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調解制度生效 五個月接百七調解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昨日表示,特區政府關注涉及婚姻和家庭關係訴訟案件的情況,考慮到相關案件具有親屬倫理的特性,與一般民事糾紛所具備的對抗特性不盡相同。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昨日在立法會上回複立法會議員黃潔貞口頭質詢表示,特區政府經研究並聽取業界及相關社團的意見及建議,結合本澳情況,制定了第3/2025號法律《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律參考了家事案件訴訟程式中的調解和會議步驟,引入訴前調解制度,在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出聲請前,由家事調解員介入進行調解,期望於訴前讓當事人在一個較為和諧的環境下處理爭議,達致共識。
  為配合法律的實施,社工局於2025年初已開展一系列工作,包括:訂定家事調解執行程式和指引,構建「家事案件調解檔案管理系統」,甄選及委任家事調解員等。自2026年1月1日法律生效至5月31日,社工局合共收到近350個查詢,提出申請調解的個案共170宗,已完成家事調解程式的個案共有104宗;其中3宗達成和好,16宗達成全部或部分協議,38宗未能達成協議,39宗無法調解,另有8宗,是在申請階段、調解過程中提出取消作歸檔處理。申請人年齡主要集中在30至59歲,性別比例各半,涉及訴訟離婚、親權歸屬、扶養給付及家庭居所方面。其次,就議員關注的為家事調解員提供相應的專業培訓方面:
  首批共46名具備家庭服務經驗的家事調解員已於2025年完成培訓,當中既包括社工局25名社工人員,也有來自3個民間機構的21名註冊社工,已全部納入《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網頁內家事調解員名單之中。2026年,社工局將為首批家事調解員安排強化培訓。
  第二批家事調解員之培訓工作會與法務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合作,於第三季開展,預計可增加10名合資格人員。此外,今年3月,社工局亦與提供家庭服務的社服機構前線工作人員,開辦有關家事法律知識及家事調解程式執行情況講解會,以提升前線人員對相關法律的認識。
  家事調解員的需求評估方面,按照法律生效後申請調解的情況,預計每年申請家事調解的個案介乎400至500宗,以現階段每名家事調解員每年需跟進個案介乎10至20宗計算,預見短期內家事調解員的數目能滿足社會的需求。未來,社工局會與法務部門保持合作,持續推動及邀請民間機構社工參與相關的培訓,讓更多合資格人員加入家事調解員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