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善用公帑仍有改善空間

陳觀生

政府為推動終生持續學習,推出的每個澳門永久居民在三年內可申請5000元葡幣參加各種課程,這5000元可以用來支付學駕駛私家車、電單車或學瑜珈術……近五年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連續五年給市民發錢。在澳門紅利遠不止這些,還有什麼諸如上學不要錢,老人有保障,為每位公民建立中央諸蓄帳戶,並打入資金萬元等等。有香港人說:“澳門什麼都沒有,唯一有的是錢太多”。

其實,還有一種福利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就是澳門人參加的各種社團活動,也大多由政府部門支持和澳門基金會贊助。但這些政府部門和澳門基金會究竟是否真正瞭解,接受他們資助的社團如何善用公帑?有些社團是否就是為了得到贊助而成立或者絞盡腦汁搞一些不知所謂的活動?坊間對此是存疑的。

社團發展有賴公帑支持

本澳社會最大的特點就是社團林立,各行各業都有幾十上百個甚至幾百個社團,這些社團不僅開展相關的活動,而且還有參與政治選舉與議政的權利,所以澳門被稱為“社團社會”。 在本澳成立社團很簡單,不管人數多少,不論水準高低,只要有章程、有架構就可以註冊。社團總數有四、五千個。不少社團歷史悠久,點多面廣,在澳門社會頗具影響力。比如中華總商會、工會聯合總會、街坊會聯合總會、婦女聯合會、歸僑總會、中華教育會等。澳門是個移民城市,各類同鄉會在社團中也占了不少比重,比如江門同鄉會、福建同鄉會等。

由於澳門社團多,一個人往往加入好多個社團。有名望的人士身兼五六十個社團頭銜很平常,有百餘頭銜也不稀奇。在澳門時不時會收到折疊式名片,即便這樣,也只能收錄該人眾多社團頭銜中的“精華”部分。

眾多的社團組織,令本澳社會活力盡顯。大多社團都會定期聚會,有的舉辦活動內容輕鬆隨意,不是那麼嚴格。每個參與的人也都是輕鬆自在的心態,氣氛輕鬆融洽。有的活動場館有正規的,也有因陋就簡的。

本澳社團依靠他們輕便靈活的活動方式,凝聚著具有共同興趣或者志同道合的市民,大家多是利用業餘的時間聚在一起,或指點江山,或針砭時弊,或聯誼交流,或互通商機,或灑墨潑彩,或彈琴高歌,或演戲跳舞,等等。社團活動與澳門社會的日常生活緊緊融合在一起。每一天,每一個地方,都有社團活動的蹤影,這就是澳門社團文化的活力。

本澳社團絕大多數活動都是公益性質的,社團也基本是民間性質,沒有盈利空間和能力,也沒有財政撥款,有的社團雖然也收取會費,但僅僅是一百元或數百元,尚不足以滿足大家平時聚會時的花銷。然而,本澳社團的活動卻層出不窮,新的社團也仍在不斷成立。但本澳社團在組織活動時往往並不太頭疼經費的事情,不必四處找企業化緣。這其中,除了政府部門資助部分活動外,主要是本澳有一個影響力龐大的半官方組織——澳門基金會在負責對社會社團活動進行資助。很多社團舉辦的大型活動,其背後幾乎都是澳門基金會在資助。很多社團活動在說到資金來源時幾乎都提到了澳門基金會:“給基金會寫申請過去,基金會就會進行審核,評估活動的影響力及社會意義,給予程度不同的資助”。

根據澳門基金會網站介紹,澳門基金會是具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法人機構,於2001年由原來的澳門基金會和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合併而成,宗旨是促進、發展和研究澳門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等活動,同時也負責向外宣傳推廣澳門的活動。基金會的資金來源有澳門博彩業根據與澳門政府所簽合約而向基金會所撥款項,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撥款,根據法規、其他合約、法院裁判或仲裁裁決而應收或指定之其他收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之公、私法人或自然人之津貼、撥款、捐贈、遺產、遺贈或贈與等。基金會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監督。也就是說,本澳社團活動的支持和贊助經費,是大多來自公帑。

社團善用公帑是優良傳統

澳門基金會長期以來提供資源以開展各項活動和服務,使社團充分發揮深入社區的優勢,逐步形成較廣泛、完善的服務網路,更好地服務基層和弱勢居民,營造守望相助的氛圍。

本澳社團一直貫徹以民為本的服務宗旨,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由於近年來澳門經濟發展快速,澳門基金會財力充裕,為社團活動提供了很多支援。大多社團也繼續保持善用公帑,簡約樸實的優良傳統,舉辦內涵與社會效益兼重的活動,做符合居民需求、雪中送炭的事情。

當然,要善用公帑關鍵還是要嚴格透明的監管制度,按照澳門基金會的章程,澳門基金會係一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法人,其宗旨為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包括旨在推廣澳門之活動。澳門基金會主要在澳門開展活動,可與從事與基金會宗旨相符活動之機構或實體進行交流及合作,並在需要時按章程及其他適用法規之規定給予資助,唯該等機構或實體必須已依法成立及運作。

澳門特區政府最近修改澳門基金會組織章程,除了賦權信託委員會主席可決定批給金額六百萬元以下的資助,草案還強化監事會的職能,增加監事會的職權「監察基金會的運作及對適用法規的遵守」及「如監事會認為基金會財務狀況或運作存有不正常的情況,有義務知會信託委員會並向其提出糾正的建議」,以增加澳門基金會的運作透明度,有助於基金會更好地達成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等的宗旨。

善用公帑監管仍不足夠

根據歷史資料,澳門最早的社團,可追溯到434年前的明朝隆慶年間,澳門首任天主教主賈尼路以開辦慈善救援為召喚,成立了一個仁慈堂,成為澳門歷史上第一個社團。至此往後,澳門建社團之風便一發而不可止。19世紀20年代初,改良派先驅鄭觀應、戊戌變法領袖康有為、梁啟超以及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等在澳門活動,於是,政治社團如保皇會、同盟會澳門支部、戒鴉片會澳門分會等相繼成立。與此同時,隨著時代的進步,工業革命的興起,工商等行業社團開始組建。盡攬澳門社團洶湧長河之大觀,其背後有一條鮮明的主線貫穿始終,這就是社團的誕生及興旺,無不伴隨著社會的變革和轉換,無不與祖國的榮辱興衰緊密相連,無不依託開放與自由的社會環境。

社團在澳門興盛,究之另一深層原因,是其獨特的歷史演進逐漸孕育出的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是地域文化的“特產”。四百多年前,澳門被強悍地割斷同祖國母親的“臍帶”之後,長期孤懸海外, 原有的血緣關係、情感關係、文化關係慢慢疏離,代之以新的族群關係、經濟關係、實用關係。澳門人置身於此氛圍之中,心中的漂泊感愈積愈重,某種自衛意識和凝聚意識亦漸漸上升。不知經過多少次的災難、爭鬥,各種地域性、宗教性、行業性的社團便應運而生了;另一方面,澳門很早就成為一個國際化都市,華人、葡萄牙人、歐洲人、馬來人羼雜一處,西洋文化、東方文化混合交匯,相對於同時期世界絕大多數尚處在封建專制中的地區而言,澳門突顯其開放和接納的優勢。而正是這種開放和接納的社會氛圍,民間社會團體才得以在澳門廣泛興起。從趨向看,反映了全球化時代國家與社會、權利與權力均衡互動發展和權力回歸社會的時代前瞻性;再者,回歸前的澳門,其政府管治遠在萬裏之外,對澳門社會事務無法也無力做到有效管理,因此長期處於“無為而治”的狀況,即所謂“小政府大社會”,這無疑給澳門社團的生存與發展拓展了空間。民間社團在塡補政府在敎育、醫療、社會救濟等方面不足的同時,也不斷壯大了力量。

澳門的社團文化,就是小城人情味的縮影,本澳居民一個人往往加入好多個社團,這是澳門基本法賦予的結社自由,無可厚非。但近年來,本澳社團發展逐漸顯露了過濫和“純為金錢”等變質的勢頭。主要的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為搞活動而搞活動,搞活動成為社團爭取基金會贊助的工具和手段,脫離簡約樸實,搞一些貌似聲勢浩大而實際沒有任何內涵和社會效益大型活動,“把名堂搞大”,通過舉辦各項活動去向基金會要錢。前立法會主席曹其真早前在其博客中就披露了這種現象,有同鄉會為了要花掉澳基會的撥款必須舉辦一次研討會,而這種研討會即不符合同鄉會宗旨,亦非同鄉會的專長;二是社團的各種宴會氾濫成災,其中的吃喝費用,不少就是基金會贊助的公帑。有市民說,在澳門回歸紀念日前後,每天晚上都忙於去赴宴,所以顯得特別忙碌也很疲倦。但是那是澳門基金會出錢,讓各社團擺宴席,所以不吃白不吃。我們對媒體上報導的內地官員公款吃喝風氣深惡痛絕,而沒想到本澳的社團宴會風氣也有異曲同工之處;三是出現一人一社團甚至社團比人多的怪事。曾有細心市民發現,本澳多年五一遊行的團體都不一樣,但來來去去基本就是那幾個人,有心人統計過,發現其中五個人就撐起了七個社團,平時就靠臨時拉夫來湊成;四是澳門這麼一個小地方卻是各式各樣的“論壇” 和“研討會” 多得不象樣,其中有些研討會水準低、品質差而且甚至不知所謂,還經常會出現在研討會中是臺上的講者和台下的聽眾數量差不多的情況。此外還有各種名義的公帑考察、參觀而實際只是組織會員及家屬旅遊,等等。

本澳很多人都不會為公帑如此被花而感到不安和痛心,市民一般認為,本澳現在經濟發展迅速,政府財政富裕,多給點錢大家花花,很好啊!不過有人也認為,這是浪費屬於澳門全體居民公帑的不良行為。一個人自己口袋中的錢怎麼花、花多少都是個人的事,但花公帑就應特別慎重,浪費公帑就是特別不應該。筆者也是贊同這種看法,筆者認為解決問題的辦法,關鍵是完善社團公帑使用的監管機制,特別是在申請審批通過之後,需要有效措施監管其運用情況,而目前的監管機制雖然看起來完善,但實際效果就頗令坊間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