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長補短推動海上遊增添「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元素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週日在受訪時表示,海上遊是非博彩元素項目,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去年曾與六大休閒企業就推進海上旅遊多次開會,並引介船公司接洽,透過當局推動,去年下半年開展多個新海上遊項目,包括配合觀看煙花匯演和「幻彩耀濠江」元素。黃穗文表示,今年海上遊項目的發展將更成熟,除原有兩家船公司經營海上遊,亦已新增一家船公司經營海上遊。目前,所有博企亦與海上遊公司合作不同項目,故海上遊航班有所增長,合作形式更多樣,除上述煙花匯演等,亦有結合海陸空項目。她希望博企就海上遊與船公司合作,在此基礎上亦可與本地社團如漁民互助會合作,從而豐富海上遊的旅遊元素,政府也會提供協助。
  特區政府推動六家博企參與海上遊項目,是一舉多得的做法。一方面,海上遊是非博彩項目,由博企參與甚至承擔海上遊項目,等於是協助甚至推動博企履行新賭約中「增添非博彩元素」責任,並減輕「賭城原罪」;另一方面,也是讓博企參與的海上遊船艇中,遊經其旗艦賭場酒店海岸時,結合「現場實際」宣導自己的企業——六家博企都分別有旗艦賭場酒店位於澳門半島及路氹城的岸邊,即使是「藏於路氹城深閨」的「威尼斯人」和「新濠」,也分別在澳門半島有「金沙」或在氹仔北部有「新濠鋒」。而且從整體來說,海上遊符合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1+4」產業發展的戰略。
  其實,海上遊項目並非是今日始,早在澳門回歸後不久,港務局每年為慶祝七月十八日的「港務局日」,都會在七月間舉行「海事及水務局日」系列活動,其中的一項「海事樂悠遊」活動,會在每年七月最後兩個星期的週未日舉行。但這是公益活動,不是商業行為。後來,每年在休漁期期間,以漁業為生的漁民沒有了收入來源,於是政府推出「漁家樂」,以改善漁民日常生活與生計,同時推廣漁業文化。這是半公益半商業行為。二零一五年底中央政府明確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澳門水域管理範圍後,澳門旅遊局聯同海事及水務局與海上營運商推出澳門海上觀光消閒,成立了全新的「澳門海上遊」航線,這才是真正的商業行為。現在,旅遊局和海水局根據新賭牌合約對六家博企「增添非博彩元素」的要求,接洽六家博企,引帶其加入海上遊經營活動,可能會成為推動海上遊項目發展的新動力。
  也其實,在更早前甚至是剛改革開放不久,珠海市有關部門就利用當時內地居民未能申請出境旅遊的實際情況,及珠海與澳門「一衣帶水」的便利條件,在創辦了「澳門海上遊」的項目,遊客在灣仔上船後,遊船沿著內港水道繞到葡京酒店附近折回。當時澳門西灣一帶中西合璧的別墅群,及南灣一帶的高樓,以及外形輕巧的澳氹大橋,都讓遊客們嘖嘖稱奇,也讓他們填補了未能出境澳門旅遊的遺憾。李先念任國家主席時,《人民畫報》就大幅刊載了他站在海軍快艇的甲板上,遙看澳門及澳氹大橋的照片。
  在中央政府劃撥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給澳門特區前,珠澳海域是按照朱鎔基總理在澳門回歸祖國當日簽發的第275號國務院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及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範圍文字表述》中,「澳門特別行政區維持澳門原有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不變」的定位,將回歸前澳葡政府保安當局與廣東省公安海警單位雙方默契的「習慣控制線」改為「習慣管理線」。
  但即使如此,澳門特區仍然沒有自己的海域,澳門特區周邊海域是屬於珠海市的。這與回歸前在澳門岸邊一下海就是「珠海水域」沒有多大差別。因而在當時,澳門方面的海上遊活動,還是受到許多「阻滯」,不像珠海市的「環澳海上遊」那樣較為隨意。
  在中央政府向澳門特區劃撥海域,並經由李克強總理簽發第665號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之後,情況就發生了完全相反的變化。不但澳門方面的海上遊及輪渡船可以經十字門水道到橫琴碼頭和遊艇碼頭,而且整個澳門半島與氹仔島之間的海域,都是屬於澳門特區管理。這與,澳門的海上遊的遊艇,就是「廣闊海面,任由馳騁」了。這就形成了澳門海上遊的長處。
  實際上,澳門海上遊航線環繞澳門,在海上可以欣賞澳門、氹仔、路環、灣仔、橫琴等地,也可欣賞到澳門新舊景點,包括媽閣廟、漁人碼頭、燈塔、主教山、科學館、觀音像、旅遊塔,也可遠眺宏偉的港珠澳大橋、嘉樂庇總道大橋、友誼大橋,以及近距離欣賞西灣大橋和蓮花大橋。澳門海上遊媽閣—路環航線連結了富歷史文化價值的新舊八景,除讓乘客沿途觀賞澳門、氹仔以至橫琴兩岸風光外,更以水路連結陸上不同旅遊步行路線及景點,包括毗鄰路環碼頭最新的人氣景點—荔枝碗船廠片區。旅客其後可於路環碼頭登岸,遊覽路環市區,品嚐葡撻、參觀三聖廟、聖方濟各堂,甚至買些手信。幾百年來中西文化的交流與嬗變,賦予澳門獨特的文化魅力~璀璨絢爛的夜景、充滿葡韻特色的特色建築令人心馳神往。
  但澳門海上遊仍然存在著不少「短板」。除了是基本設施不完備之外,還有澳門「一河兩岸」的距離較遠,亦即沿岸景點不夠集中。而且,除了是施放煙花之時才有夜遊之外,平時較少有夜遊活動。即使是要搞夜遊活動,也由於澳門夜景的燈光並非特別輝煌,就連三條大橋也是「黑掹掹」。這與廣州的「夜遊珠江」,上海的「夜遊黃浦江」,重慶的「夜遊兩江」等相比,真是「蚊髀與牛髀」。如果是要以內地遊客為對象的話,夜遊過珠江、黃浦江及長江、嘉陵江的遊客,可能就覺得「差遠了」。然而,依據各地的經驗,「夜遊」才是沿江遊或是海上遊的精髓所在。
  當然,澳門也有燈火輝煌之處,那就是路氹城。遺憾並非是沿岸,海上遊的遊客欣賞不到。當然,澳門沿岸幾家旗艦賭場酒店的燈火也可算是輝煌,但周邊樓宇及三座大橋的「黑沉沉」,卻未能相配合。這與珠江、黃浦江、長江與嘉陵江兩岸,所有的樓宇都煥發著不同的燈光,每座大橋都是一條燈火長龍相比,真是「冇得比」。
  可能是澳門一些居民相對保守,前些時間珠海十字門商務區的大廈夜燈璀璨明亮,應當說可以彌補澳門夜遊燈光的不足,而且也契合「一河兩岸」的構想。但因為有人投訴「燈光污染」,而「夭折」了。說不准,這是一種「武大郎開店——不准高過自己」的心態在作祟。
  其實,即使不是為了為「夜間海上遊」添加光彩,就是為了進一步增強澳門的旅遊夜景吸引力及豐富澳門居民的閒暇生活,凸顯「一國兩制」的活力,四座大橋及沿岸樓宇,都適宜「補強」燈光的「短板」。否則,澳門就連內地的一些沿海沿江城市也趕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