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連破三宗非法匯兌案 拘三內地漢檢獲廿五萬

  【本報訊】司警近日偵破三宗非法匯兌案件,拘捕三名內地男子,合共查獲152,300港元籌碼及98,900港元現金,另檢獲人民幣1,300元及多部作案手機。三人分別自2025年5月至今從事非法兌換,累計獲利合23萬港元。
  據司警公佈的案情顯示,5月31日淩晨時分,皇朝區某娛樂場內,保安發現41歲黃姓男子(報稱無業)與一名非本地中年女賭客進行可疑交易,隨即截停兩人並通知司警跟進。
  經調查,雙方協議以4,450元人民幣兌換5,000港元籌碼,女賭客已將兌換所得籌碼全數輸光。案件於5月31日早上7時15分由娛樂場保安部報案,警方接報後到場控制嫌疑人。
  黃某向司警供稱,自2026年5月上旬開始從事換錢黨,累計兌換100萬港元,聲稱每兌換一百萬港元可賺一萬港元,至今不法獲利1萬港元。
  在行動中,警方扣查黃某身上3,900港元籌碼、56,000港元現金及作案手機一部。全部證物已依法扣押。
  次宗案件同為5月31日,司警在路氹某娛樂場巡查時,截獲29歲秦姓男子(報稱無業)及兩名內地男賭客。
  警方於10時36分發現秦某在中場區域與兩名男子進行可疑配對,10時45分左右三人完成交易後離場時被截查。經調查,兩名賭客承認分別向秦某以17,700元人民幣兌換20,000港元籌碼用於賭博,兩人合共兌換40,000港元籌碼。兩名賭客為朋友關係,均持內地身份證。
  秦某聲稱自2024年10月起在澳從事非法匯兌,每兌換一萬港元可賺80港元,累計不法獲利19萬港元。
  司警在秦某身上扣查112,000港元籌碼、5,000港元現金及作案手機一部。上述款項疑均為用作不法匯兌的資金,全部證物已移送檢察院。
  第三宗案件為司警早前接獲線報,指一名內地男子在路氹城區娛樂場中場從事非法兌換活動。經調查部署,警方於5月28日採取行動,當場截獲約40歲陳姓內地男子(報稱無業)及一名內地男賭客。
  經調查,雙方協議以8,850元人民幣兌換10,000港元籌碼,賭客已將兌換所得籌碼用於賭博。陳某向司警供稱,自2025年5月起在澳從事非法兌換,每兌換一萬港元從中賺取差價,累計不法獲利3萬港元。
  在行動中,警方在陳某身上扣查36,400港元籌碼、1,300元人民幣現金及兩部作案手機。全部證物已依法扣押。陳某已於5月29日移送檢察院偵辦。
  三名被捕男子涉嫌觸犯「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已全部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呼籲市民及旅客進行貨幣兌換時應循合法管道,切勿參與非法匯兌活動,以免墮入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