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的政策綱領不應被視為「二軌」

面對所謂「一軌」、「二軌」及「一軍」、「二軍」的爭論,台灣「陸委會」昨日發佈「新聞稿」,一方面表示「國共論壇」達成的多項協議,具參考價值的部分,政府各主管機關會作為未來政策規劃或兩岸協商方案的重要參考,展示了對「二軌」的尊重;但另一方面,卻仍然將執政黨--中國國民黨當作是普通的民間團體,聲稱樂見任何對兩岸關係發展具有建設性的意義和價值的交流活動,不論是私人推動,或民間交流團體、政治團體舉辦,只要符合法律規範,並可促進兩岸互相尊重和了解,都可為兩岸關係正面發展注入活力,並表示,多年來兩岸關係發展過程,兩岸之間有許多個人與團體投入交流行列,確實為兩岸互動提供建設性方案,對這些人士與團體,「陸委會」支持並感佩,將國民黨在執政後在推動「國共論壇」中所獲成果有可能並應該轉化為政府的政策措施,與其在在野時推動「國共論壇」所獲共識只能是「紙上談兵」,混為了一談。

「陸委會新聞稿」之所以如此兜兜彎彎,顯然是有其苦衷,就是擔心會遭對民進黨鬧場,批訐為「以黨領政」。與此同時,也是要堅持「陸委會」作為政府主管機關及專業領導機構的權威與尊嚴。但曾在民進黨領導下的「陸委會」卻偏是忘記了,在民進黨執政時代,才是真正的實行不叫「以黨領政」的以黨領政體制。比如,民進黨關於大陸事務的多項政策,「陸委會」還不是照樣執行,甚至為民進黨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搖旗吶喊?雖然說,台灣地區透過今年三月二十二日的第十二任「總統」選舉,發生了「政黨輪替」,但「陸委會」除了是更換了一個主委及一位副主委之外,從上到下都基本上是同一班人馬,對此應是記憶猶新的。

但似乎這又不能全怪「陸委會」,因為民進黨確是有夠「厲害」,不但是能言善辯、辭鋒犀利,使到國民黨官僚體系難以抵擋,而且還是翻口覆舌、昨是而今非。不要說,像大陸事務那樣的「國家大事」,民進黨是以自己昔日的「以黨領政」,來將今日國民黨政權所有執政行為都打成「以黨領政」了,就連一個個人忠誠得「雙重國籍」問題,也可以緊緊追逼李慶安的國籍問題,而渾然忘記了在自己執政時,一大票「外交官」、「立委」,都擁有美國國籍,情勢比當今國民黨更為嚴重。李慶安違反相關法例固應追究,但過去民進黨那些「身在寶島心在美」的政客們呢?「陸委會」面對一群如狼似虎的惡質政客,就只能做「前怕狼後怕虎」的小媳婦,卻忘記了自己頭上還有一位真正的「婆婆」——執政黨了。

實際上,根據政治學的原理,政府理所當然地要貫徹執行執政黨的政策綱領,不能不顧執政黨而自搞一套。否則,當選並領導政府的政黨就不是執政黨了。當然,執政黨的政策綱領,也不能偏離「憲法」和相關法律規範,但只要是符合「憲法」和相關法律規範的,政府是有義務有責任把執政黨的政策綱領轉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 的,而不是僅「具參考價值」而已。

何況,歷次「國共論壇」所達成的各項共識,都是對台灣人民有利,對維護台海和平有利的。在過去,由於是民進黨執政,民進黨出於種種原因,不但拒絕接受「國共論壇」的各項共識,而且還發動輿論戰將之抹黑。那倒也符合常理,畢竟當時國民黨是在野黨嘛!出於政黨利益,在野黨的建議即使是符合人民的利益,民進黨也要將之否定否決。但在現在,國民黨已經是執政黨,而執政黨在「國共論壇」中所獲成果,又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包括九條二十一項「共同建議」,在黨意和民意(陸委會的民調已經證實)的雙重效應之下,政府主管部門是應該認真落實貫徹的。而大陸所宣佈的十項「新措施」,倘是屬於「可操之於我」部分,也應該認真參考,並設法「為我所用」。

所謂「一軌」、「二軌」及「一軍」、「二軍」之說,或許不是出自被稱為「一軌」、「一軍」的「陸委會」和海基會之口,但卻確是符合「陸委會」和海基會的思維定勢。而這種說法,聽在大陸人士的耳中,不知是如何感覺。因為按此說法,國台辦和海協會是「一軌」、「一軍」,中共中央和胡錦濤總書記倒是成了「二軌」、「二軍」了。恰恰相反,國台辦和海協會必須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的指示,「國共論壇」上所獲得的共識,國台辦和海協會都必須認真執行。當然,這可推說政治體制不同,大陸實行的就是「以黨領政」體制,而台灣則不是。但即使是在號稱「民主大國」的美國,及歐美的其他民主國家,政府都應當落實貫徹執政黨的政策吧?

何況,執政黨主席吳伯雄已強調,「國共論壇」絕不會取代兩岸兩會的協商,「論壇」只扮演輔助的角色。對「論壇」的結果,國民黨坦蕩蕩,對得起國家和人民。連被視為「一軍」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也強調,「國共論壇」結論是兩會協商非常好的參考資料,「完全符合馬總統的競選政見」。執政黨副秘書長張榮恭也表示,「國共平台」不會有「以黨領政」的問題,兩岸協商權在政府,「國共平台」會掌握分際。因此,「陸委會」是應當放心的,不要老是想著什麼「一軌」、「二軌」及「一軍」、「二軍」。

誠然,台灣地區有很多社會人士和團體在熱心推動兩岸交流,他們的工作是兩岸關係中的一部分,對兩岸關係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對國民黨而言,其在野時當然可將之視為社會或政治團體。現在國民黨已成為執政黨,再將之視為社會或政治團體,那就有違政黨政治的原理,及顛倒了上級與下級、執政黨與在野民間的關係了。

「陸委會」在落實貫徹「陳江會談」所達成的各項協議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是盡責的。但在民進黨「以黨領政」的攻擊漫罵,及某些媒體所謂「二軍壓倒一軍」的無知言論之下,對「國共論壇」所獲多項成果則顯得有疏離感。其實,「陸委會」即使是對其頂頭老闆--馬英九的某些指令,如放寬港澳居民入境手續,以推動台灣觀光業發展,也未必「買帳」,仍祭起陳水扁、陳明通「當家」時遺留下來的「緊箍咒」,這多少是令到熱心推動包括台港澳關係在內的兩岸關係能進一步發展的港澳人士,感到失望的。這也就難怪,「藍委」和媒體會有政府中有「暗樁」之說了。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