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動議辯論廢有線專營遭否決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否決區錦新議員提出撤銷有線電視專營權並依合約補償的辯論動議。

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討論區錦新提出的辯論動議,多名議員指出,有線電視及公天公司已初步同意電信管理局提出解決兩者糾紛的方案,事態已有新進展,區錦新動議的時機不合適,撤銷有線專營權將產生法律及賠償的複雜問題。區錦新的動議最終以19票反對、5票贊成和1票棄權遭否決。

區錦新認為政府提出解決公天問題的方案捨易取難,撤銷有線專營權是最簡單做法。他憂慮有線會以方案實施期內的業績向政府索償過去14年的損失。

區錦新今年六月動議辯論撤銷有線電視之專營權,並依合約作出賠償,以確保本地居民正常觀看電視之權利。

區錦新指出,一九九九年,澳葡政府未經諮詢,未公開招標,突然將有線電視專營權這一項與大多數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批給有線電視公司,合約期是十五年,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該項專營權包括地上的線路或網絡電視訊號的傳播,令一直為市民服務的公共天線公司一夜之間從合法變成非法,澳門居民收看免費電視節目之權利受到莫大的影響。

區錦新稱,中級法院日前就有線電視上訴所作的裁決是基於有線專營權的存在,判定公共天線公司轉播電視訊號侵犯有線電視之專營權,勒令九十天內停止公天公司傳送電視訊號。這無疑損害全澳近十萬戶居民正常收看電視的權利。九十天後,澳門居民要麼不看電視,要麼就要付出十倍以上的價錢使用有線電視的服務。有線專營權對公共利益的侵害已暴露無遺。

他說,中級法院判決指出:「即使認為澳門特區的特殊性及居民對於自由接收電視訊號轉播的需要應受保護,但有關專屬經營未經公開招標,而其正確性及專屬性值得討論,可能之收費對於部分居民來說難以承擔,但這些問題均不應由法院解決,否則將變成不正當干預政府施政。」顯而易見,連中級法院法官亦明白到有關專屬經營對公共利益的妨礙,只是由於有線專營合約確實存在,讓法官只能依照合約的法律依據作出判決。

區錦新說,「球」現已回到特區政府的腳下,法院的判決足以證明專營權已侵害澳門公眾利益,政府就應根據《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第十條一款e項果斷出手終止有線專營合約,根據同一合約第十六條之規定依法作出賠償,以此保障澳門居民正常收看電視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