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官五檢察官獲任命

【中新社9月5日電】澳門特區政府公報5日刊登兩項行政命令,任命4名第一審法院法官和5名檢察官。但澳門目前司法人員配備仍不足,制約著澳門法制建設的發展。

公報內容顯示,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盛銳敏、陳志榮、姚颕姍及沈黎為澳門特區第一審法院法官;經檢察長提名,任命梁詩、張國治、蕭燕霞、鄭泳賢及沈劍光為澳門特區檢察院檢察官,兩項行政命令同時于9月8日起生效。

近年來,由於受理的案件大幅增加,造成法院、檢察院人手緊缺,司法人員承擔著極為沉重得工作量,不利於提高司法效率,也限制法官持續深造,提升專業素質。

根據司法發展的需要,2009年5月,澳門特區立法會審議並通過修改特區《司法組織綱要法》的法案,增加司法官的人數,其中第一審法院法官增至42人,檢察官增至32人。

但據有關部門資料顯示,現時司法人員配備仍未滿額,第一審法院法官尚欠14人,檢察官尚欠9人。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司法資源嚴重不足,制約著澳門法制建設的發展。現階段除了合理配置現有的司法資源外,有必要對澳門司法資源作階段性的配置規劃;設定不同階段的司法人員培訓制度,為特區未來儲備司法人才;還可設立多種聘任方式,及時響應社會對司法人員的需求。

也有學者指出,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及時修訂訴訟體系的法律,簡化現有的訴訟程式,設置更多解決法律糾紛的非訴訟手段,也可成為目前解決人手不足,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