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規劃諮詢公眾兩個月

【本報訊】《澳門環境保護概念性規劃構想(2010-2020)》今日起展開為期2個月的諮詢,多個地點將舉行巡迴展覽及公眾交流會。環保局長張紹基昨日表示,環保局將以務實態度推進本澳未來10年的環保工作。

環保局為《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由9月7日起至11月6日諮詢公眾。期間在多個地點舉行巡迴展覽、公介紹會,與業界、團體及公眾交流,歡迎居民參加。環保局提出3個規劃主線,包括優化宜居宜遊環境、推進節約循環社會及融入綠色優質區域,並列出短中遠期各項包括空氣、能耗及綠化率等指標,以及15個關注領域。

開展科學研究,專業評估擬訂規劃

環境保護局委託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華南所)開展了第二階段的澳門環境保護總規劃及專項規劃研究,評估分析大氣、水、生態、噪聲、光、廢棄物、輻射環境及環境管理。研究團隊對未來情景作科學預測及評估,透過環境容量和承載力理論建立合適的規劃方案,以切合本澳的實際情況。

環保三階段目標

諮詢文本提出近、中及遠期三階段目標,以提高未來澳門環境質量,追求低污染、低排放及環境友好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以形成和諧、健康、平衡的生態系統。

十五關注領域分階段推進

諮詢文本提出十五個關注領域的環保工作,包括空氣質量的改善、水環境質量的提高、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處置、噪聲污染的控制、生態環境的保育、光污染的防治、輻射環境的保護、節約能源的推廣、資源垃圾的回收再生、水資源的循環利用、企業污染的減排、低碳生產和消費體系的構建、環境功能區的優化、珠三角地區的環保合作及低碳城市與低碳區域的共建。在十五個關注領域下推進本澳未來十年的各項環保工作。

按輕重緩急為環保立法

環保局表示將根據環境保護規劃,按輕重緩急開展環保立法的工作。局長張紹基稱居民普遍關心本澳空氣污染和噪音問題,政府正進一步完善噪音法。環保局副局長黃蔓紅補充,新進口車輛尾氣排放標準法規已進入立法程序,環保局將訂定長遠的環保標準,包括規管重大空氣污染源排放、環境質量標準,推廣環境管理立法及執法制度,配合適用本澳的各項國際公約,開展涉及環保範疇的一系列立法工作。

保護生態措施逐步推出

澳門環境保護規劃提出環境分區管理概念,張紹基希望藉此強化保護環境功能。文本列出環境嚴格保護區包括所有湖泊、山體及世遺歷史城區,當局將採取嚴格手段避免破壞生態。張紹基希望透過諮詢,徵集社會各界意見,凝聚共識,透過立法,逐步推出體保護措施。

巡迴展覽、介紹會及問卷調查

《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諮詢文本可在環境保護局索取,亦可從該局網站(www.dspa.gov.mo)下載。徵集意見期間,局方將於全澳多個區分舉行巡迴展覽,於9月11日及10月8日分別在三盞燈及仔花城公園舉行兩場公眾介紹會。此外亦會為本澳社團、專業團體、相關業界及學生舉行交流會。環境保護局邀請市民就諮詢文本發表意見,可於2011年11月6日前,透過電話(2872 5134)、傳真(2872 5129)、電郵(envplanning@dspa.gov.mo)或郵寄(澳門宋玉生廣場393-437號皇朝廣場10樓)等方式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