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六月中起接受聲請 約一萬人自動納入受惠名單

  【本報訊】《2026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將於6月15日起正式生效。社保基金昨日聯同市政署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本年度現金分享多項優化措施、聲請手續及前線服務安排。居民如在2025年內身處澳門不足183日但屬8種可被視為身處澳門的理由,可在6月15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
  資格認定流程優化萬名居民無需自行聲請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表示,本年度現金分享工作汲取去年經驗,從便民角度出發優化各項環節,在受惠資格確認方面,新增採用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名單,並與廣東省橫琴辦社會事務局開展試行計劃,透過當地居委會提前為常居合作區的澳門居民開具居住證明,讓約1萬名合資格居民自動納入受惠名單,無需另行提交聲請。
  「一戶通」聲請功能優化呼籲居民多應用
  陳寶雲續稱,去年約64%的聲請透過「一戶通」完成。為進一步便利有需要居民,今年針對「一戶通」推出多項實用升級,包括新增將去年獲批准的原因及資料自動顯示,使居民無需重新填寫,同時亦新增證人用「一戶通」認證的功能,更方便居民不受時間地域限制提交聲請。
  另外,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至今收到5.6萬多份聲請發放,當中5.3萬多人獲發放款項。提出聲請的人群中,最多為在大灣區工作居民,約佔3成;其次是年滿65歲常居內地居民,約佔2成8;再加上在外地升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個案,3類共佔總數逾7成。陳寶雲指,目前不獲批的個案涉及1,000多人,當中最多為人道或其他適當理由,社保基金會從整體個案,透過必要性、合法性和關聯性3方面作審批。
  社保基金公積金綜合管理處處長何凱生介紹聲請細則時提醒,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延續8種不在澳門的情況視為身處澳門,在此基礎上,對於為負擔家庭成員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地工作的情況,家庭成員的居住地由澳門擴展至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各方共同協力確保工作有序暢順
  在推廣電子申辦的同時,線下櫃枱服務亦同步加強。市政署綜合服務及規劃廳廳長何菁華表示,市政署於轄下5個服務點設置專櫃接收聲請文件,當服務點人流較多時,將會透過協調機制,靈活安排同一服務點內的接待櫃檯及人手,為居民提供更及時更便捷的服務,加快疏導申辦人潮。同時,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亦會相應實施提前分流、設置輪候及文件檢閱區,並加派人員疏導人流。此外,部分服務點亦設資料播放區,協助居民了解申請流程,並鼓勵多用「一戶通」網上辦理。現金分享聲請辦理期長達3年,居民無需急於一時,可選擇合適時間辦理。
  《2026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維持對發放資格的要求,居民須同時符合身份條件及在澳條件方可獲發現金分享款項,永久性居民每人澳門元10,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澳門元6,000元。身份條件是指在2025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在澳條件是指在2025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