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強調必須保障新聞自由 警稱個別警員對法律理解有偏差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強調,特區政府高度尊重新聞自由,充分保障傳媒的採訪工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稱,市民將警員執勤的照片上載至互聯網分享,並不涉及私隠問題。

政府尊重新聞自由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政府高度尊重新聞自由,包括傳媒的採訪工作。

對早前有記者拍攝交通情況時被警員阻止,崔世安稱,他已與保安司長張國華談及這事,張國華將會深入了解事件,會作適當溝通。特首重申新聞自由必須受到保障。

治安警:個別警員對法律理解有偏差

治安警察局強調尊重傳媒的工作和新聞自由。對於早前有警員阻撓記者拍攝交通情況,治安警稱,事件反映個別警員對工作指引、法律理解存在偏差,有不足之處,警方會斷跟進事件,汲取經驗。治安警稱,08年起已培訓前線警員有關傳媒採訪的知識,相信今次只是個別事件,警方已對相關的兩名警員展開內部調查。

治安警察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傳媒報導指日前有警員在指揮交通期間阻止記者拍攝的事件,警方十分關注,已展開調查程序,警方一向尊重傳媒採訪工作及新聞自由,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

警方稱,為提人員的專業水準,警方除透過日常列隊或工作會議對前線人員傳達有關依法及規範化執法的訊息外,近年亦不間斷為各級人員開辦多項相關課程,當中包括前線人員再培訓課程中加入與傳媒及公共關係相關的專題講座。警方將進一步檢討現行培訓,補充現存可能不足之處。

警方重申歡迎傳媒繼續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警方會將從事件中汲取經驗,不斷完善工作。警方正跟進中前日傳媒工作者協會遞交警局函件中所提及的事。

分享警員執勤照不涉私隱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陳海帆稱,市民將警員執勤的照片上載至互聯網分享,並不涉及私隠問題。有記者拍攝街頭交通擠塞時被警員阻止,被禁止將有警員容貎的相片上載互聯網。陳海帆認為,市民在公眾地方拍攝警員疏導交通,照片只反映事實,上載互聯網並無問題。被問及警員對私隱法認知是否不足,陳海帆稱,辦公室已在網上發出個人資料指引,要視乎相關部門如何傳達。

她表示,在公共場合拍攝的照片,如公眾人物涉及公眾利益,公眾需要清楚其資訊,一般不涉及私隱,但放上網的照片須正當,當事人如覺得不好可要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