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華台北申辦第五屆東亞運動會失利說開去 從中華台北申辦第五屆東亞運動會失利說開去

昨日在澳門舉行的第十九屆東亞運動會總會會議上,經過投票競逐,「中國香港」擊敗唯一對手「中國台北」,奪得了二零零九年第五屆東亞運動會的主辦權。這不但使香港特區「喜上加喜」,在先後與內地簽署「CEPA」,中央政府開放內地居民赴港「個人遊」及原則同意興建港珠澳大橋,第一時間派出宇航英雄楊利偉訪問香港…等,使到香港居民從「七一遊行」中調整心態過來,由充滿怨氣轉為充滿歡樂及鬥志之後,又收到一份「大禮」,而且也是阻遏台灣當局藉主辦國際性活動而大搞「務實外交」圖謀的一次勝利。就此而言,這也是澳門特區繼上月成功承辦「亞太防制洗錢會議」〔APG〕,挫敗台灣當局希望能爭取到二零零三年度「APG」年會主辦權的圖謀之後,又一次為遏止台灣當局的「國際化」分裂活動,協助中央政府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反對分裂,間接地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申辦二零零九年第五屆東亞運動會的「中華台北」代表團,在面對蒙古退出、「中國香港」支持者較多的不利形勢時,為了挽救敗局,曾打出了「馬英九牌」,宣稱「台北市長馬英九以身作則,帶動起全市的體育發展。台北市將大力興建體育設施,市內十二個區均會興建大型綜合性的健康中心,台北是個很有活力的城市,硬件設施與任何城市比較都不會輸」…等。但是,由於有「一個中國」的政治原則存在,也由於在東亞運動會總會中的八個國家和地區成員中,絕大多數都是「挺港」,故在台灣島內擁有很高民意支持度,曾在台北市長選舉中戰勝被稱為「很會選舉」的陳水扁的「馬英九牌」,終也不敵「一中政治牌」。

平心而論,馬英九先生是恪守「一中」原則的。盡管他所認知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但他卻主張在「一中」原則之下實現國家統一,因而強烈反對國土分裂。──從當年學生時代積極投身「保釣」鬥爭,到如今誓言反對「台獨」,都如他的那句名言那樣,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正因為如此,他的對手陳水扁、李應元,才以「香港腳走香港路」、「賣台集團、「台北特首」的人身攻擊語言來誹謗他。因此,馬英九先生是值得全球中華兒女尊敬的人物,也在國際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譽。也正是「中華台北」代表團窺准了這一點,在爭取二零零九年第五屆東亞運動會主辦權時就打出了「馬英九牌」,希望能以這張在台灣政壇中叫得響並無往而不勝的「王牌」,能為其角逐活動「加分」。

然而,馬英九先生個人的操守、形象是一回事,而台灣當局利用舉辦國際性活動來進行分裂活動,又是另一回事。實際上,按照國際慣例,在國際性運動會開幕式上,有主辦方「升國旗,奏國歌」的環節,還有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出席開幕式並致詞的安排。這些,在獨立主權國家,是理所當然的慣常事。但如在台灣地區,則是一個原則性的政治問題。──在「升國旗、奏國歌」環節中,究竟升的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奏的是「中華民國國歌」,還是按國際奧委會、亞洲奧委會或東亞運動總會的規定,升的是「中華台北隊旗」,奏的是「中華台北隊歌」?誰敢擔保台灣當局不會採取慣常使用的「當面提保証,背後玩花樣」的手法?實際上,李登輝於一九八八年接任「總統」之後,就確立了「爭取亞運主辦權」的重要目標。他一再強調,「台灣要在國際上走出去,申辦大型體育賽會,應該是一項很好的作法」。為此,他決定由台北市代表出面申辦一九九八年亞運會主辦權,失敗後又決定再由高雄市出面申辦二零零二年亞運會的主辦權,但仍以失敗告終〔詳情可參閱吳經國所著《奧運場外的競技──吳經國的五環誓約》一書,書內刊有代表「中華台北」的國際奧委會委員吳經國與時任澳門奧委會主席的何厚鏵的合攝彩照〕。陳水扁上台後,更是變本加厲,極力主張要利用「中華台北」在亞洲奧委會、東亞運動會總會中的合法地位,申辦亞運會及東亞運動會,及利用台灣當局是一些國際性組織會員的便利條件,爭取這些國際性組織的年會的主辦權,甚至是爭取這些國際性組織在台灣設立總部。台灣當局力爭「APG」二零零三年度會議的主辦權及二零零九年第五屆東亞運動會,就是一例。而台灣當局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了「亞太糧食肥料技朮中心」、「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等國際性組織,而且還爭取到這些國際性組織將其總部設在台灣,也是一例。

其實,「中華台北」代表團在申辦二零零九年東亞運動會主辦權時打出「馬英九牌」,有多少陷馬英九先生於不義的意味。這是因為,馬英九先生的第二任台北市長任期,是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為止。而按台北當局法律規定,他已不能再參選爭取第二次連任台北市長。也就是說,到二零零九年第五屆東亞運動會舉辦之時,馬英九先生已經離開了台北市長的位置。因此,以「馬英九」的名義申辦二零零九年第五屆東亞運動會,顯然是有「偷盜名義」之嫌。

在這裡,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與國際奧委會有一百多個會員體、亞洲奧委會也有四十三個會員體,台灣當局不容易拿下奧運及亞運主辦權所不同的是,東亞運動會總會只有八個會員體。在扣除了已有中國、「中國澳門」、「中國香港」、日本、韓國等五個會員體先後獲得東亞運動會主辦權之後,剩下的就只有蒙古、「中華台北」、朝鮮等三個會員體尚未獲得東亞運動會的主辦權。按「平等」原則,總不能在其他各個會員體都已舉辦了之後,仍將「中華台北」排斥在外吧?也就是說,按四年舉辦一次的規定,在二零二一年之前,怎麼樣也應輪到「中華台北」舉辦一次了。希望,屆時海峽兩岸已經和平統一,不再會有「一中」原則的爭拗。台灣地區的運動員和廣大台灣同胞也能享受到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榮譽和尊嚴,堂堂正正地舉辦東亞運動會、亞洲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