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署表示,會深入研究逸園狗會提交安置格力犬的跟進方案的可行性,確保有關犬隻依法得到適當保護。逸園狗會的跟進方案包括使用 11個私人物業安置格力犬。
民署本月 (8月) 2日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覆函中並指出,按照規定,若動物在民署通知飼主 7個工作天內未被領回,有關動物將收歸民署,並可按民署認為適宜的方式處理。
民署在回覆中又提及,署方持續關注逸園退役格力犬的安置事宜,自 2011年起已多次要求逸園狗會落實推行退役格力犬領養及培訓計劃。至 2016年政府要求逸園 2年內遷址,署方已先後透過 8次公函、3次技術會議,催促逸園嚴肅履行法定義務,提交安置格力犬的可行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