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天堂:澳門避過一劫更應力避授人以柄 避稅天堂:澳門避過一劫更應力避授人以柄

對於香港、澳門兩特區來說,剛結束的二十國集團「G20」高峰會,可說是「驚心動魄」。因為法國總統薩科齊堅持要將港澳納進「避稅天堂」的「黑名單」之內,並聲稱中國反對將港澳列為「退稅天堂」,使中國成為二十國金融高峰會相關聲明的最大障礙。在此事關港澳金融體系是否將會受到「國際制裁」的關鍵時刻,祖國強大後盾發揮了重大作用,與會的胡錦濤主席在會場內表達了反對薩科齊主張的堅決態度,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強調中國支持國際社會打擊「避稅天堂」,但反對將香港和澳門列為「避稅天堂」。中國政府的強硬立場引起冀求在國際金融危機中獲得中國伸出援手的美國的關切,奧巴馬總統親自說服了薩科齊,終使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在 「G20」峰會後公佈「避稅天堂」的「黑名單」時,將香港和澳門撇除在外。德國《法蘭克福廣訊報》發表評論指出,由於香港和澳門是中國吸引外資的重要據點,中國在峰會上施壓,結果成功將港澳除名,成為真正的贏家,此舉也突顯了中國與日俱增的影響力。

「避稅天堂」又稱「避稅港」。指的是稅率很低、甚至是完全免徵稅款的國家或地區,但可能只有個別稅種較低,適用於特定分類的個人或商業機構。個人要受益於避稅港的其中一個方法,就是遷徙到該地區,使法律上只需繳交稅項給免稅港政府。另外,個人或商業機構也可以在避稅港,成立附屬機構或獨立的法律實體(即公司或普通法法制裏的基金),資產移動到新公司後便可在套現獲利,從而繳交較低或者免除稅款。不過,利用這種方法到底算是避稅還是逃稅,難以一概而論。這視乎相關國家或地區、還有相關的個人或機構的個別情況。「避稅天堂」一般是小型島國或缺乏天然資源的地區。一般認為成立避稅港能有效吸引外國資本,從而發展本土基建和經濟。由於外國一般難以追查、取締成立於「避稅天堂」裏面的活動,犯罪份子有可能把其犯罪資金大量引入「避稅天堂」,這通稱為「洗黑錢」。

「避稅天堂」名單又分為「黑名單」和「灰名單」。「黑名單」的定義是「沒有承諾履行國際稅務協議」,今次「OECD」宣佈的「黑名單」共有四個國家和地區:哥斯達黎加、烏拉圭、菲律賓、馬來西亞。「灰名單」的定義是「承諾履行國際稅務協議,但未能完全執行」,今次被「OECD」宣佈的「灰名單」共有三十八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奧地利、比利時、汶萊、新加坡、盧森堡、智利、危地馬拉、摩納哥、瑞士、英屬處女島等。「OECD」也宣佈了定義為「完全履行國際稅務協議」的的「白名單」,包括中國(不包括港澳地區)、澳洲、阿根廷、美國、法國、俄羅斯、德國、日本、加拿大等四十國家或地區在內的主要工業國家或地區。港澳地區盡管未能列入「白名單」,但曾以「離岸天堂」宣傳的港澳地區卻能被剔除出「灰名單」,已是萬幸。

尤其是澳門,薩科齊及美國國內一些「鷹派」一直要將澳門納入「灰名單」。在他們的眼中,也確是「疑點重重」。其一、是澳門曾推出「離岸」政策,據說也吸引了國際社會一些志在避稅的經濟實體到澳門注冊。其二、由於澳門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來自賭稅,致使澳門政府可對本地市民實行低稅制,無論是職業稅還是各類間接稅,其稅率之低在國際上都是罕見的,這雖然是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一項德政,但畢竟引起某些稅率較重、尤其是奉行福利主義的工業國家的「眼紅」。其三、在「CEPA」框架之下,澳門與內地簽署了避免雙重納稅的協議,也讓外國的「稅務鷹派」視為是「避稅漏洞」。另外,據說由於美資賭場在澳門的利潤驟降,引起美國不滿,因而不排除美國也在背後搞「小動作」。

雖然中國並非是「OECD」的成員,但由於屬於「OECD」成員的英國和葡國曾經分別管治過香港、澳門的因素,故過去長期以來,「OECD」是將香港、澳門列入其統計數據之內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OECD」每月所公佈的各國各地區統計數字,就錯誤引述資料,將澳門政府的負債率列為高到嚇人的地步,而被香港《亞洲周刊》每期刊登的統計表所引用。筆者曾在每週舉行的政府例行記者會上提出質疑,獲高樹維政務司重視,由澳門政府透過葡國政府向「OECD」作出反映及說明,終獲「OECD」接納,在其每月公佈的統計表中將澳門的這一負面數據刪除。由如看來,某些西方國家要把港澳列入「避稅天堂」的「灰名單」,也顯然是出於「OECD」的相關統計表長期對港澳地區作負面表述使然。

到目前為止,「OECD」尚未對「避稅天堂」的制裁措施作出明確規定。但已有傾向性的意見,那就是針對在不合作「避稅天堂」注冊的企業的商業支出(包括諮詢費或再保險費),中止提供減稅等優惠;對納稅人與金融機構在「避稅天堂」進行的交易實施更高的披露要求,及有權阻止「避稅天堂」獲得國際貿幣基金組織(IMF)及其他機構的貸款等。因此,倘被列入「避稅天堂」的「黑名單」或「灰名單」,勢將阻礙相關國家或地區吸納外資,損害當地經濟。

中國政府反對將港澳列入「避稅天堂黑名單」,這除了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尊嚴、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之外,也是根據港澳地區的實際稅務政策及實踐,予以據理力爭。不過,澳門也須避嫌。今後應盡量減少那些對澳門吸引外資和發展澳門經濟並無多少實質作用的「離岸注冊」業務,也須提防「空殼公司」在澳門注冊。另外,也須像會計界議員崔世昌所建議的那樣,調整或修改一些不合時宜的稅制,如修改百分之十的娛樂稅和百分之十六的物業租賃稅等,以配合澳門整體發展。

這個風暴顯示,某些西方大國時刻要抓住澳門的某些「小辮子」,來為其反華政策服務,或起到某一政治目的。當年美國財政部將澳門匯業銀行等幾家金融機構列入「為朝鮮洗黑錢」機構並要予以制裁,是如此;而在這兩年來對中國態度極不友善的薩科齊,要將港澳納入「避稅天堂黑名單」,也是如此。這就更證實了本欄經常呼籲的在開展防制洗錢的鬥爭中,必須嚴格區分兩類矛盾,不要風聲鶴唳,草木皆兵,把樹木當作森林,見到風就是雨,把一些本應是正常、正當的資金調動,或是單純的行賄犯罪行為,當作是「洗錢」來懲處。這不但是造成冤假錯案,使當事者蒙受不應有的損失,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客觀上形成「授人予柄」的負面效果,使到本已對賭場林立的澳門充滿戒心的美國,更認為其當初一手泡制的「匯業銀行事件」是正確的,而且對澳門的任何對外資金調動活動都抱懷疑以至敵視態度,嚴禁查檢,還要製造新的「匯業銀行事件」,並非是嘩眾取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