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發多部門濫權 照章辦事成方便之門

【本報訊】《2018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3月27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報告指廉政公署於2018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公職人員受賄或收受利益的貪腐案件有所減少,但由公職人員實施的詐騙、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犯罪有所增加,特別是個別公共部門領導利用自身的職位以權謀私而觸犯刑法。

廉署認為必須強化公職人員遵紀守法的觀念,提升領導主管人員廉潔奉公的意識,不能直接或間接利用職權牟取個人利益。此外,去年查辦多宗涉及詐騙政府資助的案件,涉及環保與節能基金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等,顯示政府部門發放資助的準則及監管需要更加嚴謹。

廉署去年完成兩項專案調查,並於2月份公佈“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以及7月份公佈“貿易投資促進局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的調查報告”。其中關於貿促局的調查更揭發有擔任領導職務的公職人員涉嫌刑事犯罪,事件反映有的政府部門執法不嚴、疏於監管的問題比較突出,值得特區政府高度重視。

廉政專員張永春在報告的“前言”中指出,對於“百多年前路環山上存有私家地”或者“五十萬澳門元的項目便可申請重大投資移民”的情況,相信就連普通市民知道後都會覺得不可思議或事有蹊蹺,但是享有法定權限、擁有專業人員、掌握檔案資料的政府部門卻對當中的疑點視而不見或見怪不怪,“照章辦事”、“依法審批”,從而為違法者打開了弄虛作假的方便之門。張永春指出,不貪污受賄、不收受利益是從事公職的法律底線,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必須真正做到盡忠職守,對負責審批的事項嚴格把關,確保公共利益得到切實有效的維護。

廉署去年共接獲733宗投訴及舉報個案,其中,屬反貪範疇的有141宗,屬行政申訴範疇的有592宗。投訴及舉報個案數字比上一年有所減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舉行立法會選舉,與選舉相關的投訴及求助個案數量較多。

廉署年度工作報告涉及反貪範疇的投訴及舉報共 141宗。報告指出,廉署去年偵辦的案件具有2個特點,其一是由公職人員行賄受賄的案件近年逐漸減少,但公職人員涉及其他刑事犯罪,例如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增加,顯示公職人員的遵紀守法及道德操守教育有待加強。

另一特點是涉及詐騙政府公帑資助的案件有快速滋長的苗頭。報告指出,隨著經濟發展,政府每年提供的各種資助亦逐步增加。個別社團在申請及使用資助過程中出現各種問題,有的甚至涉及犯罪。2018年,公署查辦了多宗涉及詐騙政府資助的案件,包括詐騙環保與節能基金資助、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等刑事案件,顯示政府部門發放資助的準則及監管需更加嚴謹。

根據《廉政公署組織法》的規定,報告已提交行政長官崔世安。當中總結了廉署2018年在反貪、行政申訴、宣傳教育、對外交流與培訓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同時還收錄了部分反貪及行政申訴個案的案情摘要。報告全文可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或登入廉署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