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城區保護管理諮詢公眾

【本報訊】文化局就《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作第二階段最後一場公開諮詢,出席者關注城市規劃建築高度對歷史城區的影響。

文化局代局長梁惠敏稱,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計劃編制符合本澳的《文化遺產保護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對澳門的要求和其他相關國際公約,將來也會作為城市規劃的參考。若日後工程期間破壞文物,《文化遺產保護法》已有罰則,至於不按規定起高樓是否應有罰則?她稱,現行的《城市規劃法》對於不同地段的建築高度都有所限制,即便《城市規劃法》實行之前,每一地段都會有規劃條件圖,城市規劃委員都會頒布高度,若不按照程序都是違法行為。

出席者表示,諮詢文本中部分定義解釋不清楚,圖文解釋含糊,景觀視廊部分具體範圍不清楚,裡面的建築如何處理等亦不明確。

另外,諮詢文本內提出將對擁擠的景點制定承載力管理方案,例如設立擁擠程度的標準、警示系統等,梁惠敏表示,相關方案是針對歷史城區內公開對外開放的文物建築。現時大三巴人流管制方面,已有安全監察系統,藉助儀器定期監測及統計人流,未來將會向文物實體和市民公布訊息。局方日後也會聯合其他部門,結合對文物的影響以及人流疏散等因素,推出管制措施。

為讓市民更方便及明晰有關《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內容,包括具體的保護對象和管控措施等,文化局特意將相關主要內容製作成展板。有關展板現已設置於鄭家大屋(展至三月二十日)及塔石廣場(展至三月十一日),歡迎市民參觀閱覽。《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公開諮詢期至三月二十日結束。

梁惠敏稱,當局會積極整理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報告,12月前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將交待當局最新的保育工作、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開諮詢的意見及有關行政法規草案工作進度。她強調,現時諮詢文本並非定案,會研究分析社會意見,若有“大的改變”會適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