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建議制訂家庭傭工法 關注的士議價促設仔狗房

【本報訊】有離島社諮委委員關注從內地輸入家庭傭工的問題,希望政府完善現行的勞工法及外僱法或制訂家庭傭工法,亦有委員希望政府於仔增設市政狗房服務,及有委員關注颱風期間的士議價載客的情況。

家傭非商業僱員

委員鄭偉聰表示,最近國家商務部回覆“向澳門輸出家政服務人員的建議”,指出目前澳門家政服務市場管理不善。他認為問題癥結在於家庭和傭工在法律關係和定位上的問題。

鄭偉聰指出,家庭作為雇主與商業雇主不一樣。《家庭綱要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條規定, “家庭是一個具有獨特需求的消費單位元”,需要行政當局在社會消費和各種稅務制度中給預保護。家庭聘請傭工應作為家庭消費行為和家庭消費項目,以便區別商業盈利行為和商業消費項目。在性質和定位上,家庭雇主與商業雇主不同。

鄭偉聰認為,現行法律規範有缺漏。他說,現行《勞動關係法》和《聘用外地雇員法》規範的只是一般性質的商業僱傭關係,雇主為《商法》中營利性質的法人,忽略了家庭作為雇主時非謀利的性質。家庭作為雇主時,雇主、雇員的勞動關係等同於一般的商業僱用關係,沒法律規定家政服務人員的工作性質。鄭偉聰希望政府考慮完善現行勞工法及外僱法或制訂新的家庭傭工法。

冀仔設市政狗房

委員梁銘恩稱,離島養狗人士日增,但寵物24小時急診服務缺乏,路環狗房關閉後,寵物若要就診,主人需要帶牠們前往澳門,這對仔及路環居民極不便,希望政府能於仔增設市政狗房服務,回應居民訴求。

梁銘恩指出,水塘遛狗公園啟用後,民政總署計劃在仔設遛狗場,證明仔養狗人士不少。仔人口佔全澳人口七分之一,仔絕對需要市政狗房服務。根據澳門市政狗房數據,去年共為9,488隻領有准照的寵物提供服務,全澳寵物主人只能到澳門區唯一的市政狗房尋求服務。梁銘恩說,向離島區居民了解後,獲悉過去路環市政狗房使用率低,原因是狗房的位置和服務對象出現問題,路環市政狗房遠離民居,影響寵物主人使用狗房的意願。為體現民政總署以人為本,仔應設固定市政狗房或流動式狗房,既方便寵物主人,又可減輕澳門區市政狗房的壓力。

規管的士額外附加費

委員林秀麗說,日前澳門懸掛八號風球,全澳公共交通停頓,主要的出入境口岸聚集數以百計入境旅客,但馬路上只有少量的士行走,市民反映的士議價載客情況嚴重,上車開價動輒數百元,希望當局關注,設法在異常天氣下疏導滯留口岸的旅客。

林秀麗表示,在惡劣天氣下,的士繼續營業確實存在相當風險,收取附加費原無可厚非,但希望政府規範額外附加費的標準,解決濫收車資及揀客的問題。更希望相關部門,如金融管理局、交通事務局、旅遊局、的士業商會、保險業等聯合探討制訂一套可行的方案,解決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士風險責任轉移的問題,使業界決定可否繼續營業,同時為執法部門打擊亂收費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