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為殘障人士發聲

【本報訊】立法議員梁安琪說為殘障人士爭取權益,質詢政府會否向殘障人士提供多元院舍服務,讓輕度智障人士享有獨立申請公屋的權利。

梁安琪指出,《2013年度施政報告》以“增進民生福祉、立足長遠發展”為主題,為澳門居民指出澳門未來一年的發展前景及方向,月前亦完成了五司的施政辯論,議員就各方面的問題提出意見及疑問,但官員的回應有限,難真正解答到議員所詢,許多市民反映,即使聽完各司官員的解說,仍一頭霧水,有關方針政策的根本問題亦未能觸及。

梁安琪說,她在施政辯論大會上提出不少有關殘障人士的問題,但均未得到司長的回應。因此籍書面質詢再次提出這些問題,希望當局能夠重視並解決殘障人士的需求。

她說,當局近年加強對殘障人士不的支援,根據社會需要設立殘疾人士院舍,但有家長表示,其殘障子女申請院舍服務輪候已達十多年之久,現時其家庭已面臨雙重老化的問題,但其子女仍未入到院舍,某社團的調查顯示,受訪的殘疾人士中,有一百七十人屬多種身體殘障,其中具三種或以上身體殘障者的比率高達一成二,即每八名殘障人士就有一名為三種或以上殘障,他們需要不同類的院舍服務照顧。

梁安琪說,在公共房屋政策中,與其他肢體傷殘人士不同的是,目前智障人士若想申請公屋,必須聯同其家人以家團的形式來申請,然而,有部份輕度智障人士有一定的自理能力,完全可以獨居生活。但本澳的公屋政策卻沒有因應不同智障程度而訂定,而是“一刀切”規定他們不能獨立申請公屋的態度,與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中“殘疾人有權為自己獲得適足的生活水準,包括適足的住房,締約國應當保障和促進在不受基於殘疾的歧視的情況下實現這項權利”的規定相牴觸。

她說,對殘障人士而言,能夠暢通無阻地出行社區、融入社會是他們日常生活夙願之一。本澳雖不斷致力打造無障礙環境,但本澳的無障礙環境仍有許多改善的空間。澳門的殘障人士目前仍面臨“出門難”的問題,如許多坐輪椅的殘疾人士因爲行人路與馬路之間的高度差距而無法上落,亦存在危險;另許多無障礙設施如交通燈的電子過路發聲裝置、升降機上的語音提示和道路的導盲磚等仍並未覆蓋全澳,無障礙設置的巴士在應用設計上亦十分不科學,設置的斜板過高,如無人協助,坐輪椅的殘疾人士難以順利進入巴士,即使有人幫助,但部分司機表示不懂使用無障礙斜板,令殘疾人士無法上車,使得這些無障礙設施如同虛設,另外,本澳很多公共所設施雖已符合無障礙標準,但門口卻未有針對視障人士而設的國際使用簡單標記,使視障人士容易入錯洗手間。

梁安琪質詢當局:

1. 針對殘障人士申請院舍服務輪候長達數十年之久,且現時其家庭已面臨雙重老化的問題,當局會否考慮制定前瞻性長遠規劃,設立中央輪候制度,更好的解決殘障人士輪候院舍服務的問題?當局有否考慮通過科學的統計瞭解有多少殘障人士需要院舍照顧,針對不同殘障程度的人士研究提供更多元化的院舍服務,配以專業服務團隊給予照顧及治療?

2. 在公共房屋政策中,當局會否履行公約義務,主動與有關部門展開跨部門合作,考慮因應殘疾卡的評級,給予部分輕度智障人士公屋獨立申請之權利?

3.在公共設施無障礙設計上,當局會否謹慎處理,更加貼合殘障人士的需要去改進,使設施符合實際需求,方便殘障人士出行?特別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會否全面考慮殘障人士使用的便利性,完善相關設備,並要求巴士公司加對司機的培訓,使司機能熟練操作巴士無障礙設施,協助殘障人士搭乘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