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7日電】中國兩任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魏鳳和涉嫌受賄罪,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5月7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受賄案進行了宣判,認定魏鳳和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同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受賄、行賄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李尚福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周喜安一審被判死緩
中新社北京5月7日電: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5月7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安徽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周喜安受賄一案。
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周喜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將追繳在案的周喜安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公開資料顯示,周喜安生於1963年8月,河南新野人。2025年2月,官方通報其被查。同年7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利用職權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搞權錢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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