今時之人的眼光看,回歸作為一個歷史節點的過程,實際上從簽訂《中葡聯合聲明》之日起便已拉開帷幕。為保證「九九」回歸的順利交接與澳門社會穩定有序的發展,中葡雙方在談判之初便對一些影響澳門回歸的技術性問題進行了討論,最具代表性的當屬「三化」問題。澳門的「三化」問題,即在《中葡聯合聲明》發表後,依照其精神推進的中文官方化、法律本地化和公務員本地化。
自澳葡政府成立伊始,葡萄牙語就作為澳門的唯一官方語言一直沿用,縱然澳門人口中絕大部分都不使用葡語,以1996年人口統計為例,全澳39.7萬人口中,使用葡語的人口僅有7352人,不足人口總數的百分之二。顯然葡文作為唯一官方語言的狀况與澳門民衆的實際需求嚴重脫節,帶有極強的殖民色彩。中文官方化在這一背景中便成為了歷史節點中的一個重要任務,《中葡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有如下表述,《聯合聲明》第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立法機關和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基本法》第九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由此可見中文官方化在「回歸」這個歷史節點上表現得相對柔和,它既完成了作為中國領土內中文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統一性,又兼顧了澳門歷史上形成的多族群特徵現狀,極大程度上顧及到了大多數族群的切身利益。語言毋庸置疑是族群認同的一個重要指標。澳門多元的社會文化環境與紛繁複雜的各個族群,早已適應了本地多元的社會文化環境,在研究澳門族群的互動中,各族群相應的在語言方面存在著不同的涵化層次,中文的官方化在政治層面為澳門族群的形成帶來了各族群可以普遍接受的社會變革路綫與族群認同條件。
「九九」之前,澳門法律系統龐雜,《澳門組織章程》作為其時最根本的規約性文件實際上是從屬於葡萄牙憲法的。故而彼時法律體系有直接照抄葡萄牙法律的部分;也有澳門立法機關自行制定的法規;還有一些照顧華人傳統習俗的法律。這樣的法律體系帶來的一個問題非常突出,即絕大部分澳門法律甚至沒有中文版本,在這一背景之下由於《中葡聯合聲明》對於基本保留本地法律的承諾以及維護澳門本地穩定的政治需求,法律本土化勢在必行。選擇和實行什麽樣的政治規範,一直是人們關注的重要政治問題,從而也就産生了政治規範認同的問題。換言之,當人們將政治關注的焦點聚集於政治規範時,不同的人們就會産生不同的政治情感和意識上的歸屬感,政治規範認同也就産生了。法律作為一種規範而公務員作為執行這一規範的成員,在這樣一個歷史節點上,通過它的本土化將本土各族群關心的規範重新建構,獲得一部系統性的能够代表全澳各族群共識的法律體系,這一體系的建立,給予澳門族群的産生提供了一個共同規範。共同規範的建立不僅緩和了由於族群歧視而導致的族群衝突,完全平等的社會規範更進一步促進了族群間的社會交流。社會共識的出現使澳門人能够開始談論,未來應該如何建設澳門社會,這為澳門未來的族群建構打下了堅實基礎。以土生葡人為例,回歸後,在澳門的大部分葡萄牙人都已回歸母國,如果說回歸前澳門存在著葡萄牙人與華人的族群摩擦的話,回歸後的澳門族群摩擦因為葡萄牙人的離開而出現了變化,現在的澳門,文化強勢與政治強勢這兩股力量都處於同一方向,都屬於華人社會,這種強大的牽引力讓土生葡人沒有了以前那種依附一方卻又擔心另一方的顧慮,他們要在這個華人社會裏很好地融洽地生活下去,只能調適好他們的心態,融入到整個澳門社會中去。他們的族群認同傾向也會發生轉變,因為他們體內同樣有著華人的血統。隨著他們與華人通婚的普及和深入,他們後代體內葡萄牙的血統就會越來越少,再加上他們為了生存就業而所受到的完全中國文化的教育,於是,在若干代以後,隨著葡萄牙的歷史記憶越來越少,而現代的有關澳門的集體記憶不斷增強,土生葡人終將會成為中華民族理所當然的一員。
(二)回歸作為一個文化事件
與回歸作為一個歷史節點的官方叙事相對,在回歸這一特殊歷史轉型過程中,每一個民間群體也透露出自身的關切。也對自身所關心的「澳門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叙述,比較有代表性的是澳門「本土意識」的民間建構過程。
澳門的土生葡人群體,在文化上一直以來以「大地之子」的形象存在於社會的視野中,他們作為土生土長的澳門人,對於澳門的認同極其強烈,又因為其特殊的血統背景,在葡屬澳門時期在政治上頗受優待,以致於熱衷於小品文寫作的本澳作家丁楠,在《官民》一文中寫到澳門華人面對特權階層最易脫口而出的話就是:「你所有的,到九九為止。」由此可見在回歸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澳門各族群存在著一定的社會階級差異。而在葡萄牙人離開後,不僅土生群體,整個澳門的各族群均對於未來澳門的發展中本族群所能扮演的位置産生了極強的焦慮,這種焦慮表現在現實中,便是關於「澳門問題」的文化界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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