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議無線電通訊法 無線電操作員考核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政府官員列席會議。
  該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表示,有委員關注無線電操作員,特別是業餘方面的相關培訓和考核制度。他引述政府表示,現時職業無線電操作員沒有發出相關執照,而業餘無線電操作員則有164人獲發執照,分為 ABC 3組,當中 AB 2組人士,在外地已獲發有關執照,在本澳須得到符合法定認可執照。另外,亦有委員關注法案的無線電操作員,現行的年齡將由16歲提高至18歲,希望政府維持原本的操作員年齡,政府稱會進一步研究。
  黃顯輝又引述政府稱,現時沒有任何機構或公司獲發無線電逆權,但不排除將來基於公共利益,有可能向機構或政府部門批出行使無線電逆權,會將相關條文納入法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