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陽光政府重要一環 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陽光政府重要一環

特首崔世安日前在宴請本澳葡、英文傳媒時重申,新一屆政府必定會秉持「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全情投入做好工作。他表示,政府將一如既往尊重新聞自由,政府將透過法規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強施政透明度,以響應社會的需求。相關法規正處於起草階段,在適當時會對外公佈。

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這是增強施政透明度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崔世安落實其《傳承創新,共建和諧》參選政綱中的「創新」理念的舉措之一。實際上,政府透過設立新聞發言人發佈新聞,應對媒體記者並為其服務,這是政府處理公共事務、調節公共關係的重要手段,也是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府服務的主要途徑,更是引導社會輿論、促進社會和諧、提升特區形象的重要載體。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經濟社會的深刻變革和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適應社會全面多元開放的新形勢和信息傳統格局尤其是互聯網的新發展,加強和改進輿論引導工作,比以往何時候都顯得更為重要而迫切。暢通政府新聞發佈這一主渠道,對於佔領信息制高點,把握輿論主導權,維護新聞宣傳的權威性,增強主流媒體的公信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

其實,崔世安決定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既是「創新」,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說是「傳承」。實際上,何厚鏵在當選第一任特首之後,也曾在籌組第一屆特區政府時表態將會設置政府新聞發言人,並由新聞局長兼任。但後來不知何故,他並未落實新聞局長兼顧政府新聞發言人的設想。由於沒有政府新聞發言人,而新聞局的職能是偏向於對新聞媒體進行管理(其實應是為新聞媒體服務),並不兼掌新聞發言人的職權,故而致使何厚鏵與新聞媒體尤其是境外新聞媒體之間,缺乏一堵「防火牆」,在突發事件發出時,就往往只能是自己被迫站到第一線,失去迴避餘地。實際上,在香港「長毛」闖關遭到澳門警方依法拒絕入境,及在多次大型群眾街頭遊行之時,何厚鏵都被迫親上火線,處境十分被動,可謂吃盡了苦頭。如果第一、二屆特區政府能按原本構思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何厚鏵就不會如此尷尬。

應當說,第一、二屆特區政府是有新聞發言人之設的,但只是行政會發言人,其功能只是就當日行政會議的內容進行轉述。不但是發言內容只限於行政會當日會議的內容,並不擴及於特區政府的其他以至是所有政務;而且也只能是轉述會議內容,並沒有發揮餘地,更沒有被授予隨時「執生應變」的權力。因此嚴格上來說,行政會發言人並不等於是政府新聞發言人。

何謂新聞發言人?按《辭海》註釋,新聞發言人是指由國家機關、政黨或社會團體任命或指定的新聞發佈人員。其職責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約見記者或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招待會,向新聞界發表有關信息和意見,並代表有關方面回答記者的問題。而按照西方社會的習慣,政府新聞發言人不但是作為政府新聞發佈的主體,是政府的「喉舌」和代言人,而且也是政府及行政首長的「擋火牆」和「化妝師」。

就實質而言,新聞發言人不是一個具體的自然人,也不應該看作一種職務,而是一種制度。一方面,新聞發言人只是新聞發佈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政府或組織信息傳播制度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另一方面,新聞發言人背後也有一套制度在支撐。新聞發言人其實是一個政府或組織的新聞班子,發言人的背後有許多助手在協助工作,是一個需要一定的制度才能完成的工作。實際上,我國外交部和國台辦的發言人,其背後就分別有整個新聞司或新聞局作後援,在每次召開新聞發佈會之前,這個集體要準備所有新聞背景材料,根據當日或近日的新聞熱點,羅列記者們可能會提出的問題(有時會預先向相熟記者較了解記者們可能會提出甚麼問題)並研擬標準答案,拿不準的還需請示上級,并須進行彩排。因此,發言人的工作,其實是一個集體在後面作支撐。

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利於實現政府、媒體與廣大「澳人」之間的有效溝通,把政府的方針政策、重大決策及其他一些重要事項的信息傳遞給新聞媒體和廣大「澳人」,同時也把新聞媒體和廣大「澳人」的意見、建議等反饋給政府,從而在政府、媒體、廣大「澳人」之間建立起有效的溝通機制,以滿足公眾的知情要求,從而最大程度地爭取媒體和廣大「澳人」對政府施政和政策的支持,并引導輿論走向。而且,也可在危機事件發生時,及時公開必要的信息,以信息透明化來消除「小道消息」滿天飛的現象,防止謠言的產生和傳播,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從而並把握政府的輿論引導能力。尤其是在互聯網普及,多元化的社會已經在很大程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之際,設立政府發言人制度,有利于樹立政府公開、高效、務實和負責任的良好形象,改變輿論被動局面。

既然政府新聞發言人的責任重大,對其人的專業素質要求也就較高。必須「選對人」,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因此,這就要求新聞發言人具有較高的素質,包括要有較高的理論和政策水平,熟悉「澳門基本法」和澳門特區的各項法律法規,政府的施政理念,並以此來規範自己的言行,為實現政府的既定方針服務;也需要具備較高的傳播專業素質,具有扎實的新聞傳播專業知識,掌握新聞傳播的基本觀念和基本規律,具有新聞法制意識;更需要具有較高的公關心理素質,能夠應對各種復雜問題,尤其是由於工作對象的廣泛性和複雜性,必須反應靈敏、口才便給,掌握新聞發佈的策略和技巧及語言技巧。

由於對政府新聞發言人的素質要求較高,同時考慮到發言人制度應能擴延到各司、局級部門,需要大量人才,建議採「兩條腿走路」方式,其一是物色即時可用的現成人才,其二是培養儲備人才,與外交學院合作舉辦培訓班,或是到國務院新聞辦、外交部新聞司、國台辦新聞局觀摩學習,以培養一大批作風、質素均過硬的政府各級部門新聞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