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VS派發現金: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消費券VS派發現金: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澳門特區政府為擴大內需、安穩民心所採的「派發現金」措施,受到各地重視,並紛起效尤。內地東莞等地政府,就予以跟進。但台灣地區的馬英九,卻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把這種「還富於民」的措施「玩」得更出色,就是採取派發「消費券」的做法,在今年春節之前,每人派發三千六百元新台幣的「消費券」。消費券發放以個人為對象,不分年齡,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消費券」的發放對象,本月底前出生就可領,連正被羈押的陳水扁也不例外。每個人的額度是三千六百元新台幣,以每戶平均三點零一人計算,每戶將可領一萬餘元。這種「消費券」,在島內只要是領有營業登記的商家,包括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飯店旅館與百貨公司,都可使用,但限於購買「國貨」。發放「消費券」的總經費約需八百二十九億元,財源籌措將採「特別預算」方式,與明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一起,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此一政策可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約零點六四個百分點。

相信,「消費券」能在明年春節之前,發放到每一位受益者的手中,讓人們過一個「快樂年」,實質是「翻身年 」——慶祝「政黨輪替」翻了身。因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對此有利於爭取民心的措施,當然是恨得要死、怕得要命,揚言要在「立法院」審議時予以全力杯葛。但當一看到此一措施大得人心,擔心將會流失選票,只得被迫「轉舦」,表態不反對。但又不甘心輸了這場爭取民心的「戰爭」,決定改以另一方式挑戰「消費券」,就是要在「立法院」審議包含了「消費券」預算的明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提出將「消費券」改為「直接派錢」的修改案,而派發額度也增至每人三千八百元。但一來民進黨「立委」只有四分之一,無法形成狙擊效應;二來「消費券」在惠澤於台灣民眾的同時,也益及台灣地區的消費行業。相信在表決時,民進黨的「改派現金」修正案,必然會被否決。

這就是馬英九的「消費券」與何厚鏵的「派發現金」相比,會形成「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效應的原因所在。如果只是派發現金,有部份民眾可能不會即時花掉。尤其是在目前澳門經濟正遭受「金融海嘯」衝擊之際,那些中低收入家庭,可能會將之儲蓄起來,以「積蓄防饑」。即使是那些腰纏萬貫的大富豪,也因為「現金分享計劃」,由於是派發支票,必須打入銀行戶口,故也未必形成即時拿出來花用的效果。因此,「派發現金」的做法,固然是令全體居民受惠,但對刺激消費,卻無多大貢獻。

派發「消費券」則不同,因它不得存入銀行,也不能作為現金流通,而且只能在指定的消費場所如酒樓、百貨公司等使用,還規定只準購買「國貨」,還有使用期限制(明年九月底前),倘過了期就將變成一張廢紙,而且是在春節前派發,這就務必會促使持有者在春節前「突擊」花用。這樣,就不但是台灣民眾受惠,某些消費行業也得益。而且,中國人的「持券」消費習慣,往往是購物的總額高於「贈券」的面額,這就等於是刺激了購買額。這也是為何台灣地區一些百貨公司喜歡派贈「購物券」的原因,因為吃了一些免費派贈「購物券」的「小虧」,卻能佔刺激銷售額增長的「大便宜」。

其實,我們澳門自己過去也有類似的成功經驗。就是在二零零四年,藉回歸五周年之機,澳門基金會以每人補貼五十元的方式,鼓勵各界社團舉辦慶祝回歸五周年的宴會及其他的活動。各社團凡是以「慶祝澳門回歸五周年」的名義舉辦各種活動,澳門基金會都對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參與者提供每人五十元的津貼。在這「物質刺激」之下,各社團紛紛舉辦以歡宴為主的各類「慶回歸五周年」活動,有的社團還多次舉辦,或有的人連續參加了不同社團的活動。結果,一下子就搞活了已經吊鹽水了多年的餐飲業。

因此,這就給澳門特區政府一個思考:一方面,可由澳門基金會出面,繼續舉辦類似「五十元津貼」的活動,以刺激本澳消費行業。另一方面,特區政府在明年上半年再次執行「現金分享計劃」時,不妨參考馬英九的做法,將直接「派發現金」改為派發「消費券」,既能使澳人受惠,又可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使消費行業得益。這樣,就可使「還富於民」的措施,達到加乘效果,一塊錢發揮好幾塊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