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指博炒跳糟說法荒謬 關促加強執法免問題出現

【本報訊】有外傭認為家傭「博炒跳糟」的說法荒謬,又指本澳外傭工  資約2500元,較鄰近地方低。有家傭僱主認為,需要加強監管家傭質素。

外傭指「博炒跳糟」荒謬

昨日的澳門論壇討論外地家傭及內地家傭輸澳問題。對於報導指有外傭“博炒跳糟”,利用中止家傭合約後10天內轉新工作,繼續在本澳逗留。出席澳門論壇的外傭AYU認為有家傭“博炒跳糟”的說法荒謬,說只有10天時間,轉工的機會極微。她說,在本澳2萬左右的家傭中,只有幾百人可以轉工。她指本澳的外佣工資約2,500元,較鄰近地方低,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標準不一,希望政府及社會關注。她又表示,就算外傭被僱主解僱,外傭到勞工局投訴一般解決不了問題,因為外傭被解僱後最多只能在澳逗留10日,此段時間內勞 工局的調查尚未完成。

但有自稱是家佣僱主認為,家佣“博炒跳糟”的報導真確,政府須加強執法力度。她說,雙職工亦是打工仔,家庭開支壓力很大,難以應付家傭增加人工的開支。她說,聘請家傭是為了照顧家庭,希望家傭盡量留宿,僱主恐家傭外出帶回來不衛生習慣,影響家庭。

外傭回應指,每個人都會出街,是否一出街就會不衛生?家傭離鄉背井,有時也需要找鄉里姐妹傾訴心事,是否留宿便可與僱主協商。她說,外傭希望與僱主融洽相處,繼續留下為僱主工作,不會“博炒”。

有出席論壇的市民認為,本澳大企業向中小企挖角,中小企向家傭中挖角,人往高處是人之常情,家傭希望找到更好待遇的工作,關鍵是政府要建立機制,留住家傭在行業內轉工。

促請政府規範家傭市場

出席論壇的某中介公司總經理鍾先生表示,現在家傭市場是傭工揀僱主,因為本澳家傭工資偏低在東南亞國家是普遍知道的,如菲律賓的平均工資是每月400美元,菲律賓人不喜歡到澳門作家傭。他透露,很多東南亞國家中介公司不願意介紹家傭來澳工作,目前本澳家傭只有4成通過中介公司介紹的,6成是自己找到工作,在東南亞國家是不合法的。他認為,外傭“博炒跳糟”原因之一是博炒之後可以自由轉工;二是家傭市場人力資源緊張,願意來澳工作的家傭不多,家傭可以揀僱主,三是外勞法規定,家傭被解僱可獲賠償。「博炒」之後家傭可以得到一筆賠償,有吸引力。對於政府有意輸入內地家傭,他懷疑這做法能否解決問題,因為目前內地工資水平已提高,就算在工廠做普通工,也能拿到2000元人民幣,大城市家傭的工資一般需要3000元人民幣左右,本澳能否接受?其次,只要家傭不受限制可轉工,必然會出現博炒轉工的情況。

鍾先生希望政府修改職業介紹所規範。他指出,現行規範是10多年前制定,已不適合現時情況。

對於輸入內地家傭,議員關翠杏指,本澳對家傭的國籍沒有限制,不像工商業的外僱那樣有一定的限額,家傭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本澳沒有內地家傭主要是因為國家只開放工商業外僱,對家傭是不開放的。

關翠杏又形容本澳外傭勞動市場混亂,很多外來人可拿旅遊證件來澳找工作。她指政府限制內地勞工輸澳,但外籍人士只需持旅遊證件,限期前找到工作便可繼續逗留,是雙重標準。關翠杏認為問題是政府執法不足,如家傭需要有工作許可才能來澳,但執行時允許持旅遊證件來澳的人找到工作後,將旅遊證件直接換為工作許可逗留。

理工學院副教授蘇文欣認為,政府需要界定家傭的定義,加強對家傭素質的監管,以及制定家傭的退場機制,以避免外傭“博炒跳糟”。