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參考內地經驗專為「網約車」制定特別法律

  在這個暑假,每日都有超逾十萬名遊客入境澳門,導致各主要景點都人頭湧湧,治安警曾經一度對大三巴街實施單向流動的人流管制。而各個的士站同樣也是「人頭湧湧」,在關閘口岸和各主要景點及酒店的的士站,都排起了等候的士的長龍。有自媒體播放的視頻,在新葡京酒店門前的的士站,有二百多名遊客在排隊,場面頗為「壯觀」。而自媒體的作者也引述旅遊局的說法,遊客的投訴大多涉及交通。看來,公共交通問題,已經成為澳門特區爭取有更多遊客入境,促進澳門加快經濟復甦及發展的主要障礙因素。
  在入境澳門的遊客中,七成是內地遊客。他們在內地,無論是在原居地通勤還是到別的城市旅遊,都享受到公共交通的便利,包括快捷方便及可以到達各個主要景點的軌道交通,也包括隨時隨地可以得到及時服務的網約車。而他們在入境澳門後,卻無法獲得這兩種他們是「習以為常」的服務。雖然澳門的公共巴士服務也很方便及素質較高,但內地遊客並不熟悉巴士線路。因此,在軌道交通建設「計劃趕不上變化」,而且未來的計劃也不到達澳門市區的主要景點,而的士供應量也是出現「求過於供的嚴重失衡之下,許多內地遊客都在咕嘀:為何具有「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及各方面旅遊設施都較為先進的澳門特區,卻是連「技術難度」較低的網約車,「無影無踪」?
  其實,這不單止是遊客有此質疑,就連本澳居民,也發出了「引進網約車」的呼喚。正因為如此,行政長官賀一誠上週五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回答議員們的口頭質詢時,黃顯輝議員就提出,目前的士數量未能跟上社會需求,因而關注會否讓網約車合法化?
  賀一誠回應指出,今年到期的三百部的士牌,近期會盡快開標。至於網約車,概念是對的但法律箍死,政府已研究過,需要修很多法律才可實現,同時也要聽取業界人士的意見。賀一誠又表示,政府要管好的士行業,但又不能放縱任何車成為出租車,需要對旅客及居民的安全負責。鄰近地區及內地的網約車公司並非十分成功,一直「燒錢」,政府沒有能力為此「燒錢」。政府下一步會研究在不同轉乘站增設多些巴士專線,相信隨著日後媽閣輕軌開通,再連接關閘及青茂口岸等,能解決部分旅客的出行問題。
  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前日在出席環保展開幕式後受訪,就旅客投訴交通、開放網約車意見時也回應說,疫後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人是多了,而當局今年定會開投三百個的士牌,短期內、或兩個月就會推出新也重申,今年內一定會開投三百個八年期的士牌,正編制有關行政法規,但依法不涉網約。羅立文指出,立法會二零一九年通過的新《的士法》中並不包括網約的士,當局需依法施政。他又強調,政府工作「做唔切」,是次開投的士牌實屬新法生效以來第一次做,實不用急於去思考有關問題。羅立文又不諱言,即使是開一千個的士牌,現實還是會不夠的士。他呼籲大眾要冷靜、平衡看待的士需求,其會有波動,如早前疫下情況,故不用為此予政府過多壓力。
  不過,屬於「愛國愛澳」陣營的意見領袖,卻有不同看法。大律師何金明就認為,不能以修法為由限制創設新制度,他稱現行法律不允許經營網約車,但政府可檢視是否符合市民和社會需求,關鍵在於增加網約車服務是否達社會共識。他建議政府可在現行的士法外創設「特別制度」提供網約車服務,且從保障交通安全性出發,並考慮對各持分者公平問題,加入駕駛者資格等,並不會令原有持分者有損失或造成大矛盾,形容接載服務「塊餅只會愈來愈大」。而澳門智慧城市聯盟協會理事長黃承發也指出,政府除增加的士數量外,亦應提供網約服務,令乘客獲得更好體驗。內地的網約車服務透過法律規範推行多年,令網約系統發展成熟,若本澳未來考慮增加網約車服務可參考內地經驗。
  其實,在澳門曾經有過網約車出現。在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間,由於「黃的」特別的士退場,居民搭的士難的問題更為突顯,加上個別的士服務質素不佳,包括拒載、揀客、濫收車資的問題,甚至部分的士司機更不願駛入舊區,引起市民怨聲載道。網約車平台Uber就看中時機,於二零一五年十月起開拓澳門市場,但被澳門特區政府認定Uber服務為非法客運,所以一直被執法部門和交通部門嚴厲打擊,在短短十個月裡就開出來超過一千萬元的罰單,Uber隨後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宣佈退出澳門市場。
   Uber被迫退出澳門市場,及澳門至今未能向遊客及市民提供網約車服務,關鍵原因是「無法可依」,即使是新制定的《的士法》,也沒有網約車的容身之地。當然,特區政府也擔心,乘客如果在使用網約車服務途中出現意外,很可能產生保險及賠償的糾紛,令他們得不到保障。另外,可能會有私隱外洩,甚至司機侵犯乘客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弊端發生。而賀一誠所說的政府沒有能力為網約車「燒錢」,也是一個必須注視的重大問題。另外可能也有一個「說不出口的理由,就是擔心現職的士司機會「抗議」,爆發群體事件。
  不過,內地的經驗值得參考。在過去,內地的網約車也曾確實是出現過許多弊端,甚至是發生過哄動一時的命案。對此,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等近十個部委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聯合頒布《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網約車在中國的合法地位自此得以明確,而且中國也成為第一個頒布國家級的《網約車法》的國家。這兩項新規,正式認可滴滴、優步、神州等網約車為「預約出租客運」,鼓勵出租車企業「互聯網+」轉型。另外私家車從事網約車服務,也將毋須轉變運營性質,可以合法上路,徹底告別「黑車」、「非法運營」的惡名。
  當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相關部委負責人進行解讀。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主官劉小明指出,「對於網約車,我們沒有『一禁了之』,而是最大限度地適應新業態特點,創新制度設計,量身定制許可條件,簡化許可程序,支持規範發展。」
  這兩個法規的主體精神,是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既體現其新型特徵,又體驗其出租汽車的性質,將其併入出租車管理體系。《辦法》還明確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六十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要求司機要「無暴力犯罪記錄」「無交通肇事犯罪記錄」,「平台應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允許兼職司機存在。
  私家車成為網約車條件是:七座及以下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台公司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獲得相關部門發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