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委討論7份規劃條件圖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舉行第13次會議,討論7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城規會自今年3月成立至今,已完成討論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82份,至今已發出的規劃條件圖有40多份。

文化局提保護文物區意見

首份討論的草案是位於同善堂附近,鄰近爐石塘及小新巷的土地,土地面積173平方米,樓宇最高20.5米,不允許建造垂直佔用空間。

有委員質疑為何隔離建築可以垂直佔用空間,出現不同標準。城規會秘書長劉榕解釋,街寬要夠8米才有條件垂直佔用,但這個個案凸出物的街寬只有7.9米,沒有條件垂直佔用,至於隔離建築物不排除在有關條件生效前建成或足夠8米。劉榕又稱,不傾向將整條街劃一街寬。

城規會討論田螺石級的3幅土地整合發展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土地整合發展面積為86平方米,鄰近土地廟和白鴿巢,由於屬文物保護區,文化局提出約束性的意見,包括最高可建不超過海拔18.5米樓宇,小山石級5號土地的建築物要與白鴿巢公園最少保持3米距離,預留通道讓居民往返公園,亦要保護公園圍牆。

劉榕稱,田螺石級通道的設計有點像媽閣廟的通道設計,認為要維持田螺石級,以及保留小前地。會上發言的委員都同意政府提出的意見。

高爾夫球場只能改會所位置

城規會討論位於路氹連貫公路的高爾夫球場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關注高爾夫球場申請規劃條件圖,但沒有任何具體資料顯示計劃中的建築物。劉榕承認工務局不清楚高爾夫球場計劃興建甚麼建築物,局方考慮高爾夫球場擴建或重建建築物必須作出規範,根據當年的土地批給合同,高爾夫球場最大許可的地積比率為0.04,最大的許可覆蓋率為3.6%,即最多只能改變會所的位置,搬遷後的會所地方亦需恢復綠化。劉榕稱會保障高爾夫球場是綠化地方,不希望有更多的樓面面積建設。

對於有委員要求需要提交環評報告,劉榕稱現階段未有考慮,但強調當高爾夫球場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需一併呈交倘需的環境評估報告。

部分個案聽取意見後修改

城規會秘書長、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受訪時表示,今日向城規會介紹9份已發出規劃條件圖個案,有關個案吸納了部分委員和市民的意見,但非屬重大修改,所以審批較快。

劉榕表示,城規會自今年3月成立至今,已完成討論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82份,至今已發出的規劃條件圖有40多份,他表示有部分個案聽取委員和市民意見後,要重新研究和作出重大修改,進行第2輪公示,例如沙梨頭海邊街48號的個案,需要重新發出草圖,估計最快今個月底會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