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市民持續進修 接受機構申辦新一期課程

【本報訊】為鼓勵澳門居民終身學習,持續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政府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在2011年至2013年計劃推行期內,所有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可獲5,000元進修資助。

教育暨青年局已於8月12日批出首期本地資助項目,有135間機構共3,765個項目獲得資助。至9月底,已有近20,000人次透過該計劃參與持續進修。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現正接受本地機構提出新一期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的申請。為讓有意參與機構進一步瞭解有關規定及流程,教青局已分別於9月15日及9月19日舉辦了兩場講解會,向本地一百多間機構詳細介紹新一期申請的注意事項及審批的準則等,並就資助發放流程和其他相關的事項與各機構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為充分發揮“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在提升居民素養和技能方面的功效,確保公帑得以有效及合理地運用,教青局要求各機構逐步完善教學管理、提升教學質量,同時在訂定新一期的申請項目時,須考慮課程收費的合理性,教青局將會對課程收費作嚴格把關。教青局並提醒各機構,現正透過文件審閱、實地巡查、個案抽檢、訪談及投訴跟進等監察制度,密切關注納入計劃項目的執行情況,希望各機構積極配合。

被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本地機構,可於10月31日前透過聯網系統提交明年1月至6月期間開辦的課程及證照考試。新參與的機構,須於10月17日前向教青局提出開立帳戶申請,並須於通過場地檢查及在獲得批准後,才可提交課程申請。而根據第16/2011號行政法規的規定,新一期的課程最遲於12月15日公佈審批結果。

欲瞭解“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詳情,歡迎瀏覽教育暨青年局網頁www.dsej.gov.mo/pdac,亦可致電查詢熱線2842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