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未病」與「回頭看」深度結合是審計工作的創新思路

  審計作為澳門特區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着規範公共管理、保障公帑安全、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職責。澳門審計署新一任領導層履新後,突破傳統審計模式的局限,除了是推出首份年度工作報告,全面、系統、公開地向社會各界呈現審計工作的全貌,標誌着澳門審計工作在改革創新、效能提升的道路上邁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之外,還創新性地將「防未病」的前瞻思維與「回頭看」的跟進機制深度融合,形成了兼具預防性、建設性與約束性的審計工作新模式。不僅積極響應行政長官岑浩輝「銳意改革提效能」的號召,豐富了澳門審計工作的內涵,更為特區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堅實支撐,成為澳門審計工作區別於傳統模式的鮮明標識。
  「防未病」源自中醫「治未病」理念,是指在疾病發生前、初期或康復階段進行干預,以預防疾病發生、阻止病情發展和防止復發的預防醫學理念,含有「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及「瘥后防复」三個層面。而審計署將此概念引申到審計工作中,則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突出了「未病先防」,核心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打破「事後查錯糾弊」的傳統思維,主動識別公共管理中的潛在風險點,從源頭上規範管理、堵塞漏洞。澳門審計署將這一理念貫穿審計的全過程,並且將「防未病」通過新增觀察報告、深化賬目審計的效能審視作用等舉措,主動強化審計的前瞻性與建設性,協助公共部門及機構識別潛在風險,督促其及早修正,防止問題擴大或發生系統性風險。例如,在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方面,審計署就部門職能、架構設置、人員配置等方面,對各部門的重組方案提供審計意見,助力提升部門運作績效,從源頭上優化公共管理流程,實現「防患於未然」的審計目標。二零二五年,澳門審計署發出六份觀察報告,覆蓋範圍廣泛,從完善治理的角度推動公共部門不斷優化制度和管理,正是「防未病」理念的具體踐行。
  「回頭看」巡視是中共黨內監督體系中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對已巡視過單位的再監督,重在「盯住整改、鞏固成果」,檢驗上一輪巡視回饋問題是否真改實改,聚焦整改落實情況,核查是否虛假整改、敷衍整改或問題反彈,並深挖新問題、新線索,釋放「震懾常在」的信號。實踐中,「回頭看」被形象稱為「殺回馬槍」,旨在防止「雨過地皮濕」,打破「巡視一次就完事」的固化思維,推動形成監督—整改—再監督的閉環管理。而澳門審計署則在「一國兩制」實踐的條件下,引進了「回頭看」的概念,並根據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形成了審計「回頭看」跟進整改的關鍵環節。核心是對已完成審計的項目、部門或公共機構開展跟進複查,檢查其對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成效,以及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虛假整改、反彈回潮等問題,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審計建議得到落地執行,形成「審計—整改—復查—完善」的閉環管理。審計署通過建立恆常跟進整改機制,對歷年審計報告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跟進,重點關注高風險審計發現的整改成效,對整改不力、敷衍塞責的行為及時提醒、督促糾正。通過「回頭看」工作的核心目標——以跟進審計強化整改落實,彌補管理漏洞,提升公共部門及機構的運作效能,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推進澳門特區治理能力提升。
  「防未病」與「回頭看」的深度結合,並非兩種方式的簡單疊加,而是形成了「前瞻預防—過程規範—事後跟進—優化提升」的完整審計鏈條,體現了澳門審計工作的創新性與系統性。兩者相輔相成、有機統一:「防未病」為「回頭看」減輕負擔,通過源頭預防減少違規問題的發生,讓「回頭看」能夠聚焦重點、精準發力;「回頭看」為「防未病」提供支撐,通過對整改情況的跟蹤復查,總結問題發生的規律、整改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反饋給被審計單位和審計部門,進一步優化「防未病」的措施與方法,提升預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這種結合打破了傳統審計「重審計、輕整改」「重事後、輕事前」的弊端,實現了審計工作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範」、從「一次性審計」向「全過程跟進」的轉變。
  從實踐成效來看,「防未病」與「回頭看」的深度結合,有效提升了澳門審計工作的質效,為特區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方面,通過「防未病」的前瞻部署,澳門公共部門的風險防控意識顯著增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公共資源投入的效率效益得到提升,有效避免了公帑浪費和管理漏洞;另一方面,通過「回頭看」的閉環管理,眾多審計發現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與此同時,這種創新方式也讓審計工作更好地回應了社會各界的期待,澳門審計署首次發布的《審計署工作报告2025》,既總結了「防未病」與「回頭看」的工作成果,也讓公共部門得以參考借鑒、優化管理,讓市民大眾更好地了解審計工作,形成了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防未病」與「回頭看」的辯證關係,體現在二者既存在對立性,又具有高度的統一性,相互依託、相互促進,共同服務於澳門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
  二者的統一性是辯證關係的核心,體現在最終目標一致、相互依託、相互促進,共同構成澳門審計工作的閉環管理。一方面,將「防未病」融入「回頭看」的全流程,提升整改的預防性。在「回頭看」核查過程中,不僅要核查已發現問題的整改成效,更要同步排查被審計單位在整改過程中出現的新風險、新隱患,結合「防未病」要求,提出補充性預防建議,推動被審計單位完善長效防控機制。另一方面,以「回頭看」倒逼「防未病」提質增效,增強預防的精準性。針對「回頭看」中發現的高頻問題、共性問題,深入剖析「防未病」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如風險識別不精準、審計建議缺乏可操作性、風險排查覆蓋不全面等,及時優化「防未病」的工作方法。
  不論是「防未病」還是「回頭看」,最終目標都是規範公共資金使用、提升公共管理效能、維護特區公共利益,助力澳門特區政府實現「善用公帑、避免浪費、提高績效、增進透明度」的施政目標。「防未病」通過事前預防,減少問題發生,為公共治理節省成本;「回頭看」通過事後整改,解決已發生的問題,彌補管理漏洞,二者同向发力,共同推動澳門公共行政改革和治理能力提升。在澳門特區公共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只有準確把握二者的辯證關係,實現二者的有機融合、協同发力,才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規範公共資金使用,提升公共管理效能,防範公共治理風險,為澳門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強的審計保障。
  作為澳門審計工作的創新方式,「防未病」與「回頭看」的深度結合,不僅契合澳門特區提升治理效能的發展需求,也為澳門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未來,隨着澳門特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這種創新模式將進一步深化完善,持續發揮前瞻預防與跟進約束的雙重作用,協助公共部門不斷優化管理、防範風險,為澳門特區的長期穩定和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堅實的審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