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人大代表否決超10億元政府投資項目

  「永寧奧體中心,反對票214票、棄權票27票。」
  這一幕,來自2026年6月9日浙江人大微信公眾號發佈的案例。今年年初,臺州市黃岩區一次人大會議上,二百多名人大代表,首次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進行票決。其中,兩個項目因反對票過半,被當場否決。
  永寧奧體中心之外,另一個票決的是永寧江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反對票210票、棄權票29票。兩個項目總投資超過10億元。
  中國有兩部原則性法律,規定了人大代表有權決定重大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決定地方的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公共事業建設的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一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城鄉建設、民政、社會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項目。
  不過,以往各地人大代表較少參與政府重大投資項目決策,否決項目的情況則更為罕見。
  此次兩個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為何遭到人大代表否決?
  「反向票決」
  浙江人大微信公眾號介紹,2月初,黃岩區召開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其中一項特殊議程為:票決2026年度新增政府性重大投資項目。
  投票的方式為「反向票決」,即人大代表只對項目投反對票或棄權票。每個項目單獨計票,如果反對票數超過半數,該項目不列入當年新增項目。
  會上,二百多名人大代表對16個政府性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反向票決」。這批項目總投資額達108.9億元,2026年度計畫投資7.4億元。
  那麼,哪些項目是政府性重大投資項目?
  2023年5月,黃岩人大網刊文介紹,當地探索開發了「政府重大投資項目人大e監督」應用。
  監督對象包括: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財政投資項目,1億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城市建設項目,以及投資額不到5000萬元,但群眾反映較大的重大民生實事建設項目。
  例如,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顯示,2025年底,黃岩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含永寧奧體中心),已經過當地發改部門審批,併發布了招投標計畫,總投資23.6億元。
  浙江人大微信公眾號中記錄,黃岩區人大常委會委員、預算工委副主任李浦軍表示,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希望代表能集中精力甄別哪些項目目前還不該上、不急著上。
  對於前述兩個被否決的項目,人大代表的質疑,主要集中在項目的必要性、緊迫性與經濟效益方面。
  「永寧奧體中心投資太大了,要十個多億。」「臺州市體育中心正在建設,與之鄰近,我們再建一個,必要性有多強?」……
  黃岩區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蔡義解釋:「項目被否,說明這個項目要麼目前還不夠成熟,要麼緊迫性還不夠,要麼日常和群眾的宣傳溝通沒到位。」
  也就是說,黃岩區將人大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監督的關鍵節點,前置在決策過程,避免財政資金浪費。
  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財經諮詢專家林志雲,曾擔任過區級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他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政府重大項目投資前,由人大代表進行票決,既是項目取捨方式的創新,也是參與式預算監督的具體實踐,能對政府投資行為形成更具體、更直接的約束。
  浙江人大微信公眾號介紹,被否決的政府投資項目,並非就此終止。
  相關單位收到退回的項目後,將對照代表審議時反映的問題,組織專家進一步論證,優化項目方案,並為下一輪申報做好準備。
  強化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監管
  除了黃岩區,部分地區也出現過人大否決政府投資項目的案例,但並不多見。
  2017年初,《中國人大》雜誌披露,浙江省東陽市人大常委會否決了市政府提出的「長松崗職工生活配套服務設施項目一期」項目,節省財政資金5.9億元,「這是近四年來,該市人大常委會第五次叫停政府投資項目」。
  時任東陽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介紹,因鄰近的江北街道已規劃建設人才公寓,加上近些年外來人口減少,投資5.9億元建設職工生活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利用率和效益難以保證,因此通過投票否決了這個項目。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在進行重大投資項目決策時,也引入了人大監督,需要票決通過才能實施。
  例如,2023年12月,河南省南陽市人大常委會修訂了《關於市政府投資項目監督辦法》。
  其中規定,市人大常委會將對當年市政府投資計畫中,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逐個進行票決,過半數贊成通過。沒有取得半數以上同意的項目,應當暫緩實施,市政府認為條件成熟後,可以再次提請審議票決。
  但從公開資料看,暫未發現南陽市人大常委會否決政府投資項目的記錄。
  一位曾在區級人大常委會任職的官員向南方週末記者解釋,同級黨委與政府的協同支持,是人大開展重大投資項目監督的重要前提。
  過去一段時期,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強化政府重大項目投資的監管工作。
  一位縣級人大常委會官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2025年之前,當地政府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縣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實施。2025年,當地出臺了新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強化第三方評估、公眾參與等環節後,此類項目就不用再向人大報批了。
  202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政府投資項目均應嚴格履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審批程式。
  「實行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終身負責制,對違規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
  (吳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