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澳博」排除干擾終能成功上市說開去 從「澳博」排除干擾終能成功上市說開去

醞釀而又被擾攘了多時的「澳博」上市問題,昨日終於一「搥」定音。香港證交所上市委員會確認,「十姑娘」何婉琪的控訴,只是屬於少數人的爭拗,不足以成為阻止「澳博」上市的理由,由而同意「澳博」上市。昨日,「澳博」在香港召開記者會,公佈該公司上市的詳情:該公司將於七月十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計劃發行十二點五億股新股(或佔發行後總股本的四分之一)。並將從今日起至七月二日止接受公開認購,招股價介於每股三點零八港元至四點零八港元,集資的規模介於四點九四億美元至六點五四億美元。

透過上市集資來擴大投資,這是現代社會的一項重要財技。其籌資效果,遠優於向銀行借貸。其功能有如使用公眾的「街外錢」,來進行自己的投資項目。因此,在掌握澳門賭牌的六個賭團(三正三副)中,除「澳博」之外,其餘五個財團都憑藉其是上市公司的優勢,通過發行新股等方式,在資金市場上籌集資源作新賭場酒店的投資資金來源。其中「永利」的表現最為凸顯,其做法幾乎等於是「空手套白狼」,在投得澳門賭牌後,以手中的「賭約」作為到美國股票市場進行集資的「賣點」。正因為是為了要將手中所持「賭約」的集資能力抬升至最高,故用盡了一切手段,包括為了等待市場的股票最高值,而拖延了工程動工時間;為澄清美國股票市場的某些疑慮,迫逼澳門特區專為賭場借貸等議題進行立法……等。

另一個例子,是「銀河」集團的「銀河」賭場酒店,可能是資金鏈供應有所脫節,工程進度顯然受阻。本來據說是要向英國的一個基金求援,對方也有意願。但遭到競爭對手質疑,稱此種籌資合作方式並不符合澳門賭牌競投的遊戲規則,而告受阻。

由此可見,在澳門興建賭場酒店的投資項目,都涉及龐大的資金。而且,因競爭激烈,各家賭場酒店是越建越豪華,越建越多「花臣」,所需資金也越來越多,非本身財團所能獨力負擔,必須按照「財投」原理及國際商場慣例,上市集資籌款。因此,除「澳博」外,透過股票市場來籌得投資資金,已是被證明是有實效的基本規律。

但在昨日之前,唯獨是「澳博」例外。「澳博」因不是上市公司,故其近年為履行「賭約」所進行及要計劃進行的多項大型投資項目,包括「新葡京」、「十六蒲」、「海洋之星」(註:按照特首何厚鏵為「護塔」而頒佈的東望洋燈塔周邊地區「限高」批示,「海洋之星」的計劃高度嚴重超限,可能致使該計劃「流產」)……等,都是以公司本身財政實力和財務累積來支持。這當然是將使公司的財政負擔加重,也削弱了股東的分紅能力,甚至於可能會在財務調度上捉襟見肘,左支右絀。

其實,「澳博」一直在為上市進行不懈的努力。實際上,早在上世紀的八十年代中,「澳博」的前身及母公司──「澳娛」,就已計劃上市。但該計劃遭到「澳娛」最大股東及董事長霍英東的堅決反對。後者寧願將手中所持股份全捐出作公益,也要堵死「澳娛」上市之門。

「澳博」成立後,由於包括何鴻燊在內的「上市派」都變身為新公司內享有「話語權」的大股東,按道理「澳博」上市的內部阻力已經消解,「澳博」上市應是順風順水。詎料,卻又遭到表面上是另一股外部勢力但實際上仍是內部的勢力──曾經執掌「澳娛」旗下賭場營運大權,而且還是「賭王」何鴻燊胞妹的「十姑娘」何婉琪,因故被攆出「澳娛」董事局,因而無緣成為「澳博」股東之下,或是出於「一拍兩散」的報復心理,或是確有如其所指的「澳娛」股東會存在著「疑弊」因素的原因,「十姑娘」成為阻礙「澳博」上市的「大石頭」。除了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澳博」上市之外,還頻密開動各種宣傳工具,甚至動用到其在北京「後台」的政治資源,還不惜聘請香港民主派大將作其辯護律師,進行轟炸式的「反宣傳」。一時之間,令「澳博」上市的前景變得暗淡。

但「十姑娘」的猛烈攻勢,最終未能阻止發勢「不准任何人阻止澳博上市」的何鴻燊的上市大計,但卻倒是令「澳博」上市的實效打了較大的折扣──錯過了上市的最佳時機,未能在股票市值最高峰時上市,待拖到可以上市時,股票市值已「泄」了一小半,陷於低谷。「澳博」上市的籌資能力,也從原本一百五十億元的最高期望值,急降至約五十多億元。換句話說,「十姑娘」的一場非理性訴訟,雖然未能最終達到阻撓「澳博」上市之目的,但也卻讓「澳博」付出了少集資近百億元的「損失」。而這一數額,早已蓋過了「十姑娘」要求討回「分紅」標的之數額。就此而言,「十姑娘」雖無實質財務收益,但也可算是出了一口「烏氣」。因而可以說,「十姑娘」得到了面子,卻失去了裡子;「澳博」則是面子和裡子都「唔見一撅」。雙方雖算不上「零和」,但也不能說是「雙贏」。雙方都有損手損腳。

此一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可說是「家族糾紛」,其涉及到金錢、性、家族倫理、爭產……等元素,其精彩程度完全可以據之加工編寫為一部電視連續劇。正因為是「清官難斷家庭事」,外間難以準確判斷其中的是非曲直。但其教訓卻是深刻的,值得各家存在著「家族經營」因素的大小企業深思並引為鑑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