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ECFA」附帶效應引發兩岸研討會熱議

在主題為《「ECFA」與兩岸關係發展之展望》的第十九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上,與會的兩岸四地學者專家,除了對在簽署「ECFA」後的兩岸經濟發展趨勢進行深入探討外,也圍繞著「ECFA」冾簽過程和簽署後的種種附帶效應,進行熱烈的討論。其中有幾個議題,是學者專家們最為感到興趣的。

一、民進黨是否真的反對「ECFA」?基本上許多學者專家在其論文中,都指認民進黨反對「ECFA」。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特別是來自台灣地區政治第一線的台灣學者專家。如台灣輔英科技大學教授蘇嘉宏就質疑,其實蔡英文連公開直接反對「ECFA」都不敢說出口。他指出,蔡英文說過,民進黨將來若執政將會用「公投廢止ECFA」,但她不是直接挑明「廢止ECFA」,而是加了個「公投」的手段來「廢止ECFA」,完全不是一旦上台就採取類似過去扁家親信貪腐集團執政時期的「核四停建」行政手段來「廢止ECFA」。蔡英文藉詞根本不可能通過的「公投」(光是有泛藍存在,這個議題在第一階段公民過半投票就有問題,遑論第二階段還要投票過半同意)、勞民傷財的「公投」來包裝「廢止ECFA」。真正的意圖就是要剽竊、承接、保留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兩岸關係正常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績果實,但在外表上又要用「公投」這種政治手法把自己打扮成一身的綠意盎然,顧好泛綠基本票盤!

二、「ECFA」對「五都」選舉的影響。蘇嘉宏指出,在「ECFA」這個議題上,國民黨黨內一開始就已經整合共識,並在外部凝聚泛藍選民認同;民進黨卻在這個議題上存在著南部二都、北中三都態度或晦或明的不同程度歧異,並且其中還有一些人試圖用台北都會「獨左派」政治菁英的選舉語言挑撥台灣內部的「階級仇恨」,將簽署「ECFA」的受益者界定為財團資本家,而受害者是無產階級農工、中小企業和失業者。但民進黨反「ECFA」的力度越強,對選舉就越不利,對此,民進黨的「五都」選將,其實都心知肚明。以蘇貞昌為例,六月二十六日他剛剛才帶頭大張旗鼓地遊行過,二十八日他就又透過專訪說,「可以與中國大陸簽署規範」,但反對「ECFA」的內容和程序,簽「ECFA」必須要有配套,且經過「公投」。

蘇貞昌是意圖以「公投」的語句來塗飾、遮掩他「既可簽署,又要反對」想要兩邊搖擺討好的政治企圖。現在看來,目前對「ECFA」這個議題的贊成或反對,其實都是先站在既有的、既定的政治立場上,然後再找理由來「相罵」的,大多是為了政治來服務的,而不是就經濟上實質利益得失的理性思辯。「ECFA」的贊成或反對越激烈,越有助於藍綠政黨對決態勢的形成;只是「五都」選舉終究是地方性的,一旦「ECFA」凌駕於市政建設議題時,在各個都會地區都會有其「因地制宜」的利與不利,兩黨的得失情況實不能一概而論。

從台灣選民的南北差異、城鄉差異來觀察,「中北三都」的都市化程度高、社會流動性高,支持「ECFA」的比例相對於「南二都」應會較高,反「ECFA」除了泛綠的深綠基本盤獲得鞏固以外,不容易開拓泛綠的淺綠以外及其他票源。而且,「南二都」的大高雄市、大台南市的工業區、科學園區中林立的廠商其實已經完成兩岸佈局與被納入全球化生產鏈,依據兩岸協商與互信,排除引進大陸勞工議題、扶植台灣中小企業的實績做出來後,反「ECFA」的民進黨縣市長即令當選後也不能自外於當前和未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趨勢,拒絕選票和招商引資。

三、簽署「ECFA」後能否與他國洽簽「FTA」?中華港澳之友協會常務監事田飛生指出,從王毅、姜增偉二人的談話中,可知中國對於台灣與他國洽簽「FTA」的態度是不否定的,在不違反「九二共識」的前提下,台灣與其他國家商簽「FTA」應是「合情合理」的安排,中國在這方面應可採取比較務實彈性的做法。若是,則台灣要與他國(中國邦交國)簽署「FTA」不是不可行的。當然,台灣要與他國簽署「FTA」,主要問題不是在中國,而是那些要與台灣簽署「FTA」國家本身的訴求與主張,這些主張或要求,台灣當局能不能接受、台灣人民能不能接受才是重點。

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楊立憲則為,如何界定「FTA」的性質、處理拿捏分寸,對兩岸而言都是新的挑戰。大陸方面提出「符合九二共識,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的原則,展現了大陸的善意與誠意。如果台灣以兩岸已簽「ECFA」為由,甩開大陸徑自與他國商簽「FTA」,恐怕不利於增進兩岸的政治互信與營造和諧氣氛,希望台方能三思而行。相信只要雙方有基本的政治互信,這一問題定能得到妥善解決。

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台美關係研究室助理研究員張華在詳細羅列了台美簽訂「FTA」的有利條件與限制性因素之後指出,綜合中美關係、台美關係和兩岸關發展態勢,台美當前商談「FTA」的可能性相對較小,而恢復「TIFA」商談的可能性比較高。而「TIFA」商談方面,簽署「雙邊投資協定(BIA)」和「雙邊租稅協定(BTA)」將成為兩大具體努力方向。這不僅有利於解決當前的雙邊貿易和投資問題,而且對將來簽署「FTA」也具有鋪路石的作用。同時也應注意到,台美簽訂「FTA」有可能會被美國操作成強化台美實質關係、迫使台灣在經貿領域作出重大讓步以及干擾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手段。

四、兩岸簽署「ECFA」能否促成兩岸政治談判?台灣中興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主任巨克毅指出,倘從歐洲統合經驗觀察,最初透過兩岸經濟合作與交流,建立雙方經濟合作機制,爾後合作機制逐步發酵,經由外溢效果擴及外交、軍事、社會、文化等領域,進而擴大到政治議題的解決。換言之,兩岸透過「ECFA」,可以建立經濟整合(經濟共同體)的發展方向,進而朝向政治統合的前途與目標邁進。並透過在「ECFA」協議所設定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可以預期兩岸經濟互動所產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共同組成「第三架構組織」的制度化機構來處理,這對解決彼此爭端問題,具有務實的、有效的、有前瞻性的功能。由「ECFA」形成的制度模式,以及「第三架構組織」的設計,對於以後雙方在教育、文化或是軍事、外交等領域的合作事宜,均可仿照與實行辦理,例如未來成立「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共同協商解決兩岸政治爭議問題,如此可以逐步形成兩岸關係和發展的和平框架。

但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卻持相反意見。他指出,經濟與政治是兩個不同概念,當然互相之間是有聯繫,政治因素能夠決定經濟發展的進程,經濟也能影響政治,但兩者不能劃等號。如果沒有其他條件配合,經濟的整合並不必然導致政治上的整合。「ECFA」是純粹經濟層面的一個協議,是為了因應經濟區域化所帶來的複雜環境、解決兩岸經濟關係深化所面臨的制度化的需要來協商簽署的,協議本身與政治問題無關。兩岸經濟合作包括經濟制度化的安排,可以為兩岸的政治協商等累積重要的基礎及必要的互信等條件,但並非是充分的條件。兩岸雙方都不應該對兩岸經濟協議所可能產生的政治、社會效應給予過多的不切實際的期待。

(發自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