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剛過,臺灣醫美龍頭愛爾麗集團被舉報存在「系統性偷拍」,多家門店在診療室及手術室中,利用偽裝攝像頭拍攝病患隱私。
案發至今,新北、高雄、臺南等多地衛生部門已啟動行業調查,包括京都堂、光澤、聖宜、樂菲時尚等多個臺灣醫美品牌捲入風波。
一場席捲臺島的「反偷拍」調查就此展開。
據臺灣新北市政府通告,截至2026年5月15日,新北市已完成64家醫美診所專案稽查。其中,「愛爾麗集團」轄下3家診所因確認嚴重侵犯病患隱私,被處50萬新台幣罰金並勒令停業6個月。另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告,該市3家診所,同樣被處以罰金並勒令停業。
「市民的安全與隱私沒有任何妥協空間。」臺北市市長蔣萬安在社交媒體發文聲援,並提出多項措施。其中包括「隱藏式針孔攝影設備需實名購買」。
南方週末記者查詢發現,愛爾麗在大陸也開設了多家分支機構。2013年,該集團「西進」大陸發展,在北京、上海、重慶、武漢等地擁有7家綜合門診部。
從單間診所到行業調查,這場「燒」向臺灣醫美產業的大火,也讓外界開始重新追問:當醫美逐漸成為一種日常化消費,消費者最私密的身體,是否正被以「管理」之名,置於缺乏告知與監督的偷拍風險之中。
醫美龍頭偷拍案
「從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5月2日,一位女性消費者在社交平臺發帖,曝光知名醫美機構診療室內暗藏偽裝攝像頭。隨後,她向當地警方報案。
這則帖文引爆了島內輿論。截至發稿,帖文已有24.4萬次點贊,6059條評論。
愛爾麗醫美集團由臺籍商人常如山創辦。有媒體報導他「白手起家」,是臺灣新一代富豪。全盛時期,愛爾麗旗下有76家公司,業務涵蓋醫美、產後護理、抗衰、牙科、醫材儀器代理,甚至地產開發等,年營業額近80億新台幣。
2013年,該集團開始「西進」,在大陸開設多家綜合門診部。2020年3月,49歲的常如山在接受大陸媒體採訪時披露,愛爾麗在大陸各地員工「超過600人,其中武漢門診部有70多人」。
5月5日傍晚,愛爾麗醫美集團首次在社交平臺回應此事。
公告辯稱,診所內設置監視設備,目的在於「確保醫療品質、維護藥品與器材安全」。但這一聲明遭到網友反駁,多條留言質疑:「為什麼沒有告知客人,且徵求同意?」
「據愛爾麗診所稱,診所裝設監控之目的是為了厘清並避免醫療糾紛。而醫療機構設置攝像設備,必須在『增進公共利益』與『保護隱私』之間取得嚴格平衡。」臺灣普晟法律事務所的合署律師王昱忻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臺北亨達兩岸法律事務所吳芃霆律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手術室、更衣淋浴間、內診室等屬於「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嚴格禁止」錄影,因為在正常情況下,患者對該空間具有極高的隱私期待。即使院方主張是為了維護醫療品質、預防醫療糾紛或進行員工管理等,也不能直接淩駕於病患的隱私權之上。
吳芃霆說,如果是基於教學、學術研究目的,必須事前取得病患的書面同意,同時拍攝範圍僅能限於局部醫療畫面,絕對不可拍攝到個人容貌或無關的私密部位。
「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在診間等此類具有極高隱私期待的空間中進行全面密錄,顯然已經逾越隱私保護的邊界。」他說。
「我見過美容房裏裝著煙霧報警器,但不知道裏面可能有攝像頭。」以筠是愛爾麗集團的前員工,她在臺灣一家愛爾麗連鎖門店工作過一年,「每天忙得懷疑人生」。
以筠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她所在門店裏,一線員工流動很快。店裏也沒有完善的執行流程(SOP),主要靠員工自己摸索學習。對於美容房裏暗藏攝像頭一事,很多員工確實不知情。
作為新人,她曾被前輩員工告知,空房時,可以去客人用的美容房休息,因為那裏沒有監控。「如今,(愛爾麗)總部開放現場退費,讓員工沖在第一線,真的很慘。」以筠說。
據新北市地檢署披露,事發後,一名男子疑似「接到指令」,將板橋分店在內的9家愛爾麗醫美門店的監視器主機一一拆除。
5月6日,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警方擴大搜索範圍,並以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嫌疑罪名,拘提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及特助張元齡等人。
連鎖反應
「愛爾麗偷拍案」的曝光,在臺灣醫美業引發了連鎖反應。
截至15日上午11時,臺北市法務局共接獲128件相關申訴,其中愛爾麗診所108件、聖宜診所12件、光澤診所8件。據臺北市法務局通告,已正式行文請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議其評估、協助受害消費者進行消費團體訴訟。
據新北市政府通告,截至15日,該市已完成64家醫美診所專案稽查。除了愛爾麗旗下3家診所被罰外,該市其他疑似涉案診所,「仍由司法機關偵辦中」。
據高雄市衛生局披露,13日無預警稽查轄內3家藝群診所時,發現診間內均設有監視器,其中鳳山分院47支、左營分院44支、高雄(三民)分院42支,總數量高達133支。
醫美行業的「系統性偷拍風波」,引發了消費者恐慌。大批女性客戶要求機構退費,更擔心私密影像外流。
田雨是臺北市「光澤診所」中山南西店的老客戶。得知「愛爾麗偷拍案」後,她果斷到門店退費。
南方週末記者從光澤診所官網查到,該店在新北、臺北、新竹、臺中、宜蘭、高雄等地,總計設有15家連鎖分店。醫美專案除了常規美容美膚外,還包括「自體脂肪隆乳、私密注射」等涉女性隱私專案。
田雨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這家店位於臺北中山區熱門商圈,「店員比較愛推銷」,過去一度客人爆滿。據她觀察,門店在服務台和公共諮詢區裝有很明顯的攝像頭。設有多張病床的診療室裏,會有布簾遮擋。
在醫美專案中,最涉及女性隱私的當數VIO脫毛,即針對比基尼區域的精細化脫毛。田雨透露,有些醫美診所甚至會拍術前術後的VIO對比照,從而展現手術效果。還有一些診所要求客戶簽同意書,表明同意被拍。
田雨說,如果做臉部醫美專案會同意拍照,但私密處肯定不接受拍照。
田雨在社群中看到,有其他醫美消費者提及,過去在醫美診所接受療程時,發現負責操作的美容師會自行拍攝術前、術後照片,但相關同意書或說明文件中,並未明確提及影像記錄事項。對此,工作人員多以「這是日常流程」「大家都這樣操作」等話語帶過。
而在此次風波爆發後,不少人開始重新檢視自身經驗,並討論過去知情同意權可能沒有被完全尊重。
田雨坦言,她無法接受醫美機構暗藏攝像頭。「不過我去退款時看到,依舊有人繼續在那做醫美。」
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數據合規專委會主任馬清泉向南方週末記者解釋,根據臺衛生福利部的函釋,醫療機構如系基於公共安全、維護場所秩序,於公共空間設有監視裝置,對非特定對象進行一般性之攝影監控,並於明顯處揭示進行監視攝影等相關文字宣告之原則下,尚無不妥。
但是,「對於診療過程中的錄音錄影行為,除不得涉及醫療法第72條無故洩露之規定外,尚須符合臺『法務部』函釋,即除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另有規定外,仍應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
灰色地帶
相較於中國大陸,臺灣地區醫美行業發展起步較早,在消費者心中有更高的品牌溢價,被視為行業標杆。
然而,在這次席捲全島的「反偷拍」調查的浪潮下,臺灣醫美行業暗藏的其他問題也暴露開來。
在高雄市衛生局調查「藝群診所」時,發現了「藥品管理涉及多項違規」。另有地區議員爆出,有醫美診所以「教育訓練」為由,要求新進員工半裸互拍。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等人5月14日在臺中市議會定期會上披露,接到了一名醫美診所女員工的陳情,她被主管要求和另一名同事,半裸互拍胸部照片,作為「模擬隆胸術前訓練」。女員工憂心照片外流,事後和其他同事報警後遭診所辭退。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林德修律師對這一案件細節有所瞭解,他向南方週末記者透露,該診所設有用於胸部手術(如隆乳)的3D影像設備,可在術前模擬術後形體,供醫患溝通使用。
診所為確保員工熟悉操作流程及醫療記錄規範,安排兩名女員工以「一對一結對」方式在手術室內進行實務演練,使用工作設備進行拍攝訓練。在確認知道該如何使用後,就要第一時間把照片永久刪除。
據悉,該案發生在2025年3月間,經報警提告後檢方不起訴處分。不過,臺中市議員林祈烽認為,這不是單一勞資糾紛事件,而是涉及權勢性騷擾、性隱私侵害與診所管理制度失當的重大問題。
他在質詢中要求,清查臺中市各醫美診所「是否涉及違法搜集私密影像、強迫員工裸拍以及權勢性騷、違法勞動等,且透過行政手段保護基層員工」。
近期系列事件折射出臺灣醫美產業長期存在的模糊地帶:當醫美同時兼具醫療、消費與服務屬性時,許多機構的內部治理其實相當模糊。「很多醫美診所,背後的實際經營者可能並不是醫生。」林德修說。
醫美消費者田雨也向南方週末記者透露,她此前常去的「光澤門診」中山南西門店裏,發生過一起醫療事故。「在電波拉皮療程中,麻醉後死亡。」田雨說。
「其實很多醫美診所沒有合規的麻醉師,可能就是主刀的醫師施打麻藥。很少醫美診所有麻醉師,部分有,也可能是需要更強力的麻醉專案。」
南方週末記者核實公開報導發現,2024年12月,該機構一名女性顧客在「麻醉後因血氧濃度異常」而被緊急送醫,最後宣告不治身亡。主刀吳姓醫生被帶至派出所,或涉嫌醫療過失致人死亡。
此次爆發爭議的多為規模較大的連鎖醫美機構,這給田雨帶來強烈的不安全感。
她提到,基於「習慣」與「方便」,她會長期固定在同一家診所諮詢與接受療程,不會特別比較不同機構之間的差異。但此事發生後,她開始意識到,自己對於診所內部流程、影像管理與醫療配置,其實瞭解有限。
「這次事件後,身邊許多人都開始重新檢視自己的醫美經驗,也變得更加焦慮與謹慎。如果未來仍有醫美需求,大家會開始重新評估診所條件,包括是否有皮膚科專科醫師、是否配有專業麻醉醫師,以及機構整體的醫療管理狀況等細節。因為醫美價格一直都很不透明,現在一些女生在網路上做不同醫美診所之間的價格對比。」
臺大醫學院院長吳明賢近日批評,當前島內醫美產業最大的問題在於,經營者不一定具有醫師背景,將醫療行為視為商業操作,導致亂象叢生。
如何追責偷拍者?
截至目前,「臺灣愛爾麗偷拍案」已進入司法程式,關於「誰在偷拍、傳播何處、誰在觀看」等調查鏈條尚未摸清。多名受訪律師向南方週末記者分析,一張被外流的私密影像,責任並不只落在「偷拍者」一個人身上。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張辰銘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首先需要區分責任主體:是機構行為、管理失職,還是員工個人偷拍,不同情形對應著完全不同的法律後果。
如果問題發生在醫院或診所層面,例如機構默許影像留存、管理混亂,或內部許可權失控,醫療機構本身可能違反臺灣地區《醫療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除面臨高額罰款外,嚴重時甚至可能被勒令停業或吊銷執照。
張辰銘表示,如果管理層涉及默許、縱容,除了刑事責任外,還可能承擔對受害者的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至於真正拍攝、保存或傳播影像的員工,則可能觸犯「妨害秘密罪」與「散佈私密影像罪」。按照臺灣地區現行法律,相關罪名除罰金外,也可能面臨有期徒刑。
一些案例中,偷拍與外流是員工個人行為。此時,涉事員工除了面對刑責,還可能遭院方內部處分,甚至反過來被醫院索賠。
「使用相關影像資料時,首要的原則是不得在目的外使用。」北京浩天(深圳)律師事務所翁凱律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醫療影像資料的保存、調閱以及使用,不僅僅是「不外流」這麼簡單,還是一套完整的資料生命週期責任。
他表示,鑒於相關資料涉及患者隱私,誰能看、為什麼看、看多久、是否下載、是否轉發、是否留痕等等,都需要制度化管理。
在中國大陸,同樣有針對隱私區域攝像頭的案例與規定。
2023年4月,海南省海口市金宇東路一家健康管理中心內,一名女性消費者在更衣室內發現上方安裝了攝像頭。經過交涉,機構方刪除了涉事時間段的監控視頻。
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萌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根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資訊系統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涉及隱私的區域禁止安裝監控。本條規定雖然未直接列明醫療機構的手術室、治療室,但由於實施過程涉及患者身體隱私,我們認為醫療機構的手術室、治療室應當屬於安裝圖像採集設備後能窺視他人隱私的區域,因此若在該區域內安裝監控,可能會侵犯消費者隱私。」
張辰銘告訴南方週末記者,近年來偷拍犯罪猖獗,覆蓋學校、商場試衣間、公共洗手間等場景,已形成相當規模的產業鏈。「只是說,(此類案件)剛好爆雷爆在了醫美機構裏。」他說。
(程海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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