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維穩思維與時創新

由“治安”改為“管理”,兩字之差,預示社會治理由過去單一強力控制向社會綜合協調轉變,將更加注重利益訴求

9月16日,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央綜治委副主任回良玉宣讀了中辦、國辦關於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通知。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被賦予協調和指導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職能。

中共中央編譯局當代研究所所長何增科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認為,中央綜治委更名,預示社會綜合治理由過去強調社會控制向更多元管理的轉變,更加注重社會的協調,以及背後的多元化利益訴求。

“維穩”的過去與現在

上世紀80年代初,鄧小平指出,安定團結是發展經濟實現現代化的一個前提。此後,鄧小平在多種場合強調“穩定壓倒一切”。

針對嚴重刑事犯罪急劇增多的態勢,1983年8月,中央下發《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明確將“嚴打”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首要環節,並開展了為期3年的“嚴打”戰役,從重從快判處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

但是,“嚴打”的策略並未換來社會的穩定,此後,重大刑事案件上升的勢頭還是很猛烈。

中央綜治辦一位負責人向《中國新聞週刊》表示,“嚴打”在當時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光靠“嚴打”不能根本解決治安問題,必須認真落實各種預防犯罪的措施,打防並舉,實行綜合治理。

之後不久,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指出:綜合治理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

一個月後,3月21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協助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下設辦公室,與中央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

同年 12 月,中央綜治委又制定了《關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的規定》。

1993年11月2日,中央綜治委、 中紀委、中組部、人事部、監察部聯合制定了《關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若干規定》,明確要求把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一方平安同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目標、政績考核、 晉職晉級、獎懲掛。

綜治委成立20年來,“穩定壓倒一切”已成為官員的慣性思維。

最近幾年,社會矛盾的凸顯,群體事件的不斷發生,引發執政者對“穩定壓倒一切”社會治理思維的反思。中央高層曾多次召開有關社會管理創新的專門會議。

去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研究進行第23次集體學習。

今年2月19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胡錦濤指出,針對當前社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著重研究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問題。會議認為,當前,我國既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任務更為艱巨繁重。

《中國新聞週刊》獲悉,在5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就已通過中央綜治委更名的提議。

上述中央綜治辦負責人透露,更名後的該機構將充實領導力量,增加人手。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徐秉治也向《中國新聞週刊》表示,由“治安”改為“管理”,預示綜治委工作範圍進一步擴大,在治安管理的基礎上將增加社會管理職能。

多元社會需要新的治理模式

9月15日,北京書法家王寶洺闖入北京同仁醫院,用菜刀將該院耳鼻喉科主任醫師徐文砍傷。

據媒體報道,王寶洺行兇動機或與發生在2006年的一起醫療糾紛有關聯。

2008年8月,王寶洺一紙訴狀將同仁醫院告上法庭,但遭遇“無期限休庭”。此後王寶洺一直維權未果。他在博客上抱怨:由於醫生徐文的首次破壞性手術,使其在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裏進行了兩次大手術,並且成為一名喪失了語言功能、勞動能力、嗅覺功能的殘疾人。

近些年,由醫療糾紛引發的暴力事件逐漸增多,醫療訴訟專業律師劉曄向《中國新聞週刊》介紹,醫患糾紛發生後,有多種解決渠道:首先是醫院和患者溝通,在實踐中,這一環節成功解決率達90%以上;其次是通過衛生行政部門維權;最後,患者去法院訴訟。

“如果訴訟這一環失靈,在處理醫患衝突時,司法不獨立、不公正,患者就會產生極端想法。”劉曄說。

具體到同仁醫院案件,為何解決糾紛的三個渠道都失靈,目前尚不清楚,但因為利益訴求而引發的血腥案件卻是現實。

近些年,由拆遷、征地引發的暴力群體性事件更是頻發。

去年9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指出,由於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由於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短期內難以根本解決,人民內部各種具體利益矛盾難以避免地會經常地大量地表現出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性課題”。

徐秉治認為,有些社會矛盾表面看似治安問題,實際上,矛盾原因來自多方面,甚至有些矛盾和政法根本沒什麼關係,例如城市保障的民生問題,以及城市管理引發的衝突。

上述中央綜治辦負責人對《中國新聞週刊》說,當前的社會矛盾主要是因利益訴求引起的人民內部矛盾,絕大多數是可以通過教育、協商等辦法,採取經濟、法律等手段解決的。

“很多社會矛盾糾紛相互交織,有時依靠一個部門解決不了。”中央綜治辦協調室負責人曾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稱,多元化價值觀念迫使現有社會治理模式相應調整。社會管理要在理念、方法、體制上進行探索創新,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要把工作做到矛盾激化的前面,多元化處理矛盾,要關注矛盾雙方的利益訴求,不能‘一打’了之,否則,無論個人或執政者都將付出沉痛代價。”徐秉治慨歎道。

依法治理方致個人和政府雙贏

隨著近些年來社會矛盾的增多,基於維穩需要,中央政法委鼓勵各地探索解決矛盾的治理模式。

7月21日,北京成立綜治委社會矛盾多元調解工作協調委員會,旨在加強社會矛盾的源頭治理,通過構建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在萌芽狀態掌握並解決矛盾糾紛。

8月初,廣東省設立社會工作委員會。這是廣東省為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成立的專門機構。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由中共省委副書記兼任。

從2006年開始,作為沿海發達城市的上海,較早地開始以解決矛盾糾紛為宗旨的“大調解”實驗。

在過去計劃經濟條件下,社會管理體制由政府統包,社會自治發育嚴重不良。如何把管治變為共治、把控制轉為治理,成為社會綜合治理的難點。

實際上這一點在中央高層已達成一致,7月份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創新管理的意見》強調社會協同。

何增科認為,過去主要靠政府推動社會的建設,現在應該形成一種合力。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包括個人)要在社會中各自發揮自己的作用。社會綜合治理既解決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又著眼於解決深層次的社會矛盾,要更加注重背後的利益訴求。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楊建順則認為,不管名稱如何變更,社會綜合治理要加強依法治理,惟有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制體系、法治程序和規範為支撐,才能真正實現個人和政府雙贏局面。

(王全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