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會新聞發言人梁慶庭昨日表示,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制定了一個公開、長效的銀行存款保障及補償制度,以維持公眾對本澳銀行及金融體系的信心。為簡化向存款人支付補償的計算方法,縮減參加機構處理資料的過程和加快支付過程,提高存款保障基金支付補償的效率,進一步保障存款人的合理權益,落實本澳金融穩定政策,特區政府制定了《修改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法律草案。
法案建議修改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新標準為以存款人在參加機構獲保障的存款結餘,加上計算至當日的利息為準,毋須扣除存款人對參加機構的債務。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修改後由原有的淨額補償改為總額補償,覆蓋存款率比率由 15.88% 增至 17.35%。
政府最初向存款保障基金撥款 1.5億元,參加銀行要每年繳納萬分之5,截至今年 8月,存款保障基金規模為 4.1億元。
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