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台青入團參黨政治理念高於功利性

自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積極推動黨內民主建設」,「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實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選擇一些縣(市、區)試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常任制」後,內地一些縣、區級的中共代表大會,正在進行代表常任制的試驗。推而廣之,一些地方的共青團代表大會也在醞釀推行常任制。其中,於九月二十五日開幕的共青團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會,就通過了建立團代會常任制度的系列決定,包括《團代會常任制實施辦法》、《團代會會議制度》、《團代會提案工作暫行辦法》、《團代會代表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團代會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暫行辦法》、《團代表代表評議工作暫行辦法》、《團市委委員聯繫市團代表、市團代表聯繫團員暫行辦法》等。據《深圳特區報》說,實行團代會常任制度,將有利於促進團代表更好地履行職責,在任期內始終發揮參與決策、監督、參謀與橋樑的作用,促進共青團工作決策更加民主化、科學化。

深圳市團代會推行常任制度,固然是令人耳目一新,但在當選這次團代會的代表中,有兩名台灣籍團員代表,更是引人注目。這不但是有台灣藉團員首次亮相深圳市團代會,而且這些代表的戶籍更是仍在台灣地區,而不是在大陸地區定居的原台籍居民的後代。其中有一人還是中共黨員,這位已經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的團代會代表,是二十一歲的陳紅杏,目前是深圳大學信息工程學院的學生,來自台灣台北市,是被深圳市教育局推選為參加團代會的團員代表。

深圳市推選來自台灣地區的團員代表出席市團代會的做法,似乎是受到共青團「十六大」的啟發。當然,更有可能是共青團中央的一項決定。實際上,在今年六月初召開的共青團「十六大」,其中由十一名代表組成的「台灣省代表團」,就改變了近年各級人大、政協台籍代表是由在大陸地區定居的台籍人士的後代的慣例,而直接在大陸地區工作、讀書的台灣青年中產生。他們的戶籍仍在台灣地區,而且他們的父母等直系親屬仍在台灣。而且,既然是共青團代表大會的代表,他們就必然是已參加了共青團,甚至可能其中還有人加入了中共。

這就顯示,在大陸工作、就讀的台灣人士參加大陸各種政治建制活動的願望,越來越迫切、強烈。這從在今年的海基會中秋節台商聯誼活動中,有大陸台商代表直接向馬英九提出開放台商參加地方政協的要求,就可見一斑。

大陸台商要求台灣當局開放台商參加地方政協活動,其動機可能是功利性大於理念性。實際上,他們當面向馬英九提出的理由,是台商的廠房與財產都在大陸,台商若能爭取擔任政協委員,對大陸政策擁有書面建議權,台商既可反映經營困難,也有助溝通協調。

其實,台商要向大陸地方政府提出建言,還有許多渠道,包括透過各地的台商協會,與當地的台辦或統戰部門反映、溝通。另外,當地政府也經常會召開台商座談會,與會台商也可在座談會上反映他們經營中遇到的困難,或是對當地的決策、措施提出修改建議。

但大陸台商仍不滿足,希望能以政協委員的身份,及以提交提案或意見書的方式,向當地政府反映情況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顯然,他們是有感於台辦或統戰部門的層級不足,或是權掌有限,在協助他們解決各項問題時往往呈現「有心無力」的情況,由其是在情況較為複雜、牽涉面較廣的「老、大、難」問題面前,更是「無能為力」。因此,他們就希望能進入與當地政府同級的政協組織,成為具有提案權的委員,使其所反映的情況和提出的建言,能夠更通暢地轉達到政府中去。

不過,不排除也有一些台商的心中密底算盤,是在擁有了政協委員的榮譽之後,更為方便於其經商,或是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手續時,政協委員的身份就成了加快批准進度的「通行證」。

相比之下,台籍青年學生加入共青團甚至是共產黨的動機,其功利性就較少,因為他們都不涉及商業經營甚至是商業利益的問題。相反,他們的政治理念性更強,認同了共青團團章以及共產黨黨章中的各項宗旨和規定,樹立了當共產主義事業接班人以至是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的信念。起碼也是認同了「團綱」、「黨綱」中對當今中國政治制度論述,愿意履行中共黨員、共青團員的各項義務。這是那些連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以至是基本的共產黨主張宗旨都不懂的王老養式的「台灣共產黨」的黨員們,是根本不能與他們比擬的。

由於台灣「陸委會」已經重申,不會修改「兩岸關係條例」中禁止台灣居民參加大陸黨政軍組織並成為其成員的規定,故這些台灣青年加了共青團甚至是共產黨,是需要冒一定的政治風險的。這就更是折射了他們的政治信念頗為堅定,理想高於個人利益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