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慮讓「中國澳門」加入泛東盟自由貿易區 應考慮讓「中國澳門」加入泛東盟自由貿易區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海南博鰲接見出席「博鰲亞洲論壇」的澳門特首何厚鏵時指出,有關「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協定,將同樣適用於港澳兩地。溫家寶總理的這番談話內容,為澳門經濟加快融入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具有及時的啟迪作用。

自從澳門與內地簽署了「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下稱「CEPA」〕之後,有些人認為「大功告成」,鬆了一口氣。認為澳門可以在「CEPA」這把「保護傘」的保障之下,平平安安地應付周邊地區的競爭,「穩坐釣魚船,任憑風浪起」,埋首搞好澳門自己的經濟了。

其實,既然「CEPA」是以「一國兩制」方針和「WTO」多邊規則為法律依據的地區自由貿易安排〔RTA〕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一個主權國家內兩個單獨關稅區在加強制度性經濟合作方面的重要嘗試,也就免不了要受到「WTO」多邊規則的制約。因此,當內地先後與香港、澳門簽署「CEPA」之後,不但是內地一些省市有某些看法,而且連國際上某些國家和地區,也在咕咕嘀嘀地議論,謂「CEPA」與中國加入「WTO」時作出的「開放時間表」承諾相比,有「偷步」之嫌。

為此,本欄曾在「CEPA」簽署翌日分析指出,「CEPA」不是中央政府「施舍」澳人,也並非是刺激澳門經濟的靈丹妙藥。還需特區政府必須用好、用活、用足「CEPA」,抓緊中國在加入「WTO」時作出的按時間表向全球開放市場承諾的三至四年時間,緊緊把握良機,制訂連串相應措施予以配合。而按照這個「時間表」,中國必須從二零零五年開始,對外國的各種商品逐步開放市場,這就勢必會在一定程度上消彌以至抵銷「CEPA」給澳門帶來的優惠。因此,我們有必要將「CEPA」放置在一個更廣范圍的經濟區域合作之上,讓「CEPA」給澳門張開的「保護傘」更大,使澳門經濟得到更多的保障,可以遮擋更多的風雨。而中國已與東盟正式簽署的《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下稱「十加一協議」〕,就是這把更大的「保護傘」。盡管中國與「中國澳門」在「WTO」中是兩個單獨的會員體,「中國澳門」並未參與「十加一協議」的簽署,但由於「中國澳門」是在主權國家──中國之內的單獨關稅區,故在這層關係之下,相信溫家寶總理所說的「十加一協議」同樣適用於澳門,是具有「WTO」相關規則的依據的。反過來說,畢竟由於「中國澳門」並未參與簽署「十加一協議」,這就需要澳門特區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及協助之下,主動地向東盟表態,並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亦即特首何厚鏵率領澳門特區政府代表訪問東盟國家,或是特區政府邀請東盟國家的政府首腦組團來澳門訪問,探討澳門與東盟國家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加強經貿合作的可行性。

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是應對世界經濟格局變化的必要手段之一。根據「WTO」統計,截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底止,向「WTO」正式通報的自由貿易區模式〔FTA〕已經達到了一百四十三個。「WTO」的幾乎所有成員都參加了其中至少一個「FTA」。其中北美自由貿易區和歐盟是目前經濟規模最大的兩個自由貿易區。而且前者開始「南下」,後者正在「東擴」,即將演變成為覆蓋整個美洲和橫跨東西歐的經濟聯盟。而《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亦決定,到二零一零年建成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目標是使中國與東盟結成全面經濟合作伙伴,為自由貿易區奠定法律基礎。為此,中國與東盟將在二零零三年初開始商討削減關稅問題,二零零四年中期將完成磋商。雙方設想在二零一零年前在中國和文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等六個最發達的東盟國家之間建立一個自由貿易區。欠發達的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等四個東盟新成員可推遲到二零一五年加入。另外,日本、韓國等東亞的發達國家也已啟動了與東盟建立自由貿易區的磋商,將來就極有可能會形成「十加三〔即中國、日本、南韓〕」的局面。因此,國際上已有人將泛東盟自由貿易區,形容為「東方的歐盟」。

區域經濟一體化之所以廣受歡迎,不僅是因為它較之「WTO」更具活力和內聚力,更易於協商和交流,而且較之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也更具向心力,更富有效率。對於國家來說,它是經濟主權和市場擴大的一種獨特方式,是集體安全的一種現實選擇;而對於國民來說,則意味著更多的生活選擇,更大的回旋餘地,更豐富的文化感受和更現實的經濟效益。為此,中國除了將與東盟建立自由貿易區外,也將與澳洲磋商建立自由貿易區的事宜。而台灣當局為了藉參與自由貿易區來「打破外交礓局」,也在千方百計地到處亂鑽,目前已與巴拿馬建立了自由貿易區〔正在巴拿馬訪問的陳水扁,將進行「換文」活動〕,並意圖與日本、韓國等建立自由貿易區。

有一種情況必須注意的是,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了「區域合作」的議題。其中兩個合作方向,分別是東亞及內地。本來,內地大西南應是澳門的重要合作對象之一;而大西南各省、區、市,也曾對此寄以熱望,這從特首何厚鏵訪問重慶市時的熱烈反應,可以窺見。但在「十加一協議」簽署之後,西南各省、區、市卻把眼光轉移到東南亞去,而有點「不屑」於澳門。因此,「中國澳門」設法加入「十加一協議」的運作,也是為了強化自己作為內地與東亞、葡語系國家經貿平台的條件及能力。

在此情況下,既然溫家寶總理指出「十加一協議」適用於澳門,我們又何妨以逆向思維來思考:「中國澳門」也以「WTO」成員體的名義,爭取加入這個「十加一」或「十加三」的機制中,使「泛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實力效果進一步擴大、增強,而澳門也可從中增強自己的競爭能力?當然,「中國香港」也應有同樣的作為。這也是遏制台灣當局以加入或建立「東亞──東南亞自由貿易區」而大搞「經濟外交」意圖的好方法。因此,中央政府應當盡早研究「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作為主權國家的中國之內的單獨關稅區,加入擴大范圍的《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