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兩地牌」車輛擴全國行駛建議正是逢時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已於昨日閉幕,而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也已於前日閉幕。出席全國「兩會」的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積極履行職責,提交了不少的議案、建議和提案。
  其中一份由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提出的建議,是擴大「粵澳兩地牌車」行駛的範圍,首先以福建和廣西作為試點,在條件成熟時,逐步推廣到泛珠三角區域至全國範圍。他指出,自「澳車北上」、「港車北上」實施以來,深受港澳社會歡迎,港澳社會對「兩地牌」機動車行駛範圍擴大至全國呼聲強烈,期盼內地相關部門研究推進。他建議中央有關部門牽頭,會同海關、邊檢、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因應形勢的發展以及港澳居民的積極訴求,盡快開展擴大兩地牌機動車擴大行駛範圍的可行性研究。為更有效管控風險和加強管理,建議在泛珠三角範圍內,首先選擇毗鄰廣東且與港澳聯繫密切的福建和廣西作為試點,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逐步推廣到泛珠三角區域乃至全國範圍。
  自一九八八年開始實施的「粵澳」及「粵港」「兩地牌」的政策,是廣東省出台的政策,並非是中央的政策,因而要讓「兩地牌」車輛的行駛範圍擴大到廣東省以外以至全國各地,廣東省本身是沒有此權限的,必須由中央相關部委決定。因此,由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這個建議,是正確的做法。
  實際上,在實行「澳車北上」和「港車北上」之前實行的「兩地牌」車輛入境廣東省的政策,雖然幾經修訂調整及適度放寬申請條件,都是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文件所規範,因而只能是在廣東省境內有效。廣東省政府不能「代替」中央和其他省區市作出決定,「兩地牌」車輛可以在廣東省以外的地方到處「趴趴走」。而「含金量」比「兩地牌」較低的「澳車北上」和「港車北上」車輛,雖然是中央的決策,但具體政策是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並頒布,因而也只能是在廣東省境內行駛,不得越過省境。
  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關於港澳地區入出內地車輛啓用「九二」式車輛號牌的批復》(公交管[2000]112號)更是在中央的層面明文規定,港澳地區入出內地車輛行駛區域限制在廣東省範圍內。也就是說,根據公安部這個批復的規定,懸挂這種車牌的港澳車輛進入內地後只能在廣東省範圍內使用,是不能夠出現在其他內地城市的。
  雖然在此後,仍然有一些「兩地牌」車輛越過廣東省境,到其他省區市「耀武揚威」,而當地的交通警員則「隻眼開隻眼閉」地不作處理,但在發生交通意外時,就嚴格執法,加上一項「違反相關規定」的責任。如是涉及到車輛損壞以至人身傷害賠償,由於「兩地牌」車輛的保險只是在廣東省內有效,因而必須自行負擔賠償。
  但也有一些省份是嚴格執法的。比如,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在發現一輛在該市行駛的「粵澳兩地牌」車輛時,就與廣東省警方聯動,仔細核查了該車的信息。雖然排除了套牌和假牌,但基於《公安部關於港澳地區入出內地車輛啓用「九二」式車輛號牌的批復》有關港澳地區入出內地車輛行駛區域限制在廣東省範圍內的規定,決定以「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予以處罰,並指令該「粵澳兩地牌」車輛在三天內托運離開濟南市,且不得再在濟南市範圍內行駛,如確需在我市行駛,需更換內地普通車牌。
  又如,二零一七年國際冠軍杯中國站賽事,德甲豪門拜仁的大巴車是粵Z開頭的香港來大陸的車輛,從廣州跑到上海參加比賽,「闖禁」一千四百公里。最後上海地區交警給拜仁大巴開出兩張罰單,總計罰款四百元,駕駛員被扣三分。
  再如,厦門市警方根據道路交通警情分析,有近四百輛港澳車輛,違反規定跨出廣東省核定區域到厦門行駛,時有違反交通標綫、隨意變道等交通違法行爲,影響交通秩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此,警方開展爲期兩周的專項整治。通過路面卡口清理排查近期在厦行駛的港澳車輛,錄入系統布控,幷逐車比對卡口照片,對涉嫌假牌套牌的車輛,建立「黑名單」重點查控。警方成立查處執法小分隊、稽查小組等,開展稽查。在執勤執法中,查到在厦門上路行駛的港澳車輛,依據「未懸挂機動車號牌」依法扣留。依據《厦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未懸挂機動車號牌」處五百元罰款,假套牌車將做進一步調查處理。警方還發出呼籲,若市民發現違法的車輛,請向警察舉報。
  「粵澳兩地牌」越境行駛,有過「慘痛教訓」。二零二零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珠澳口岸「封關」後,為照顧「珠澳兩頭走」的「兩地牌」車主,廣東省聯防聯控機制決定,「粵澳兩地牌」車輛可以通關。但只隔幾天,就宣布停止執行。原來是有幾位「兩地牌」車主,在「封關」憋了一段時間後,趁著「兩地牌」可以通關的機會,連群開車北上遊玩,結果在江西省被截獲。在全國疫情緊張,各地地方都嚴密封控的情況下,此舉讓廣東省政府「丟臉」,而被迫停止執行這項對澳門友善的政策。
  也正因為如此,在稍後疫情有所放緩,珠澳口岸恢復「有條件通關」後,廣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發佈《廣東省公安廳關於港澳入境車輛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從九月一日起,港澳入境車輛經通關口岸進入廣東省後,應當按照港澳入境車輛管理等有關規定要求,限於廣東省內行駛。韶關、河源、梅州、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雲浮等環粵九城市所有出省公路臨近省界路段設置港澳入境車輛警示區域和禁行區域(現場設置警示、禁行標誌)。港澳入境車輛在進入警示區域後,要按照現場指示標誌就地返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處罰。進入禁行區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違反禁令標誌予以處罰。違反本通告規定受到處罰的港澳入境車輛,當事人對處罰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覆議和行政訴訟。經批准可以駛離廣東省進入內地其他省份的港澳入境車輛不在此通告範圍內。
  就此,廣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上述九市的道路省界前,豎立警示標誌:「港澳入境車輛禁止駛出廣東,請返回」。
  不過,近年來習近平主席號召港澳抓住共建「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大機遇,全面深化與內地互利合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而中央也著力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的融合交流,出台新政落實港澳居民同等待遇。如能全面開放「兩地牌」全國通行,無疑將給港澳居民北上生活就業提供更多便利。而且現時「兩地牌」車輛跨省通行在技術上幷不存在操作困難,即便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系統也沒有任何障礙。如若「兩地牌」可通行全國,便能構成由飛機、高鐵和公路所組成的立體式交通,那麽港澳商人北上投資的交通便利程度更是暢通無阻。
  因此,劉藝良代表提出的建議,正是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